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明星背後經紀人---揭秘演藝圈“賣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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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霆鋒要受美女經紀人霍汶希的“管製”



陳家瑛視王菲如女兒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生存法則,娛樂圈也不例外。在這個圈子,“背靠大樹好乘涼”絕對是“第一號法則”。通常,在明星背後都有一個高智商的經紀人,亦被稱為娛樂圈的操盤手,因擁有強大的娛樂資源和媒體資源,他們能呼風喚雨,讓藝人成為大牌隻是早晚的事。而經紀人與明星之間的關係也很微妙,他們的合作壽命往往與各自的利益密切相關,那麽,他們之間的利益是如何分配的呢?

  曆數王牌經紀人

  經紀人主要分兩種:一種是由藝人的親朋好友擔任;一種是團體的經紀公司。



二者對藝人的影響也不盡相同。如趙薇的經紀人是其嫂子陳蓉,但因為陳蓉的危機公關處理能力差,導致一夜成名的趙薇負麵新聞不斷。而圈內有幾個堪稱為王牌的經紀人,在他們手中,藝人不紅都很難。

  陳家瑛旗下藝人:王菲、陳奕迅

  內地人對香港經紀人最熟悉的應該就是陳家瑛,人稱“家瑛姐”的她地位不可小覷,她一手將從北京來到香港闖蕩的王菲捧成了天後級人物。從王菲和竇唯的第一段愛情到現在和李亞鵬生下女兒李嫣,王菲從未遭受負麵新聞的影響。據稱,王菲在和竇唯離婚後,陳家瑛被竇唯指責為幕後策劃人,一手操控了婚變過程。而王菲每一次失戀,都會處在被大眾同情的地位,增加自己的人氣,讓事業又登上一個新的高峰,這裏麵陳家瑛絕對功不可沒。

  霍汶希旗下藝人:謝霆鋒、容祖兒、Twins

一手捧紅謝霆鋒、容祖兒、Twins的金牌經紀人霍汶希是香港最年輕的經紀人。現為英皇高層的霍汶希原是廣告模特出身,從21歲起,她就在英皇娛樂集團工作,已經做了13年,她將阿嬌和阿Sa包裝成孿生姐妹大獲成功。外表美麗的她向來以鐵腕著稱,當年的“鋒芝戀”是被她一手拆散。

  柴智屏旗下藝人:F4、賴雅妍

  柴智屏創造了台灣偶像劇的神話,她擔當製作人拍攝了《流星花園》,並一手捧紅了F4。因為和台灣八大電視台的良好關係,柴智屏擔當製作人的電視劇總能獲得成功。她被稱為台灣的首席經紀人。不過和F4成員言承旭音樂,言承鬧僵,一度讓柴智屏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

  王中軍旗下藝人:範冰冰、李冰冰、張靜初

  內地經紀人的起步較晚,到現在依然沒有形成規模。在上世紀90年代初,大紅的明星大都是散兵遊勇狀態,從房地產投身影視的王中軍和王中磊兄弟建立的華誼兄弟在這方麵取得了不小的成功,培養了一批內地明星。其中範冰冰和李冰冰已經成為國內知名的一線女星,不菲的身價為王中磊和王中軍賺了不少錢。

  王京花旗下藝人:陳好、陳道明、劉嘉玲

  從華誼兄弟跳槽到橙天娛樂的王京花,曾在業內引發了不小的震動。從陳道明助理做起的王京花被稱為“內地第一經紀人”。她和“最難纏”的陳道明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同時也讓陳道明在圈內擁有了良好的口碑。而劉嘉玲(劉嘉玲新聞,劉嘉玲說吧)、梁家輝(梁家輝新聞,梁家輝說吧)也紛紛投奔橙天,目前橙天娛樂幾乎包攬了內地和港台最受關注的演員,勢頭銳不可當。不過最近據說因財務問題,橙天一時陷入困境。

  李小婉旗下藝人:周迅、何琳

  目前已經簽約華誼的周迅是被李小婉一手捧紅。周迅早年在北京混跡多年不見成效,1998年因為受到李小婉的賞識出演《大明宮詞》中的少年太平公主而一舉成名,並奪得當年“最受歡迎演員獎”,之後她與李小婉簽約,從此星路坦蕩。周迅孤身一人在北京,被李小婉當做女兒一樣對待,任何事情都由“幹媽”決定,包括感情問題。但兩人卻在李亞鵬的問題上發生爭執,最後解約。
 

