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少紅招標買凶殺夫 八年疑案上法庭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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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年前因證據不足法院對張少紅作出“不起訴決定”,八年後該案被列為最高檢察院督辦案依法重審   張少紅再次被逮捕,這一次,她沒能逃脫審判。12月15日,張少紅坐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深圳市檢察院指控她故意殺人。這已經是第二次開庭,張少紅就像12月8日第一次開庭時一樣,否認有罪。   被害人就是張少紅的丈夫李少波。   事情發生在8年前,那時,張少紅涉嫌是這起凶案的幕後主使被公安機關拘捕。 但到了1998年12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認定張少紅雇凶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雖然潘金強與張輝然此前有供述,但後來一直翻供,鑒於以上情況事實難以認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對張少紅作出“不起訴決定”。李少波親屬開始了8年的申訴、上訪之路。廣東省檢、最高檢和全國人大、中央政法委均認為此案的不起訴決定存在問題,要求依法複查。該案被列為最高檢察院4個督辦案之一。   1、案情回放   張家姐弟買凶就像“招標”   張家姐弟三次買凶殺人,四處張羅,竟一點都不擔心走漏風聲。羅金海的一位同鄉在路上遇到羅金   海和蔡衛檳,問:“最近跑來跑去忙什麽?”羅金海回答:“幫朋友殺個人。”輕鬆得就像幫朋友買個菜。   李少波當兵退伍後,沒有回老家普寧,而是到了深圳橫崗,在一家餐館打工。餐館的老板也是普寧人。李少波與老板的侄女張少紅日久生情,結成夫妻。   小兩口結婚後,李少波要母親幫他向親朋好友借了1萬元,也開了一家餐館,生意紅火。幾年後,李少波又轉做油料買賣,生意風生水起,成了千萬富翁。他把弟弟們都接到了深圳。李少波和張少紅的感情開始還不錯,從1989年開始,張少紅每年生一個,共生了1男4女5個孩子。兩口子又收養了1個男孩。可李少波的弟弟們說,張少紅仗著家族在橫崗頗有勢力,嫌李家窮,一直看不起李家人和李家的親戚。   從1996年起,李少波和張少紅就摩擦不斷。兩人感情生活不如意,各自在外麵尋找生活慰藉。張少紅曾提出分家產,各做各的生意,李少波堅決不同意。   1998年10月29日早上7時10分,李少波像平時一樣開著他的灰色三菱吉普來到橫崗機關幼兒園的門口,兩個孩子下車走進了幼兒園。等候在一旁的一輛摩托車駛了過去,貼近三菱吉普的駕駛位時,坐在摩托車後座的人掏槍對著李少波開了火。李少波因傷重搶救無效於11月9日死亡。   根據知情人及涉案人的口供,公安機關掌握了“故事”梗概。   1998年5月,張少紅要男友李進雄幫她找殺手,幹掉李少波。   這一次行刺又沒成功。李進雄和表弟孫煉強到張輝然處交賬:“這種事我們管不了,不管了。”當時,張少紅也在,她與張輝然都說,他們自己找潮州人幹,潮州人有槍。   1998年8月初,張輝然和張少紅來到普寧,通過熟人潘國全找到了潘金強。張輝然直截了當地要潘金強殺掉李少波,“無論用什麽方法,隻要殺掉李少波就給30萬元。”