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並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韓峰、潘銳、王琴三人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
記者從有關方麵了解到,去年5月23日中午,韓峰(網名“藍色誘惑”)上網搜索到了取名“文子”的網友吳某,便開始對他進行百般誘惑,並謊稱自己名叫菲菲,因失戀心情不好來到三亞旅遊,還“傷心”地訴說了自己的不幸。韓峰傾訴了自己的“遭遇”後,博得了吳某的同情。
24日兩人再次聊天,在聊天的過程中,韓峰套出吳某在某單位任職,猜想吳某應該是個有錢人,便相約見麵,去三亞一
5月25日晚,韓峰用吳某的手機卡打電話邀請吳某到某賓館407房見麵,吳某應邀而至。進了房間,韓峰便將事先準備好的一杯放有安眠藥的紅酒給吳某喝,沒有戒備的吳某喝下後不久,便昏睡過去。
吳某昏睡後,韓峰便打電話叫來潘、王兩人來到房內。三人用透明膠將吳某捆綁在床上,並貼住吳某的嘴巴和眼睛,搜出其身上的手機、現金和兩張銀行工資卡。吳某醒後被逼說出工資卡
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法院審理認為:韓峰、潘銳、王琴共同采取麻醉手段搶劫公民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三人實施搶劫後為滅口而共同殺害吳某,其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手段極其殘忍,情節及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壞。
依照刑法及民法通則有關規定,判決韓峰、潘銳、王琴等三人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
以下是“藍色誘惑”(韓峰)和“文子”(吳某)的部分網聊記錄,她就這樣一步步將吳某引上鉤,最終實施搶劫殺人:
藍色誘惑:你好啊?先交個
文子:好的,你在哪裏啊。
藍色誘惑:在海南。
文子:三亞嘛(嗎),你來旅遊了?
藍色誘惑:來散心。
文子:喔,怎麽稱呼你啊?
藍色誘惑:菲菲。
文子:我姓吳,
藍色誘惑:我給你打電話喝酒吧。
……
藍色誘惑:你連起碼的信任都沒有,我是女的還沒說什麽。你非要讓我給你電話號碼。我想想還是算了。
文子:喔。我沒信任怎麽會給你電話呀。
藍色誘惑:我怕你認為我是壞女人,或是很隨便的女人,也就沒好意思給你打電話。
文子:打個電話也不好意思,那你也太保守了。
藍色誘惑:說兩句就是一夜情吧,太無聊了。
文子:隻是看你怎麽去理解罷了,和一個沒有任何感覺的人也一夜情,那太無聊。
文子:那叫發泄,不是一夜情,我從來不和沒有感覺的人有什麽親密關係。
……
文子:是不是旅遊累了啊。
藍色誘惑:我和要結婚的
文子:啊,那真不好意思。
藍色誘惑:有時候很心煩的,如果還在媽媽麵前就好了。
文子:不要太難過。
藍色誘惑:我現在就很不開心。
文子:沒事的,有我在呢。
藍色誘惑:開心都找不到理由。
文子:和我出去開心吧,等下我要去喝酒,和我一個兄弟。
藍色誘惑:我現在有點毛病,老是要在外人麵前哭。
文子:我要出去喝酒了,你去嗎?
藍色誘惑:我對三亞不熟悉。你們幾個人啊?
文子:我和我兄弟,打我電話吧,喔,你打的到荷裏河,是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