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放肆地同居 快樂卻無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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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走到今天這一步,感覺上“同居”這種事都是壞女孩做的,而我出生書香門第,受過嚴謹的正規教育,從小學開始就一直是老師和父母的乖乖女。可是,我太愛他了,強大的愛情使我在不知不覺中變得離經叛道。 他是我大學裏的同班同學,山東人,長得高大英挺,經常能收到一些低年級小女生寫來的情書。我和他是班裏負責取信分信的男女生代表,各自有一把班級信箱的鑰匙,有時候,兩個人同時去開信箱,碰麵時就會多聊幾句。時間長了,我發現自己經常莫名其妙地想念他,想他細長的手指,微笑的眼睛,還有額前一跳一跳的發梢,想得麵紅耳赤心跳加速。於是我知道自己是愛上他了。 後來,我在信箱裏放了一隻他最喜愛吃的蘋果,等我再打開的時候,蘋果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我最喜愛吃的德芙巧克力。我們就通過這麽簡單的方式定了情。在以後很長的一段時間裏,信箱一直是我和他之間交換禮物的最佳地點,所以每次取信時我都有一種無法形容的甜蜜心情。 是我提出要在外麵租一間房子和他住在一起的,愛情在不斷升溫,而我們找不到別的方式來與之匹配,隻剩下同居了。可以同吃同睡,同進同出,可以不分晨錯地和心愛的人廝守在一塊兒,還有什麽會比這更快樂的呢?沒有了。很快我在學校附近的公房裏找到一套帶家電煤衛的一室一廳,用多年積攢下的7000多塊一次付掉了一年的租金(這樣可以便宜些)。這筆錢是我獨個兒出的,沒讓他插手,因為我知道他拿不出多少錢。 同居的日子,他們迷失了愛情 他們是同事,一對不屑於傳統觀念的現代人,不顧及“男女有別”同居一室,可一年後他們尷尬地發現他們沒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去承受現代的一切。 單純同居不談戀愛 對許多戀人而言,同居標誌著他們的關係進入實質性的親密階段,可對黎軍和安其這對戀人而言,同居時他們才認識不久。在住進長沙東塘某套單元之前,他們隻是電視台點頭之交的同事。黎軍與安其純粹是為了工作的方便,才與台裏另一個負責道具的女孩3個人合租了這套兩室一廳的房子。那女孩搬走後,安其與黎軍陷入孤男寡女同居一個屋簷下的尷尬境地。 不就是公用客廳與衛生間的鄰居嘛,畢竟在生活態度開放的電視圈中生活了好幾年,黎軍與安其都自詡為現代人,他們覺得不應該為了傳統封建觀念委屈了自己生活,自信男女共處一室也可以保持單純的室友關係。 抵禦孤獨率性相愛 玩笑愈演愈烈,安其與黎軍日漸感覺到,無論做什麽,自己都是在眾人麵前表演。 手足無措間,安其與黎軍仿佛是兩個孤獨而忐忑的表演者在偌大的舞台上尋找到了同伴,有種微妙的親切感在滋生。 那時在安其和黎軍住處不遠,有一家著名的東北熏肉大餅店,出生在北方的安其,很著迷於這種風味。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安其不方便自己親自去買餅,嘴饞時,就“勞駕”黎軍。黎軍記得每回自己提拎著一包大餅到門口,就能看見迫不及待的安其早已快樂地打開了大門。黎軍是一個異鄉客,他說長時間在競爭激烈的電視圈中奔波著,他的感覺都麻木了,可是看見安其笑著開門迎接大餅,他不可抑製地想念家的溫暖。 以後不要安其說什麽,黎軍知道哪天安其回家吃飯,就會想著買熏肉餅回家。黎軍是正宗的南方男孩,對麵食原本不感興趣,時間長了,竟然也漸漸地喜歡上了熏肉餅。 安其與黎軍一樣在長沙都沒有親人,在複雜的電視圈中也沒有什麽特別的熟人和朋友,因此當兩人有共同的美食愛好後,沒事也就時常回家和黎軍一起吃晚飯。邊吃邊聊,兩個原本一直緊繃著神經生活著的人,一時間找到了可以傾訴的朋友就特別高興,漸漸地他們越來越喜歡在一起說話,他們的晚飯時間總是越吃越長。 長時期的相處使人產生一種相互依賴的感覺。黎軍記得有一次,與安其在一起在兩個孤兒構建的這個窩裏吃方便麵,黎軍突然開玩笑說:“安其,我們像不像兩個相依為命的孤兒。”黎軍覺得家的感覺越來越強烈了。比如,黎軍丟在洗衣機裏的衣服突然不見了,一找,原來已經被洗幹晾在陽台上了。牙膏用完了,黎軍正準備去買,卻發現已經有兩盒放在那裏了。 