此後,張少紅多次與潘金強聯係,催促其下手。潘金強信誓旦旦:“這事我肯定能搞掂,搞不掂就讓30顆子彈穿身。”他通過陳益武找來了普寧大坎鎮的“八毛”蔡衛檳和羅金海。蔡衛檳的父親被關在韶關監獄服刑,潘金強對“八毛”說:“深圳橫崗有個普寧人與我生意上有過節,你拿槍去幹掉他,完事後我把你爸從韶關監獄‘撈’出來。”。他承諾給羅金海8萬元。   潘金強花3500元買了輛豪邁摩托給“八毛”及羅金海用,又從一個開川菜館的四川人那兒用4500元買了把仿“五四”式手槍,6發子彈,交給了蔡衛檳和羅金海。   潘金強沒有幫蔡衛檳“撈”出他爸,自己卻被判了無期徒刑。蔡衛檳被判死刑,羅金海被判15年徒刑。最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張家姐弟幾次買凶殺人,意誌堅定,而且毫無顧忌,四處張羅,竟一點都不擔心走漏風聲。羅金海的一位同鄉在路上遇到羅金海和蔡衛檳,問:“最近跑來跑去忙什麽?”羅金海回道:“幫朋友殺個人。”輕鬆得就像幫朋友買個菜。王繼才的堂弟等許多人也都知道有人要殺人。有人說,張家姐弟買凶過程就像是“招標”。(   2、法庭直擊   張少紅在庭上說漏了嘴   她隻有小學文化程度,可生就一張利嘴,一上庭就推翻了公訴人指控她的所有關鍵點。盡管如此,在庭上“舌戰”中她還是說漏了嘴。   張少紅個子不高,不到1.6米,長相也很一般。   她隻有小學文化程度,可生就一張利嘴。在法庭上,她比那些男嫌犯要機靈得多,反應敏捷。盡管如此,她還是說漏了嘴。   張少紅一上庭就推翻了公訴人指控她的所有關鍵點,一口咬死,“我根本不認識潘金強”。在與公訴人和被害人律師舌戰幾回合後,被害人律師張文京突然問:“李少波死前,你的手機號碼是多少?”   張少紅:“我沒有手機,用我弟弟張輝然的。”   問:“你用的是他哪一部手機呢?”   答:“我不記得了,他有幾部手機,我都用過。”   被害人律師強調:“你是說,你弟弟的所有手機你都用過嗎?”   張少紅立即警覺起來:“有的用過,有的沒用過。”   問:“你這次被捕前用的手機號是多少?”   答:“我不記得。”   問:“是不是13410371979?”   答:“不記得,我有好幾個手機。”   問:“你有多少部手機?”   答:“多得連我自己都不記得。”   問:“你說你不認識潘金強,為什麽你的通訊簿上有潘金強的電話號碼?”   張少紅反駁:“就算通訊簿上有他的號碼,是我的字跡嗎?也許是別人寫上去的。”   公訴人一件件展開證據,輕言慢語卻是“劍劍要害”。當張少紅和她的律師一再強調潘金強的供詞是“孤證”時,公訴人拋出了孫煉強和張輝然的供詞,孫煉強第一個將張少紅牽入此案,張輝然是張少紅的親弟弟,他承認,殺人的主意由張少紅提出,且由她出資。   張少紅自以為很聰明,她離開法庭時一臉滿不在乎的冷笑。張文京也笑,他說:“當年檢察院作不起訴決定其中一個理由是不能證明她與潘金強有聯係。現在她沒有否認她有這個通訊簿,而且上麵有潘金強的名字,不管是誰寫的,關鍵是誰在用。她也承認她用過張輝然的手機,而張輝然的手機有多個與潘金強聯係的記錄。這兩點都可以印證潘金強的供詞,就是她與潘有聯係。張輝然有個手機號是1382240999,這個電話經常與潘金強聯係。張少紅曾供認,從1997年開始,她就常用張輝然一個號碼138×××××999的手機。孫煉強曾用自己的身份證開了個手機給張輝然用,張輝然常用這個手機撥打138×××××999。公訴人說,這從側麵證明。這個號碼是張少紅在用,‘張輝然怎麽可能左手給右手打電話?’”   13410371979的手機曾經於今年1月11日和2月20日發過兩次短信給李少波的父親:“最近,李少波這死鬼老纏著我。