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獎項突然遭到改名 台金馬獎套上“綠帽子”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文化獨立是一種精神,如果這種精神搞錯了方向,失卻了本質, 那就不是一種值得尊重的精神,而變成了政治的工具。   在全台灣為了“倒扁”還是“挺扁”紛紛揚揚的時候,金馬獎居然也摻和到其中,還旗幟鮮明地站錯了立場,這讓我大跌眼鏡。今年度(第43屆)金馬獎將全新定位,其中兩個獎項“年度最佳台灣電影獎”(又名“評審團大獎”)和“年度最佳台灣電影工作者”(又名“評審團特別獎”)更名為“福爾摩沙影片獎”和“福爾摩沙特別獎”。 “台灣”和“福爾摩沙”有什麽區別,恐怕搞政治的人最為清楚。這個已經被完全綠色化的名詞,恐怕連發明它的荷蘭人都想不到。當年荷蘭人沒有做成的殖民、侵略,今天台灣人正在幫他完成。 其實“福爾摩沙”入侵台灣文化界和教育界,金馬獎並非第一次了。台灣中學補充教材“認識台灣”中就有專門的章節:“十七世紀的福爾摩沙”,其中甚至認為“所謂本質的改變是‘台灣’這個概念超出原住民,含有更多別的成分,甚至反客為主,成為今日我們印象中的‘台灣’。這才是我們所要講的台灣的誕生。”   此外,“國立故宮博物院”在2003年1月初舉辦“福爾摩沙:十七世紀的台灣、荷蘭與東亞”展覽,從海內外三十多家公私立博物館和個人借來珍貴文物數百件,展示十七世紀台灣風貌的同時,也把“福爾摩沙”這個概念貫穿其中。讓來看展覽的人都知道,原來台灣的曆史是用“福爾摩沙”寫的。 關於“福爾摩沙”的問題,其實真正知道的台灣人並不多。1542年,葡萄牙人在一次航往日本的途中,經過一座地圖上不存在的島嶼,船上的水手遠望島上蒼鬱的森林,忍不住驚呼“IlhaFormosa”,意思是“美麗之島”。這個島嶼在西方世界就被標記為FORMOSA(福爾摩沙),也就是今天的台灣。因此“福爾摩沙”這個詞帶有極其強烈的殖民色彩,1640年約翰·芬伯翁在進貢的地圖中,還特地標明了《澎湖島及福爾摩沙海島圖》。 如果真的要考究起來,“福爾摩沙”也不是台灣原住民的代名詞。中國古文獻中早就有“夷洲”、“琉球”的說法,而即便是荷蘭殖民者,在早期也將台灣稱作“北港”,而非“福爾摩沙”。不信請看1625年荷蘭出版的,也是迄今為止最早的台灣輪廓地圖,就將台灣稱作Packan(北港)。為什麽“台獨”人士總愛以“福爾摩沙”而非“北港”作為台灣的代名詞,恐怕多數原因還是前者更有異域色彩,更顯與中國大陸的分割吧。 但是文化界人士,是傳承台灣精神的一個群體。名不正則言不順,如果他們在“台灣”的問題上都不能理清來龍去脈,那麽怎麽能指望他們延續台灣的精神、啟蒙台灣的社會呢? 從曆史上看,台灣影人是有著強烈批判精神的一個群體。當年侯孝賢以一部《悲情城市》,感動了台灣“朝野”,讓人們從中看到了整個台灣為追求自由和民主所作的肉體犧牲和精神奉獻。其實在之前和之後,也有許多台灣電影人,以獨立思考為己任。這其中也包括不少舞台劇目的藝人,如著名話劇導演賴聲川等。他們在《暗戀桃花源》等劇目中傳遞出的愛土愛鄉和批判現實社會的意識,都教會台灣人逐漸長大。   藝術對於台灣社會,既是一種享受,又是一種啟蒙。它啟迪的是整個社會對自己的認識和對所處世界的看法。文化獨立是一種精神,如果這種精神搞錯了方向,失卻了本質,那就不是一種值得尊重的精神,而變成了政治的工具。即便是要文化上“台獨”,卻不敢“有所作為”,而僅僅把電影獎的名字改成一個殖民地時期留下的名字,甚至都不具備文化上的“合法性”,當然也無從談及“文化台獨”的話語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