那段日子,安其做節目晚回家,黎軍一個人在家看電視,他不由自主會去看安其的節目,看著屏幕上那個化妝精致的女主持人,黎軍覺得生活中的安其天天貼著黃瓜皮,赤著腳在房間裏走來走去,有種更真實鮮活的可愛。有時黎軍坐在客廳裏看電視,安其在衛生間裏衝淋,聽著嘩嘩的水聲,黎軍覺得特別想去觸摸那種真實。 那次,黎軍因為一篇批評報道遭到當事人的報複,當他滿身血汙地回到住所時,安其扶著黎軍坐下,要下樓幫他買“創可貼”。黎軍客氣說著讓安其不要管他,安其說我們都是這座城市的孤兒,我不管你誰管你。一時間,黎軍與安其自己都被這樣的話擊倒了,黎軍衝動地抱住了安其,他們自憐地相擁在一處。天黑了,他們手挽手去撕下了牆上的同居協議。 那種溫暖的感覺應該是愛情吧,“同居”的黎軍與安其勇敢地相愛了。 黎軍記得當時許多人看著他們假戲成真,想到他們性格、年齡上的不適合,好心建議他們分開一段日子,考慮一下彼此的感情,可黎軍與安其都覺得不是戀人的他們選擇同居,如今是戀人的他們更沒有必要分開。 麵對世俗“倉皇”出逃 安其與黎軍在眾人的玩笑中走在一起,大家滿意地哄散開去,可舞台上的安其與黎軍漸漸發現相愛並不是輕鬆的事。他們沒有想到“問題”會出在“同居”觀念上,彼此原來都不是個徹頭徹尾的現代人,他們並不了解對方。 黎軍覺得既然他們以戀人的狀態同居著,那麽在眾人眼中他們應該與夫妻沒有什麽差別,他們可以走入同一間臥房。可安其骨子裏是個傳統的女孩子,開始她一直堅守著最後的防線,不讓黎軍突破。對此,黎軍有些難以接受。都什麽年代了,還這樣子?他覺得既然戀愛了,安其就應該是他的人,不應該有所保留。他期待著安其給他一個現代人愛的證明。 安其覺得愛是用心感覺的,原本就無需證明。相愛隻要是真心以待就可以了,現代人即使是夫妻,彼此都應該保留各自的隱秘空間,更何況戀人呢?大家都是現代成熟男女,誰會沒有故事呢?安其對黎軍的過去一點都不在意,即使女孩子打電話來找黎軍,她也從不問東問西,同樣安其也不願對黎軍提及她過去的愛情生活。可相反,黎軍一直好奇地詢問著安其的過去,盤問著安其的去向,他認為相愛,他就有權介入安其的全部生活中…… 漸漸地,夜深人靜的時候,安其與黎軍都感到迷茫,他們不由開玩笑般討論著他們的關係:當初他們衝動選擇對方是不是一種錯誤?他們原本是不是該做朋友而不是戀人呢? 可此時的安其與黎軍實在都喪失了我行我素的勇氣,他們知道一旦他們分手的話,眾人一定會覺得他們把這出戲演得太精彩太滑稽了,畢竟他們是要在共同的電視圈中生存下去的,他們沒有勇氣成為眾人的笑柄。 他們真正地同居了,安其與黎軍努力地花更多的時間來朝夕相處,試圖把自己與對方更緊蜜地捆綁在一起以此來抵禦種種不合適。可是捆紮得越緊,他們卻越發現彼此在細節處的種種不同,但是他們依舊混沌地僵持著不說分手,因為他們沒有勇氣以另一種姿態出現在世俗麵前,現沒有勇氣逃避世俗,放棄他們在電視圈中多年打拚下來的事來。黎軍說不知道如果沒有那次意外的導火線,他們是否真會從同居走向婚姻? 新千年春節的時候,黎軍的父母來長沙看他,黎軍要求安其將她的東西全部搬到她自己房間裏去,因為他的父母對兒子期望很高,如果發現他未婚同居,肯定會氣得吐血。安其沒有說什麽,默默地把自己的東西搬回房間,第二天,黎軍沒有為此事向安其道歉,徹底失望的安其終於鼓足勇氣不告而別了。她在給黎軍的信中寫,我覺得自己連三陪小姐都不如,我不想一輩子將就。 安其隻是帶走了一些衣服,自己省吃儉用買來的電腦以及其他東西,安其全部留給黎軍。她在信中寫:連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我都舍得,還有什麽是不舍得的?安其的絕望從中可見一斑。 對此,黎軍至今很內疚。他知道一段輕易開始的同居生活徹底毀掉了安其的事業,28歲的安其不可能東山再起了。同樣因為安其的離去,使台裏一個新開辦的節目差點流產,黎軍也知道自己在台裏再也留不下去了,他也黯然離開了長沙,他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機會在這個圈子中重頭再來。 “那段同居生活中有愛情麽?”筆者問黎軍。黎軍茫然了一會,說因為荒島上隻有一男一女,所以他們相愛了,如果說這是愛情,那麽隻是荒島上的愛情。 他沉吟片刻說原本同一屋簷下的他們可能是很好的朋友,很好的“一夜之歡”的夥伴,可他們卻傳統地誤以為那是愛情。 我同居,我不結婚 我16歲的一天:夏日的黃昏,我坐在陽台上的藤椅中,大口大口地吃著泡麵,突然大手一揮,發表宣言“我決定了,這輩子找個我愛的男人同居,絕不結婚!”估計這姿勢、氣度跟某個偉人有幾分相似,以至對麵的阿寧傻傻地看著我、轉不開眼睛了。 