哼,要家要報仇?李家害得我好慘,我張家不報此仇不姓張。”“你們霸占我的財產,該歸還我,否則我將采取行動。”這兩條短信引起公安機關及檢察院的重視,認為這反映了發信人的主觀心態,也就是動機。公訴人說,這也從另一方麵印證了張少紅與李家的利害關係。   3、凶案背後   令人啼笑皆非的算命   在這起案件中,“鬼神”好像一直攙合其中。“殺別人是100%的罪,   殺李少波是順應天意,很少罪孽,最多是30%。”瘸腿的“算命大師”說。   今年,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重新對張少紅立案偵查,將上一次脫掉幹係的張少紅、潘國全、陳益武、吳記悅都送上了被告席。其他人在這個故事的“上集”中都扮演了角色,隻有吳記悅並未有人提起,怎麽在“下集”中突然冒了出來呢?   其實,吳記悅是個關鍵人物,隻不過8年前沒有納入公安人員的視線。   去年10月19日,公安人員再次提審服刑的潘金強時,潘提到有個姓吳的普寧人,會算命,參與了整個策劃過程。今年3月3日,他向公安人員描述了“姓吳的”外貌特征。經查,確定這個“姓吳的”就是吳記悅。   那天,吳記悅是被法警半攙半拎進法庭的。因患過小兒麻痹,吳記悅是個殘疾。別看吳記悅隻有小學文化,口齒也不太清,說話有些結巴,他可是個“算命大師”,號稱在什麽什麽山學過。   吳記悅是張輝然的朋友,張少紅搬去弟弟處時,吳記悅也在那住。據潘金強說,張少紅姐弟為殺李少波曾找他算過命。吳記悅算過一卦後,神秘地說:“李少波做了很多壞事,殺他是替天行道,殺別人是100%的罪,殺李少波是順應天意,很少罪孽,最多是30%。”吳記悅甚至替他們算準了“安全”的下手時間:1998年10月29日7時,地點:橫崗鎮機關幼兒園門口。他說:“李少波這幾天該死,你不殺他,他也可能會死。”   開庭前,記者特意到李少波遇刺的地方看了看。機關幼兒園是在一個居民住宅小區裏,進小區門口的左手邊就是幼兒園的園門。馬路對麵是商住樓,底層是一串商鋪。前麵不遠就是菜市場。早上7時,這裏已是人來人往,車流不息。李少波停車的地方正是小區的保安亭。記者很是納悶:這大師是怎麽算的?這個時間,這個地點得有多少目擊證人呀!似乎行凶者和他們的主使都不在乎這一點。   吳記悅對公安人員承認,張輝然曾叫他到普寧,送一包東西給潘國全。不過,他辯稱,他開始並不知道這包東西是什麽,因是在中秋前後,以為是月餅或是茶葉。後來潘國全打開,他才知道是錢,估計有8-10萬元。會算命的吳“大師”竟沒算出裏麵是什麽東西。   在這起案件中,“鬼神”好像一直攙合其中。李少波死後,他的弟弟們收拾他的遺物,發現李少波生前種的一株盆景根部埋著一塊胡桃木,上麵刻著李少波的生辰八字,並釘上了釘子。一種古老的詛咒方式。李少波的弟弟李少標相信這是張少紅幹的,他正千方百計尋找下蠱之人。   在法庭上,公訴人曾問張少紅:“你恨李少波嗎?”   “怎麽說呢……”張少紅訴說丈夫如何虐待她,但聰明的她始終小心翼翼避免吐出“恨”字。公訴人又問:“張輝然殺了你丈夫,你恨他嗎?”張少紅沉默良久。這個問題不好答,說“恨”?張輝然可是她親弟,替她攬下了所有罪責,而且全家人都在旁聽席上;說“不恨”?那麽這就意味著她恨李少波,有殺人動機。最終,她猶猶豫豫地吐出兩個字“有點。”   公訴人再問:“你沒問過你弟弟為什麽要殺李少波?”   張少紅極為冷漠:“事情已經發生了,沒什麽好問。”她聲稱,她已經忘了丈夫是怎樣被殺的了。   公訴人訝然:“一個是你弟弟,一個是你丈夫,你怎麽一點也不關心?”   假如胡桃木真是張少紅找人下的蠱,那她的確對李少波恨之入骨。記者曾想尋找李少波與張少紅的合影,或是他們的全家福。