經紀人與明星的愛恨情仇

  經紀人和明星的關係向來微妙,王菲與陳家瑛親如母女,張柏芝和前經紀人朱永龍對峙法庭,陳曉東,在經紀人自殺後一蹶不振,陷入媒體攻擊的包圍圈……明星麵對突發事件,如果有經驗豐富的經紀人運作、斡旋、補救,許多負麵新聞也許根本不會出現,最起碼不會發展到難以收拾的地步。明星和經紀人之間的關係,絕對不是同一個公司的同事那麽簡單,可以說是愛恨情仇糾纏在一起。

  愛———親如一家

  經紀人要幫藝人打理事務,包括金錢方麵,藝人自然希望找一個值得信賴的人來當經紀人。而經紀人與藝人如果能親如一家,往往就能達到雙贏的效果。“金牌經紀人”陳家瑛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很多人都在問我為什麽放走阿菲(王菲),其實我覺得是因為大家都把藝人看做是幫我賺錢的機器了。我認為不應將藝人最燦爛的時間跟金錢放在對等的位置,而應視他們有如子女。”有了這位愛王菲如同愛女兒的經紀人的幫忙,難怪王菲能夠長紅不衰呢。

  恨———解約遭報複

  男模胡兵在國外拍攝的一組寫真流傳到了網上,這則模仿夢露的“豔照”曾在網上引發了不小的轟動,而胡兵也被不少網友批判為“人妖”。事後胡兵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組照片是他的前經紀人為了報複他放到網上的,兩人因為經濟問題解約,這是經紀人報複他的方式。“再簽約我當然會非常謹慎了,以免遇人不淑。”

  情———情深誼長

  隻要有郭富城出現的地方就有他的經紀人小美,兩人之間的默契讓許多人相信他們早已暗生情愫。小美已擔任郭富城的經紀人長達12年之久,她一手栽培年輕的郭富城上位,如今年過四十的小美仍然做著郭富城背後的女人。4年前,郭富城在澳洲被人陷害,性愛光碟流傳,小美出麵申請了禁入令,才為郭富城成功挽回麵子,最近小美又為郭富城的新歌《銀色公路》操刀寫詞,兩人感情可見一斑。

  仇———反目成仇

  2002年11月10日,F4成員言承旭炮轟“F4之母”柴智屏及經紀公司,言承旭聲淚俱下,控訴自己的一切都被經紀人控製,並指斥經紀人是“沒人性,吸血鬼”。

揭秘演藝圈“賣身契”

  在娛樂圈,經紀人和明星的關係通常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超女”何潔(何潔新聞,何潔音樂,何潔說吧)成名僅一年,就在北京購入豪宅,而何潔和天娛的收入分成為四六開,可想而知天娛的收入。

究竟經紀公司是“吸血鬼”,還是造錢機器?

  昨日記者采訪到天娛公司的老總王鵬,他向記者坦言,天娛公司和“超女”所簽訂的協約為8年,收入分配為六四開。而內地經紀公司和藝人之間的利益分成一般是三七開。

  一些當紅明星在約滿後續約時,經紀公司會主動降到二八開,甚至可能出現一九開。“可能有些人覺得天娛占的要的太高,但業內人都明白,我們對這些‘超女’的培養是從零開始的,投資很大。在香港,經紀公司培養一個新人,藝人最多能拿到三成。”

  而英皇的經紀人阿輝告訴記者,謝霆鋒和公司簽訂的合約有10年,“我們公司的合約一般都是10年,這樣我們才能為藝人製定出一個長久的規劃。”

  有很多明星在大紅大紫後,常常會和將他們一手捧紅的經紀人發生糾紛甚至散夥,黃聖依就是其中一個,她和捧紅她的周星馳的經紀公司的解約糾紛鬧得沸沸揚揚。而藝人和經紀人之間的糾紛,大都集中在經濟利益分配或者簽約時間太久的問題上。

  對此,捧紅“女子十二樂坊”的北京星碟文化公司總經理王曉京說:“因為我們不能忽略這裏存在著經紀公司投資的前提,經紀公司要對一個新人進行包裝、宣傳和培訓必須投入大量資金,而當藝人推出市場後受歡迎才開始有回報。”簽約新人不僅“純利潤”低而且回報年限長,一般不會低於5年,當初王菲簽下的第一份合約也有7年。大概到了第5年,經紀公司才剛收回成本或者有少量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