當時我上高一,身邊有幾個男孩子和我做著少年幼稚的愛情遊戲,我卻瘋狂的愛上了我的曆史老師。我永遠都記得他第一次走進我的視線的那一幕:他手裏隨意地拿著講義,大跨步走上講台,高大而酷--他確實很酷,我從來沒看見他笑過,總是淡淡地講課而已,眉頭甚至從沒鬆開過。像山,偉岸而棱角堅硬。又像海,寬廣而波濤不驚。 於是我調用一個小女人所有的浪漫氣質,幻想有一天能夠和他發生一點什麽。 直到有一天下午,我從教室溜出來,想在學校外買包煙抽,結果碰到他和他老婆:他的老婆在前麵甩著手,輕裝前進,他則拎著大包小包在後麵緊跟慢跟,小心應付著前麵那個女人不時回過頭來的吩咐,整一個跟班兒。--所有的好感全部破滅。? 男人活到這份上,甚至讓人對他沒有了幻想,我相信是婚姻致此。因為戀愛中的男女總是神采飛揚、容光煥發,而一旦步入婚姻,兩個人要不了多久就消失了神采。 那是我決定同居的直接原因。 我父母是永遠不會了解我的這種念頭,因為他們從來都不了解我這個小女兒。他們隻喜歡成績優秀、老老實實的大哥、二姐才是他們的親情凝聚所在。而我,初中逃學打架,高中抽煙早戀,在他們眼裏,我是一個怪物,卻莫名其妙地投胎做了他們的孩子。 終於高中畢業,我找到了一份很清閑的工作:在一家雜誌社做平麵設計,一周有兩天去辦公室坐坐,不用和同事有太多的交點。領到工資的第一天,我就從家裏搬了出去,和我的一個男朋友開始同居了。 到1999年的夏天,我們已經同居了一年多。他的父母在外地,很少過來,我的父母更難得想到我,這樣反而好--沒有那一紙契約擱在抽屜裏,也沒有兩家老人的禮尚往來,我們的日子輕鬆而愜意。 我們放任彼此也放任自己,有時深更半夜坐在屋頂喝啤酒,有時他摟著我去迪吧抽煙跳舞,有時我坐在他腿上陪他打通宵的聯網遊戲…… 我以為這樣的日子能永久,因為我是愛他才不和他結婚--我不想看見他像那個曆史老師一樣。 直到一個下午,我正坐在客廳的沙發上閑散地翻著漫畫,一句漫不經心的語氣飄了過來,“我們什麽時候結婚?”我呆了半天,然後大跨步走進臥室,將我不多的幾件衣服塞進旅行包,在他還沒反映過來時,大踏步走出了我們租住的小屋,將門砰地鎖上了。 男人也會要求結婚,這是我的同居生活中最悲哀的發現,我明白也許世上沒有一個男人--哪怕他很愛我--會永遠和我同居下去,一個隻要同居的女人也許最終會讓他們沒有安全感、信任感,但我仍然將堅持我的信念,即使這意味著我今後的日子會像船舶從一個男人漂泊到另一個男人,永遠停不下來。 我相信在我臨死前的一秒鍾,我會微笑著說:我同居,我不結婚。 新人類同居協議 現代人的自主意識越來越強烈了,就連同居都要簽協議。 下麵是一個朋友劉某與其女友李某簽的協議,請眾君不妨抽空一睹,或許還可做個參考呢。 甲方:劉某 乙方:李某 經雙方友好深刻商談,本著互不傷害互不損失的原則,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同居協議: 一、生活方麵 1、甲、乙雙方應根據各自的特長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務瑣事。(具體細節相處半個月後另定) 2、飲菜口味不一致時,應努力適應對方,不可私自抱怨。 3、一方生病時,另一方應無償給予無微不至的照顧。 4、雙方應注意個人衛生,每天應衝涼一次,刷牙兩次,內褲天天換,不準把臭襪子亂丟,不準上完廁所不衝水等。 5、無論什麽時候都不準把對方的床上功夫講給別人聽,更杜絕在同居的日子裏以性懲罰對方。 二、工作方麵 應尊重對方的工作性質,在工作方麵給對方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交友方麵 應給對方自由,在不出軌的範圍內,雙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間,有權在外麵結交各自的同、異性朋友,對方無權幹涉,並應尊重對方的親友。 四、金錢方麵 兩人生活的公共費用共同分擔,其它方麵自負。 五、其它 1、如違反以上條例,可看情節輕重罰包攬所有家務、強迫鍛煉身體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時,另一方應本著好聚好散的態度,和氣分手,不準做出傷害性的言行。 3、雙方應共同朝著結婚的目標邁進。若有一天雙方有緣結婚時,協議另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結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