15歲女生被老師用手猥褻後神情恍惚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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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底,渭南市大荔縣某鎮18歲少女小春〈化名〉突然對外宣稱:自己小學六年級班主任丁建(化名),在三年前曾兩次對當時僅有15歲的她用手進行性侵害。並稱還有三位同學可能也有不同遭遇。   目前警方對丁建老師“監視居住”。丁所在學校也停了他的主課。小春開始深居簡出“沒臉見人”。   一位當事家長不無憂慮地說:“最嚴重的是我們家長和孩子的生活明顯混亂起來。”   憋在心底三年的“秘密”   2006年12月初,在渭南市大荔縣城夜市大排檔做服務員剛一月的小春,又開始煩躁不安起來。她辭工回家告訴家人,自己三年前曾遭時任班主任丁建的“猥褻”。而且自己患了近三年的疾病也是因此而起。這個秘密讓全家上下“肺都氣炸了!”   2007年4月24日小春再次向記者道出她“曾憋在心底三年的秘密。據小春講,2003年,15歲的她在高明鎮小學上六年級,5月的一天中午第三節自習課,她被班主任丁建從教室喚至隔壁的個人辦公室兼寢室內,丁建要求她把全班同學名字寫在三張白紙上。小春講,正當自己聚精會神趴在辦公桌前書寫時,發現老師硬擠坐在自己身後,開始還問她的家庭和臉上的“青春痘”治療情況,接著右手就抱住她的腰,左手伸進她的褲子內。   “我的腦子裏一片混亂,惟一的念頭就是快點寫完,離開這裏。但下身的一陣刺痛讓我明白已經晚了。”小春說自己眼淚止不住地流下來,最後哭出了聲,低聲哀求老師:“別——”。但老師並沒有停下來。“當時我害怕地渾身發抖,隻能在心裏默念快一點下課吧,我受不了了。”據小春說,這樣的折磨持續了30多分鍾,直到下課鈴聲響起。自己臨走時,老師說:“不要說出去,這對誰都不好”。   回家看到年邁的奶奶,小春說自己像一個被紮破的氣球,隻能躲在屋內哭。當年的六一兒童節前,小春說自己到丁建老師辦公室取演出用的東西,老師再次對她進行了上一次的動作。這次他甚至都沒有關上房門。   小春說自己因此再也不敢上學了。她開始生病,神情恍惚了三年。她的奶奶說,那三年裏,小春幾乎不說話。而三年後她說給家人的竟是一個“五雷轟頂”的秘密。小春談及她的病因時說道,都是當年老師丁建欺負了自己,而自己又不敢說出來,導致心理壓抑,憋出了毛病。   小春父親告訴記者,當年女兒在醫院裏不停大喊:“我要臨盆了,快撈娃”。父親被15歲的女兒成人化的話語嚇壞了。三年後才明白,女兒在那事後,無意中聽同學說:“男女有了親密接觸,女的肚子裏就會有小孩子。”   蹊蹺的賠償   小春當年同班同學小花〈化名〉的父親向記者證實:在2003年即將畢業考試前的一天中午,女兒小花哭著跑回家,告訴父母,自己在午休時間被老師以改正錯題叫到辦公室,但進房後,丁建老師隨手關了門,開始拉扯摟抱小花。結果被小花甩開掙脫,逃出屋外。   聽到女兒遭受老師這種欺侮,小花父親頓時火氣就上來了,順手操起一把菜刀,和妻子要收拾老師丁建。   現任的該鎮中心小學校長向記者證實:當看到同村的小花父母怒氣衝衝地要找丁建,自己便告訴當時的副校長“要出大事”。   小花父親說副校長勸住了自己,但自己的妻子還是執意要麵見丁建,“他(丁建)一見我孩子他媽,撲通一聲就跪在地上,承認自己錯了”。最後這事通過校長,以“體罰學生過重”為名,用3000元私了。   