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懷疑妻子偷情將繼女殺害奸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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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鋒與其妻陳蕭均係再婚,二人組成新的家庭不易,本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婚姻生活,但心胸狹隘的趙鋒卻時常無端懷疑其妻與其姐夫有染,且未能查出任何證據,進而懷恨在心,伺機報複。2005年10月1日晚10時許,趙鋒趁起床解手之機,跑到樓上將陳蕭與前夫所生女兒趙博殺害,並奸屍……為此,他付出了沉痛的代價。今年11月初,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圈定了他的命運,他將在凜冽的寒風中,伴著那顆正義的子彈,結束他那罪惡的一生。

無端猜忌

項城市範集鄉前程村有個叫趙鋒的農民,別看他隻有28歲,初中畢業,文化程度不高,年紀輕輕本事不大,幹農活不中,出去打工又掙不來錢,但他生性多疑,在懷疑他老婆紅杏出牆上倒是有兩下子。

他與前任老婆結婚後,總是害怕別的男人拾掇住他老婆,更害怕自己的老婆紅杏出牆。因此,他對老婆是嚴加看管,經常無端猜忌,看見老婆和哪個男人說句話,他能審問半天,看見哪個男人和老婆開個玩笑,他能對那個人進行長期監督甚至跟蹤。為此,他沒少和老婆發生爭執,也沒少對老婆動粗。後來,他的前任老婆實在受不了,就與之離婚遠嫁他鄉。

不久,趙鋒與離婚女子陳蕭結婚。再婚後,夫妻倆恩愛有加,十分珍惜這梅開二度。特別是趙鋒對陳蕭十來歲的女兒趙博像親生女兒一樣親。就這樣,幾年裏,他們在幸福美滿中過著有滋有味的生活。誰知,時間一長,趙鋒又舊病複發。

偶然巧合

那是2005年盛夏的一天午後,從縣城突然回家的趙鋒一進屋就看見妻子和她的姐夫趙俊正興高采烈地交談。看見趙鋒進屋,兩人突然戛然而止,趙俊也前言不搭後語地匆匆離去。

一連幾天,趙鋒都不動聲色地秘密觀察妻子的一舉一動,甚至連晚上睡覺都偷偷觀察妻子的睡姿,偷聽妻子的夢話。他越看越覺得不對勁,妻子的一個眼神、一句話,就連做愛他也感到和往常不一樣了。

更讓他疑惑的是,幾天後,他和趙俊在一起打牌,他在偷偷觀察趙俊時發現,趙俊不時用異樣的眼神在注視他。“乖乖,元寶生蛆——財壞;稈草捆老頭——丟大人,這綠帽子是戴定了。一連幾天,他對妻子是審問來審問去,也沒審出個結果。夫妻兩人的感情從此出現裂痕。

其實,陳蕭和她的姐夫趙俊之間根本就沒有那層關係。那麽,為什麽會出現上述的誤會呢?這除了趙鋒生性多疑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人們都知道趙鋒是個啥人,誰也不敢上他家去,更不敢和他老婆接觸。這一點就連陳蕭的姐夫趙俊也是有所避諱的。陳蕭在未出嫁時就和姐姐的關係特別好,也經常到姐夫家去,和姐夫也是特親熱。自從嫁給趙鋒後,她就不敢隨便接觸了。這一次,趙鋒一大早就去縣城辦事,臨走交代,到晚上才回來。說來也巧,這天趙俊奉老婆之命有急事找陳蕭,到趙鋒家把事一說就趕緊走,陳蕭卻叫住他要留他吃午飯。趙俊哪敢久停,正欲離去,陳蕭卻告訴他,趙鋒去縣城晚上才回來,趙俊這才勉強留下吃了午飯。當趙鋒突然回來,自然是讓他們吃了一驚,他們知道趙鋒的秉性,於是就出現了尷尬。幾天後,牌場上,趙俊確實用疑惑的目光看趙鋒,因為,那天中午的事肯定沒完。誰知,這也成了趙鋒的懷疑重點,並成了趙鋒殺人的導火索。

殺女奸屍

2005年10月1日夜,趙鋒酒後回家,到家後對妻子又是一番審問。審畢,他又想與妻子做愛。此時的陳蕭心裏煩透了,哪還有心思做愛。她沒好氣地一把將趙鋒推開,獨自一人倒頭便睡。此時的趙鋒可是越想越不對勁:“現在連‘事兒’都不讓做了,下一步還不是離婚,甚至會謀害我。不行,我得先下手為強,殺了你這對鳥男女便宜你了,把你的女兒殺了,讓你痛苦一輩子。”主意一定,他就在床上看地圖,為自己殺人後找退路。

10時許,趙鋒看妻子已經睡熟,就假裝解手,跑到樓上敲開已經14歲、出落得像是一個大姑娘一樣的趙博的房門。看著平時像親生女一樣的趙博,趙鋒殺心已定,撲上去用毛巾捂住趙博的嘴和鼻子,並掐住其脖子,將其殺害。

殺人後,趙鋒感到一陣輕鬆,心裏長期的壓力得到了釋放。他從容不迫地下樓在床上待了一會兒,當看到妻子那溜圓的身體時,他的心裏再次湧起一陣醋意:“不行,我得弄弄她閨女,這樣才能把這事擺平,不然,我太吃虧了。”於是,他又上樓,像幽靈一樣溜進了趙博的房內,看著像熟睡一樣的趙博和她那將要長大成人的少女特有的身體,趙鋒獸性大發,迫不及待地對趙博的屍體實施了奸屍行為。作案後,趙鋒逃出家門。

淩晨5時許,趙鋒在潛逃途中給妻子打來電話說,“我也管不著你,你也管不著我”,並問其妻有樓上的鑰匙沒有,還安排把小孩招呼好,後就關了手機。

次日上午10時許,陳蕭到樓上,發現趙博住的房門從外麵鎖著。一種不祥的陰雲籠罩在她的心頭,她顧不得多想就從窗戶上翻到屋裏,發現趙博已死在床上,下身一絲不掛,嘴裏捂有一個毛巾,毛巾上全是血,嘴唇發紫,並發現其包裏的1700元現金不見了。幾天後,警方將潛逃途中的趙鋒抓獲歸案。

2006年4月27日,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趙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酒醉神清

一審宣判後,趙鋒不服,遂上訴至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趙鋒上訴稱:我是因喝多了酒,在神誌不清的情況下才做出的錯事,認罪、悔罪,請求從輕處罰。其辯護人稱,被告人趙鋒歸案後認罪態度好,平時對被害人像親生女一樣撫養,請求給予重新做人的機會。

2006年9月26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相同。

原判認定被告人趙鋒犯故意殺人罪的證據係偵查機關依法收集並經一審庭審質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客觀,二審予以確認。核查趙鋒的犯罪行為,其訴稱:當時是因喝多了酒,神誌不清才做出了這樣的錯事與事實不符。

法庭認為,被告人趙鋒無視國法,因心胸狹隘,無端懷疑其妻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為報複竟殘殺無辜並奸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其動機卑鄙,手段殘忍,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上訴人趙鋒以歸案後認罪態度好請求從輕處罰的理由及其辯護意見均不予采納。法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做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本裁定並為核準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趙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