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廣東找工作被拒 自殺未遂竟連砍5人求死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因找不到工作而胡亂殺人,為搶劫而殺死治安員,上周五,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數名犯故意殺人、搶劫等嚴重刑事犯罪分子進行公開宣判 本版撰文 時報記者 邵藍 通訊員 王創輝 本版攝影 時報記者 聶奇文 上周五上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法院大審判庭召開了宣判大會,對數名犯故意殺人、搶劫、故意傷害等嚴重刑事犯罪分子進行公開宣判。此次宣判的罪犯均為死刑犯,他們有的為搶劫而殺死治安員,有的因找不到工作而胡亂殺人,手段凶殘,情節惡劣。 刑案一:服毒自殺不遂改砍人求死 2005年8月19日上午,吳方學從貴州省遵義市來到東莞市萬江區找工作,或許是因為曾有案底,他連找數間工廠都被拒絕。吳認為社會對他不公平,沒人給自己機會,讓他無法生存在這個世界上,遂決定購買農藥“敵敵畏”自殺,但卻無法買到農藥。 吳方學想到萬江共聯社區蓮子村市場的豬肉攤上有幾把豬肉刀,竟決定拿刀“去殺幾個人給公安抓去槍斃”以達到尋死的目的。當天17時30分許,吳方學來到蓮子村市場內,在劉某興的豬肉檔上拿起一把豬肉刀和磨刀棒磨起刀來。劉某興與丈夫盧某木叫其放下刀具,吳即持刀向劉某興砍去,因劉躲閃,僅劃傷劉左側腹部表皮,劉隨即與盧跑開。吳方學又從旁邊的豬肉檔拿走一把豬肉刀,雙手各持一把豬肉刀在市場上尋找作案目標。 當看到王某香帶著外孫唐中意、唐中炟在旁邊的籃球場玩耍時,吳方學即持刀上前向唐中炟、唐中意的頭部猛砍數刀,致二人當場死亡;又向王某香的頭部、背部、手臂、手背部猛砍數刀,致王輕傷。隨後,吳方學向蓮子坊商業大道方向走去,在巷口遇到被害人童孝承,又持刀向童的頸部猛砍一刀,致童倒地死亡。後蓮子村治安隊員趕到,將吳方學當場抓獲。 法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方學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整個宣判過程中,相貌清秀的吳方學神情平靜,隻是在走進法庭時曾一趔趄。法院宣讀判決結果時,旁聽席上一片唏噓:“他如願了,可憐三人枉死。” 刑案二:搶劫犯圍毆治安員致一人死 故意傷害、搶劫罪犯陳頂國、趙福於2004年4月6日19時40分許夥同罪犯盧登武、陳頂興、萬其勇、楊世明分乘兩輛摩托車,從東莞市厚街鎮竄到道滘鎮尋找搶劫對象。行至道滘鎮永慶虹橋附近路段時,趙福武、萬其勇、楊世明所乘的摩托車被便衣巡邏至此的道滘公安分局治安員陳金開、賴某軍發現並攔停。陳金開、賴某軍出示工作證件表明治安員身份後,要求三人接受檢查。駕駛另一輛摩托車的盧登武、陳頂國、陳頂興趁機繞開逃跑。楊世明從地上撿起一塊磚頭大叫一聲“打他”,隨即砸中賴某軍的頭部,並同夥萬其勇、趙福武跟著圍毆賴某軍、陳金開。陳金開、賴某軍受襲後跑開,萬其勇撿起一塊磚頭從後麵擲中賴某軍的後腦。罪犯陳頂國和盧登武、陳頂興見同夥毆打治安員,亦停下摩托車攔住陳金開,將其摔倒在地毆打,罪犯陳頂國持一根鐵水管朝陳金開頭部猛擊數下,致陳金開昏迷。治安員賴某軍在逃跑時也遭到趙福武等人毆打。被害人陳金開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賴某軍所受損傷為輕傷。 2004年3月3日,為搶一名兒童用於販賣,罪犯趙福武、盧登武等五人攜帶鐵錘等作案工具到東莞市道滘鎮龍鳳閣村一出租屋對被害人馬小波、鄧某娟進行毆打,趙福武等人持鐵錘砸打馬小波頭部致馬當場死亡,鄧某娟所受損傷為輕傷。後搶走兩被害人6個月大的兒子馬某。 2003年2月至2004年1月,罪犯陳頂國、趙福武、盧登武等人時分時合,竄到東莞市厚街鎮、佛山高明區等地搶劫他人財物,共作案12宗,搶劫財物價值人民幣2萬多元,在搶劫中致1人死亡,多人受傷。法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數罪並罰判處罪犯陳頂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以拐賣兒童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數罪並罰判處罪犯趙福武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罪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