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女子慘遭性虐待 偷拍取證狀告台灣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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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燕被虐待後的傷痕

野蠻的丈夫虐待張燕的藥片、膠帶等工具 本報記者 萬難 攝

重慶妹兒慘遭性虐待偷拍取證狀告台灣老公

被侵犯至大小便失禁 專家稱該案就算勝訴也執行難

本報訊(記者龍淼鄒宇)“他就像一個魔鬼,我的精神都要崩潰了,幾次想跳樓了斷”。從重慶到台灣,31歲的合川女孩張燕(化名)想追求幸福美滿的生活,可接連遭受毒打令她迷茫;從台灣回到重慶,原本想重新開始有尊嚴的生活,但又遭受令人發指的性虐待……

朋友牽紅線遠嫁台灣

張燕於1994年隻身來渝,2004年應聘到一家公司的經理職務,在朋友的介紹下,她開始與比她大6歲的台灣男子劉明(化名)接觸。

11月19日,兩人開始了第一次電話聊天,電話了解到劉明家住台灣桃園縣,在一家企業開車,每月工資6萬新台幣(約1萬人民幣)。2005年6月16日,劉明帶著父母和4個兄弟姐妹來渝,與張燕舉行了隆重的婚禮。12月,張燕辭掉工作隨劉飛赴台灣。

飯桌放屁遭毒打

抵達台灣後,張燕開始感覺丈夫劉明存在嚴重的心理問題。有時由於上網後未將鍵盤還原,被劉明當眾破口大罵;有時,由於沒有洗衣服被大吵;甚至多次被要求強迫性行為,例假期間也不例外……張燕要求離婚,換來的卻是所有證件被沒收。

2006年3月5日,全家吃飯時張燕忍不住放了個響屁,遭受了毒打,嘴角青紫,眼角流血,全身多處傷痕。3月6日,張燕到當地家庭暴力舉報中心報案,但被告知需驗傷證明後,張燕被迫放棄此念頭,因為此時她的錢被劉明收光,已無錢去醫院驗傷。由於麵子觀點,一直未將這些事告訴家人及朋友。

被虐待大小便失禁

直到今年6月底,由於母親生病,張燕才借機向丈夫請假返渝,而劉明每天至少打30個電話了解行蹤,8月2日,劉明追到重慶。4日淩晨1時許,平時酒力不錯的張喝了兩杯酒後,便感覺頭發暈,這時劉明強行要和她發生性行為,途中用膠帶捆綁其雙手,一邊扇耳光,一邊用攝像機拍攝下全過程。直到20分鍾後張燕跪著哀求“我跟你回去,給你生個小孩,”聽罷劉明才停止虐待行為。

當日早晨劉明又一次實施了相同的虐待行為。兩次慘不忍睹的虐待後,張燕下身劇烈疼痛,並出現大小便失禁。在這種巨大的恐懼感下,張一度想過從自家16樓窗台跳下去。

騙丈夫寫保證書取得受虐證據

堅強的張燕最後還是挺了過來,一日,她故意將劉明支出門購物時,張燕拿起相機,將所有用於虐待的器具拍攝下來,並悄悄到醫院驗傷。為收集更多證據,張還要求劉明寫了一份保證書,保證以後不再強迫發生性行為及實施暴力毆打。

8月7日張燕到派出所報警後,劉明“同意”離婚。次日,張在婚姻登記中心遲遲未等到劉明的身影,回家後竟發現,家中家具、燈具、電器全被砸碎,衣服被撕碎……

目前,雖然劉明已回台灣,但每日會不停來電騷擾。昨日采訪間隙,張燕的電話仍響個不停,“現在看到台灣的號碼,我全身就會發抖……”目前,張已請來律師,申請離婚的同時,要求追究劉明多次虐待的刑事責任。

昨晚9點37分,記者撥通劉明的手機,對方了解記者身份和來意後,直接掛斷電話,之後再也無法接通。

新聞麵對麵

隻怪當初太顧麵子

記者:如何評價這段婚姻?

張燕:恐怖,惡心。

記者:你認為是怎麽造成的?

張燕:錯在當初沒有充分了解。還有就是自己太顧麵子,沒敢告訴家人。

記者:下一步作何打算?

張燕:告他,討回公道。並勸誡其他姐妹,以我的經曆為鑒。

法學專家:執行可能成為難點

趙樹乾律師認為,目前張燕掌握多項證據,訴訟勝算較大。

但西南政法大學譚向北副教授表示,此案中既然雙方在大陸取得結婚證,加上女方又未取得台灣籍,可以直接到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可以實行“公告送達”,以書信形式告知男方,即使男方不願到庭,法院也可以作出缺席判決。但由於台灣具有一定特殊性,並有自己的法律,即使法院最終判決男方有虐待罪,但執行起來較為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