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害女友6年後在受害者生日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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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10時15分,本報記者陪同陳先生(右)走進崇文分局。 今天早晨8時30分,一個自稱在6年前殺死自己女友的男子走進本報編輯部要求投案自首。他說,今天是他女友26周歲的生日。   今天早晨6時57分,本報熱線接到一名男子電話,稱自己有命案在身,想找位記者聊一聊。8時30分,這位陳姓男子來到報社。他從報社貨梯上來,記者希望與他握手時被他拒絕。他身高1米65,身材壯實,頭發較長,圓臉,厚嘴唇,眼睛不大,滿麵疲憊,左前臂上有三道明顯的刀疤,兩隻手上有26個用煙頭燙過的痕跡,走起路來右腿一瘸一拐。“如果玲兒還活著,今天是她26周歲生日。”這名陳姓男子隨身隻帶著他為“玲兒”所作的詩與散文。   為女友曾經自殘   2000年上半年,從舟山某艦隊退伍的陳先生來到廣東東莞石龍鎮某酒店當保安,當年5月2日認識了樓麵經理劉曉玲(化名)。他對漂亮聰明能幹的劉曉玲很是仰慕,隨著進一步交往,陳先生發現自己愛上了她。“這時,酒店裏大家對一個漂亮的女經理與一個保安談戀愛議論紛紛,為了不給她增加壓力,我於6月8日離開東莞返回老家。”陳先生承認,“自始至終玲兒都沒有明確表示過喜歡我”,但自己卻“發誓一定要娶到這樣的好姑娘,幻想著國慶節就可以結婚”。   8月初迎來了劉曉玲的生日,陳先生想再次去東莞給女友一個驚喜,但他站在火車上給女友打電話時,對方不冷不熱的語言讓他很惱火,他一氣之下又回了家裏,父母看他心神不定的樣子再次埋怨他。“就在父母還在嘮叨的時候,我拿起菜刀猛地砍向自己的胳膊。”   自殘事件後陳先生情緒非常低落,他寫信向劉曉玲講述這一切,不斷表白對她的愛慕。劉曉玲多次回信,但說從前的一切都過去了,人要麵對現實,路在前方在遠方。   在講述自己的故事時,陳先生大段大段背著女友給自己的信,這位自稱愛好文學的男子用詩一般的語言講述著這段讓他刻骨銘心的愛情。   以看長城為名騙殺女友   女孩的婉言拒絕讓陳先生痛不欲生,當年10月2日,他再次來到東莞。“按照我的想法,此時我們應該結婚了,至少是訂婚了,可現在我卻孤身一人。”他萌生了一個罪惡的想法,自己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當天晚上,他以帶女孩看長城為名,將劉曉玲約到了石龍鎮珠江支流東江的江邊,用事先準備好的放有麻醉藥的飲料讓女孩喝下,待其昏迷後用繩子將她勒死,並倒上汽油焚屍,最後女孩的屍體被燒成了灰燼,讓海浪衝走了。   “殺死了心愛的女孩,我也仿佛死了一樣,我想自殺但下不了手。”陳先生返回老家對殺人一事隻字未提,隻是脾氣更加暴躁,行為更加怪異,每天用看電視麻醉自己,或是繼續寫詩和散文,“在我心裏玲兒好像還活著,有時我的心裏實在難受就自殘,用煙頭燙自己,用冷水浸自己的腿,後來腿也壞了,好像隻有這樣我才能苟且生活下去。”   “6年偷生,我想我應該上路了”   6年的偷生生活,陳先生發現自己雖然沒有受到法律的製裁,但每天生活在痛苦中,感覺生不如死。前幾天他在電視上看到女友老家河南信陽的信息,心生觸動,“這是我幻想著與女友一起回去探親的地方。她的生日也快到了,我想我應該上路了。”   6日早晨他踏上了進京的列車。“玲兒生前多次告訴我她最想到北京來看長城,我也是用這個借口把她騙出來的,對北京我有複雜的情感,我最終選擇到北京來自首。”   今天上午,記者陪同陳先生走進了崇文公安分局的大門。在進門前記者問他:“你不後悔嗎?”他堅定地搖了搖頭,說:“我等這一天等得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