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學生街頭帖賣睾丸廣告報複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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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廣告不但留了電話,還有老師的真實姓名

一學生為報複老師在街頭張貼買賣器官廣告,律師表示,此種行為構成侵權

■新商報記者 甲乙 一份張貼在街頭的野廣告,聲稱要賣腎和睾丸,是非法的人體器官買賣,還是以此為噱頭的騙局?昨日,當記者通過調查,揭開這份野廣告的神秘麵紗時,結果卻完全出乎意料:這份野廣告很可能竟是學生為報複其老師而炮製出來的。

事件:鬧市出現賣睾丸廣告

“因家裏缺錢,等錢用,所以想賣腎髒和睾丸,有需要人體器官者,請打下邊電話聯係,價格麵議。”昨日上午,記者在金三角附近一麵牆上,發現了四五張這樣的野廣告,每張廣告上都寫著姓名和兩部電話號碼。

“真不知道他怎麽想的?再窮也不能賣器官呀?”“腎髒也許會有人買,那睾丸誰會買呀?總感覺怪怪的。”帶著群眾的非議和疑問,記者隨後撥通了廣告上所留的兩部電話,出人意料的是,竟都是某外語培訓學校的辦公電話。

意外:教師竟被冒充賣器官

記者試著電話聯係了要賣器官的當事人,“聽說你想賣器官?可以談談嗎?”“真無聊,別打擾我!”對方充滿怒氣,並隨即掛斷了電話。

事情似乎不是那麽簡單,記者再次撥通電話,並表明身份後,該男子發出一聲歎息,並約見了記者。

昨日下午,當40歲的韓先生出現時,記者無論如何都無法將這個衣裝講究、舉止儒雅的男子與貼野廣告、賣人體器官聯係在一起。據韓先生介紹,他是該外語培訓學校的韓語老師,那份野廣告是別人冒充他四處張貼的,嚴重損害了他的名譽權。“無論是在家裏,還是在學校,經常會有陌生人給我打電話,谘詢買賣器官的事,讓我覺得很難堪,也很氣憤,而且嚴重擾亂了我的生活。”

調查:學生為報複惡意造謠

“其實,假冒我張貼這種侮辱性野廣告的人早已找到了,是學校裏的一名男生。”韓先生的話再次讓記者吃驚,據他介紹,該男生20多歲,去年來學校報班學習,今年5月,該男生在學校走廊裏毆打同班一名女生,作為教師的韓先生發現後,立即上前製止,後來,女生報了警,打人的男生被帶到轄區派出所教育了一番。

事情過去後,韓先生逐漸淡忘了。不料,從今年7月開始,他就發現在城市的許多地方,有人以他的名義張貼賣器官的野廣告,撕下來一茬,不久後就會再出現一茬。甚至,這種野廣告還粘貼到了學校裏,保潔人員曾親眼目睹是那名男生貼的。

“他似乎精神不太正常,學校裏有近十名老師都被他以這種方式造過謠,甚至連保潔人員也沒幸免,他不是在野廣告上說人家花心、當三陪,就是侮辱人家有性病,大家都深受其擾。”韓先生告訴記者,為此,他和很多老師都到派出所報過案,但由於其可能有精神不正常,且不屬於刑事案件,警方也拿他沒有辦法。

昨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與該學校部分老師進行了核實,他們反映的情況和韓先生所說的完全符合,據他們介紹,有的外教也不堪其擾,無奈離職。隨後,記者又與轄區派出所取得聯係,警方證實以前確實接到過群眾反映,但由於不屬於刑事案件,不在派出所管轄範圍內,已建議當事人都法院起訴了。

律師:構成侵權應走法律途徑維權

遼寧槐城律師事物所劉豔律師認為,冒充他人的名字四處張貼賣人體器官等野廣告,至少已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權,受侵害人可以要求張貼人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如果因此對受侵害人的名譽造成損害,受侵害人可以要求如精神撫慰金等相關賠償。

致於張貼人是否有精神方麵的疾病,則需要通過司法鑒定確認,若鑒定其為精神病患者,將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因此,建議受到侵害的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