小花父親四年後提及此事仍怒不可遏,他說自己當年聽到女兒哭訴後,牙齒咬得咯咯響。雖然此事被私了,但小花父親說,自己曾向校長提出要求,就是必須將丁建調離該校。當年9月份開學後,丁建被調至同鄉鎮另一所偏遠的小學。兩年後,又被調至目前任教的外鄉鎮中學。小花父親稱,丁在事發後,再也未從他家門前經過,而門前是丁回家的便捷之路。   小春爆出“四年前老師猥褻自己”一事後,又稱還有三位同學從老師房間出來“顯得不高興”。其中一位同學就是小花。“丁建欺侮小花”一說讓高明鎮的人們認為“丁建侮辱小春”的說法“錯不了”。這兩件事都已成了高明鎮公開的秘密。另外兩名被小春提及的女同學否認丁建欺侮自己。但他們的家長表示心裏仍不踏實,“就怕孩子當年年幼無知,可能受了欺負也不知道;如今年紀大了,礙於麵子又羞於出口。”   私了的代價   該鎮小學一位教師告訴記者,“丁建事件”發生後,校方未開過教師會。當年的教務主任告訴記者,對此事也隻是耳聞,不了解真正的實情,因為具體處理此事的校領導並沒有就此事開過校務會進行通報。高明鎮原教育專幹告訴記者,自己也耳聞了丁建欺辱女學生一事,但因丁所在學校領導並沒有向鄉教育組上報,而且據自己個人觀察該校“沒有異常變化”,所以也就未加過問。這位原教育專幹說,依照規定這種事是一定要逐級上報至縣教育局的。若事實成立,處理不會像將丁建調離原單位這麽簡單,而是須將其清理出教師隊伍,甚至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小春抖出自己被丁建老師侮辱一事後,她的爺爺奶奶找到丁建任教的中學,希望私了,即讓丁建為小春支付三四年間治病所花費的四萬元醫藥費,此後又將要求降至兩萬,直至兩千。但丁建沒有支付。小春的爺爺奶奶又到縣教育局紀監委討說法,得到的回複是:丁建根本就不承認這件事。   2007年4月2日,小春家人向警方報案。受理該案的鎮派出所告訴記者,他們及時傳喚了丁建,而丁建稱已記不清小春這個學生了。更否認自己侮辱小春一事。警方說,正是因有丁建曾向小花賠償3000元一說,才留滯了丁建,並對丁做“監視居住”處理。但問起當年3000元一事時,丁建稱是因為自己體罰學生過重。至於如何過重地體罰了學生?丁建稱因時間太長,自己也記不清了。所謂向學生賠償的3000元錢,丁建也說那是舅舅負責處理的,自己並沒有“掏腰包”。   記者了解到,當年鎮小學校長告訴丁的舅舅,其外甥丁建因體罰學生過重,被家長找上門來。丁建的舅父委托校長全權處理。事後校長稱以3000元私了,且自己已將3000元支付給學生家長。丁的舅舅也未細問具體體罰的細節。當警方試圖詢問處理事件的原正、副校長時,發現兩人早已離開學校,具體地址不詳。   案件進展明顯陷入進退兩難的僵局。警方稱小春一案,沒有任何物證和第三者人證為事實來支撐,且事件發生時小春和家屬未及時報案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錯過了最佳的取證和辦案補救時機。縱然證明當年丁欺侮小花是事實,但也不能認為丁建侮辱小春就成立。警方直言小春所謂受辱一案陷入證據缺失迷局。   “失蹤”老師其人   據了解,今年近30歲的丁建原來家庭幸福,後父母離異,其母改嫁,家中留下丁建與年邁的奶奶和年幼的弟弟三人共同生活。   與丁建共事的同事們對其孝順奶奶的事實是公認的。從開始做教師起,丁建一直帶著上學的弟弟在身邊,自己調到哪個學校,弟弟也就跟至那個學校。   丁建在鎮小學和另一所小學的教學能力也是公認的。