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尾隨幫跟蹤酒吧客人搶劫 強奸女服務員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5月28日,記者從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夜半尾隨洗劫酒吧客人的惡性團夥犯罪案件,檢察機關指控趙銀長等9人涉嫌構成搶劫罪,李旺旺涉嫌構成強奸罪,陳永誌涉嫌構成收購贓物罪。因為涉及個人隱私法院未公開審理,法院將合議後定期宣判。   據了解,從2006年7月底至9月7日,永登、臨洮、慶陽、通渭、秦安以及安徽等地11名社會閑散人員組成的犯罪團夥,專門在淩晨尾隨洗劫在酒吧消費後坐出租車回家的客人,其間,他們還將蘭州西站某火鍋城一女服務員強奸。短短的一月之內,這一犯罪團夥製造搶劫、強奸案共16起。   案件回放   瘋狂搶劫 “尾隨幫”盯上酒吧客人   2006年8月1日淩晨,陳利軍、王天成、賀敬祖、趙銀長、“野胡子”(在逃)5人糾集在一起,在南關什子“焦點俱樂部”門口打車尾隨魏某乘坐的出租車至七裏河區供電局家屬院門口,陳利軍在車上等候,其餘4人在家屬院樓道口搶劫魏某現金100餘元、手機1部、大靈通1部及銀行卡等物。隨後5人又在雙城門“維多士亞酒吧”門口尾隨李某、張某等乘坐的出租車至張蘇灘橋頭,將李某等人乘坐的出租車攔截後,持刀搶劫張某現金900餘元、諾基亞手機1部。李某反抗時被王天成砍傷。   8月17日淩晨,陳利軍、王天成、賀敬祖、趙銀長4人糾集在一起,在永昌路“火之舞”酒吧門前尾隨脫某乘坐的出租車至安寧區委附近,將脫某劫持至蘭州市燒鹽溝內,對其毆打後搶劫現金800元。   8月25日淩晨,陳利軍等4人在蘭州市雙城門“人間”酒吧門口尾隨梁某乘坐的出租車至鐵一小附近的巷道內,將梁某劫持至小西湖立交橋附近,搶劫現金800元、手機1部。   9月1日淩晨,張虎偉、趙銀長、任雲齡3人結夥在“火之舞”酒吧門前尾隨李某乘坐的出租車至堿灘巷,將李某劫持並搶劫現金2400元。9月2日淩晨,陳利軍、王天成、賀敬祖、何龍剛4人在“火之舞”酒吧附近尾隨謝某乘坐的出租車至大沙坪,將謝某劫持後搶劫現金8000元和1部手機,陳永誌將被搶手機收購。   跟蹤的士 淩晨劫持夜行打車人   2006年9月2日淩晨,張虎偉、趙銀長、任雲齡3人在城關區打的尾隨一輛出租車至東崗西路,將正欲下車回家的齊某劫持在出租車內,搶得現金150餘元、諾基亞手機1部、銀行卡1張及本人身份證,並威逼齊某講出銀行卡密碼,後前往位於靜寧路北段的交通銀行ATM機前,由任雲齡取款3000元,然後將齊某拉至五泉山後山趕下車。   9月3日淩晨,張虎偉、趙銀長、王天成3人在城關區武都路尾隨朱某乘坐的出租車至大沙坪保安押運公司門口,將準備下車的朱某劫持到五一山後,搶劫朱某現金1000餘元、手機1部、公交卡1張和銀行卡等物。9月4日22時許,陳利軍、王天成、賀敬祖、何龍剛4人在雙城門國美商場門口將正準備下車的孫某劫持至馬灘卷煙廠對麵的黃河邊,搶劫孫某現金800餘元、TCL手機1部。   9月4日23時許,趙銀長、王永朋、張虎偉、李旺旺4人在蘭州市城關區互助巷將準備下車的王某劫持至雷壇河,持刀搶劫王某現金1250元、手機1部。9月5日23時許,趙銀長、王天成、王永朋、張軍偉4人在七裏河區二十八中附近,將準備下車的馬某劫持到銀灘大橋附近的黃河邊,搶劫馬某現金5000餘元、三星809手機1部。   強行施暴 騙奸火鍋店女服務員   2006年9月6日21時許,陳利軍、賀敬祖、何龍剛3人在城關區靜寧路將準備下車的彭某堵在車內,持刀搶劫彭某現金200餘元、手機1部。9月7日淩晨,李旺旺、張軍偉、王永朋3人在永昌路尾隨張某乘坐的出租車至東崗6413廠家屬院門前,將準備下車的張某劫持至黃河橋南附近,搶劫現金1400元、手機2部、金手鏈1條、鑽戒1枚,後又逼問出銀行卡密碼,將卡上的1200元錢取走。   2006年7月31日,李文藝(另案處理)夥同他人將蘭州市七裏河區西站某火鍋店服務員王花(化名)騙至五星坪其租住處,打電話叫來李旺旺並收取其現金120元,隨後讓李旺旺與王花發生性關係,王花不從時,李旺旺便對王花拳打腳踢,並強行與王花發生性關係。作者:郝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