可是,李少波的父母及弟弟都說沒有,李少波死後,張少紅已將所有合影照片燒了。   4、要犯翻供   一翻再翻又牽出幾疑犯   8年過去了,潘金強忽然發覺:上當了!他最終說了實話,於2003年寫信給廣東省檢察院……   8年前的結果的確有許多蹊蹺處。案件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也就是1998年12月底,張輝然、潘金強、李進雄、孫煉強等人在同一天集體翻供,並稱此前的口供是在公安人員的誘供下被迫說的,張少紅並未參與雇凶殺人。此前,潘金強“很巧”地在醫療室遇到張少紅。正是這次巧遇令潘金強這個連接所有角色的關鍵人物決定翻供。有律師認為:“這案子翻得很整齊,當年的不起訴理由也很牽強。”   張輝然一審被判死緩,二審被判死刑。後來由惠陽刑警隊出具的一份證明,證實有“立功”表現又改為死緩。   據當年與潘金強同倉關押的袁碧鬆說,潘金強與張輝然最初都在一個倉裏,張輝然要潘金強好人做到底,不要供出張少紅。並說,張家一家都會感激潘,張少紅出去後就算賣房子也會把潘保出去。張少紅來看過張輝然,但沒有理潘金強,潘非常鬱悶。   自從潘金強被拘留,張輝然和張少紅就不斷通過看守所中其他勞教人員給他遞紙條或帶口信,要他把事情擔下來,不要供出張少紅、潘國全和吳記悅,許諾張少紅出去後會救他出去,不會被判刑,並給他家人20萬元。潘金強說:“潘國全是我堂兄,姓吳的舅舅很有關係,或許能把我搞出去,所以我也沒供出他們。”潘金強向同倉的張子彬和陳星說過,是朋友的姐姐要他殺她老公。他們都提醒潘金強:“你把事全攬下來就死定了。那兩個姐弟你一定要咬住一個,否則沒人管你。”當年與潘金強關在一起的陳星、劉照喜都證實張輝然與潘金強串供的過程。   然而,8年過去了,潘金強被判了無期徒刑,許諾的20萬元也沒有蹤影。潘金強忽然發覺:上當了!他要求見張少紅或其家人,他說:“我要搞清楚她幫不幫我,決定我自己該不該說實話。”潘金強最終說了實話,於2003年寫信給廣東省檢察院,將張少紅、潘國全和吳記悅翻了出來。   5、劫後之家   懸案未了恩怨情仇更難了   孩子們願意再失去母親嗎?除了親情的掙紮,還有財產的利益。對五六個漸漸長大的孩子,這真是太沉重了。   李少波死時,他最大的女兒10歲,小兒子才5歲。這些年,他們都由李少波父母撫養。不太懂事的孩子對母親充滿了仇恨,家中的牆壁上寫滿了“張少紅是凶手”。在他們的口中,張少紅是殺死他們父親,還要與他們爭奪遺產的“惡毒賤婦”。當檢察院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後,孩子們在學校門口見到母親嚇得跑回課室,打電話給爺爺奶奶,要他們來接。   8年過去了,孩子們都長大了,他們開始有自己的思想和意誌。至少,他們中的一部分對母親的恨意在消融。李少波的弟弟說,張少紅出來後,總是給他們錢花,並將李少波之死都推到張輝然身上。有幾個孩子相信她。   李少波的弟弟們對大哥心懷感激,是大哥把他們從鄉下帶到了燈紅酒綠的繁華都市。哥哥死了,留給他們千萬身家和一大盤生意。就像那些經典的複仇電影,李少波的弟弟們8年上訪,就是要張少紅付出代價。孩子們願意再失去母親嗎?除了親情的掙紮,還有財產利益。如果張少紅無罪,李少波與張少紅的公司有一半屬於張少紅,且張少紅有權繼承李少波的部分遺產。如果證明她有罪,這一切便都是李家的。張少紅和李家的財產之爭,牽扯了孩子們的未來利益。對孩子們來說,這真是太沉重了。   這起“買凶殺人”的懸案並沒有完,背後可能還有更多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