同事評價,他善於向老教師請教,學校的示範教學總是他,教學能力很強。   在小春當年同班同學小倩(化名)眼裏,丁老師性格幽默,經常在上課前給學生講一些小笑話。小倩自己也曾被丁建老師單獨招至房間中背誦課文,其間丁建老師突然發現她衣襟下的一顆扣子未係上,在親自係上時,還順口提醒道“這樣就不冷了”。雖然小倩對老師這個舉動在同學小春事發後,也對“老師幹嘛盯著我扣子看”有過疑惑,但還是認為這是老師關愛學生的舉動。還有被小倩證明丁建教師是一個好人的事實是,丁建也經常到學校對麵的小吃店吃午飯。一次小倩和幾位同學吃完飯後,發現了班主任丁建老師,丁建老師讓學生們走,自己付了飯錢。雖然每個孩子也就五角錢,但丁建老師在這些小孩子的心目中,留下了絕佳的印象。   小春曾將丁建老師侮辱自己一事告訴給小倩。小倩和所有聞聽此事的人一樣驚訝:“原來老師還是那樣的一個人,看不出來呀!”   在記者采訪小春時,這位19歲少女像蝴蝶一般,在自家院落中飛來飛去,不時發出銀玲般的笑聲,但談到自己當年的丁建老師,她的臉會馬上陰沉下來,布滿仇恨,小春說“我被侮辱時,自尊一點也沒有了”,這種事更是不敢向爺爺奶奶說,以致憋在心裏,造成自己身心傷害。“自己惟一目的就是想殺了丁建,讓他不能再害人。”   然而丁建在他任教的另外兩所學校裏沒有同類投訴。   該鎮小學硬軟件設施和福利待遇在全鎮都是最好的。對於丁建這位業務能力很強的老師,為什麽從一個各方麵條件都很好的學校,調至一個各方麵條件都較差的學校,部分教師也產生過疑惑,但並沒有細問緣由,知情老師稱,丁建原在高明鎮小學時性格內向,“見了女老師臉也會紅半天”。而另一所小學老師的普遍印象是,丁建老師對同事同學很熱情,校內活動也積極參加,是一個非常熱愛學校,熱愛工作,熱愛生活的人。     在現今任教的中學裏,丁建是一位默默無聞的初一年級語文教師。當警方將他帶走時,師生對這位老師有一種“石破天驚”感覺。   該校副校長稱,丁被警方留滯一天後,回到學校,但警方隨即通知校方,丁已被“監視居住”,應該隨傳隨到公安機關,配合案件調查。學校見此,將丁建所帶的重要課目,轉交給另外一位老師,隻讓其每周帶幾節不重要的微機課,再就是到教務處幫忙,校方解釋道,這樣做一方麵便於警方辦案;二來也為了不耽誤學生學習;第三個也是重要的一點,就是丁建被指出有侮辱女學生嫌疑,無論事實是否成立,校方希望通過停課,讓丁建與學生拉開距離。   在記者采訪的四天裏,曾三次欲見丁建老師,但三次來到他所在的學校,均獲悉丁不在校內。該校副校長稱,學校沒有丁建教師的聯係方式,丁建老師因貧困,至今尚無手機,負責監視丁建的派出所韓副所長也無奈地告訴記者,他們多次試圖聯係丁建,都未見其蹤影。   熟識丁建的人都或明或暗地向記者表白,丁建涉嫌侮辱女學生的事,至少在現在已成難解的迷團,但一位當年的女學生能不顧及自己名聲,來揭開一段本應隻有老師和自己知道的秘密,需要的不僅僅是勇氣。但在大荔縣,丁建老師與他的學生小春工作生活的每一個地方,有關兩人的“事件”已不脛而走,成了大家茶餘飯後的談資。眾口爍金,記者聽到的都是“應該是真的吧,要不為啥學生專挑你丁建,是你丁建有錢,還是裝傻糊塗?”   當記者離開大荔時,一位當地教師這樣評價這件在當地轟動一時的事件時無不憂慮地說道:一個人如被民風世俗的道德法庭判了死刑,縱然活著,也生不如死。惟有背井離鄉。丁建及其他涉及的女學生的未來命運,讓人不得不開始擔憂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