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 20年後與初戀結緣 有多少天荒地老可以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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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他和初戀發誓,如果不能在一起,也絕不結婚,等對方到天荒地老;34歲,他向妻子提出了離婚,要和初戀在一起;44歲,好不容易走到一起的兩個人又鬧起了離婚。 ——為了離婚,我放棄了財產,忍受父母的冷眼,我覺得自己這一生還有最後一點熱情可以為愛燃燒。我帶著對若蘭的愧疚,結婚多年,她沒有什麽不好的地方,是我拋棄了她;但我心裏還有一些悲壯,我舍棄這麽多,不顧大家的反對;此外還有一些憧憬,我總算是如願以償了! ■采寫:記者馬冀 ■講述:昌建(化名),男,44歲,大專學曆,職工 ■地點:本報一樓大廳 昌建(化名)在大廳等我,一臉疲憊不堪。我問他是不是沒睡好,他苦笑一聲:“昨晚又吵了一夜!” 坐定之後,昌建點一根煙提神。煙霧繚繞,襯得他的臉越發蒼白。 離了 10年前,也是這樣的一個夏天。傍晚6點多了,天還亮得很。照平時的時間,這個時候我已經回到家了,躺在床上看電視,等著開飯了。而這一天,我還在回家的路上徘徊,平時隻要20多分鍾的路我走了快1個小時。我在街上漫無目的隨便走著,看到周圍人們的腳步似乎都在不斷加快,一個個都是巴不得馬上到家的樣子,隻有我有意放慢了步子。 我知道,我回到家的時候,妻子若蘭(化名)一定已經做好了飯。我們那時候結婚已經5年了,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女兒長得很像我,那可是我的心肝寶貝。我愛女兒勝過愛若蘭,這樣比較可能不恰當,我是想告訴你,我和若蘭的感情確實不深,雖然她是我的妻子,但我們之間沒有什麽愛情,有的是幾年生活下來的那一份親情。 不管是什麽情,那也都是感情。隻要是感情,想要得到或者拋棄都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所以,那天下班我不知道怎麽回家,怎麽對若蘭說出那句“我們離婚”的話。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回到家的,打開房門,一切都這麽熟悉,這是我的家,但我馬上就要拋棄這裏了。我記不清楚我是怎麽開的口,我記得的是當時若蘭的眼淚,摔門而出。留下我一個人在家裏發呆,被嚇著的女兒放聲大哭。 我把女兒哄睡,一個人躺在床上,回憶起我和若蘭從認識到結婚的整個過程。那年我29歲,家裏人對我說:“你今年必須結婚!”於是帶我去相親。一進門,若蘭已經先到了,她圓圓的臉,鼻子不高,笑起來有一邊的臉頰上還有個小酒窩,身材談不上好,還微微有點胖。她是那種說不上漂亮,但也絕不會叫你討厭的女孩子。她喜歡開玩笑,吃飯的時候很潑辣,一點也沒有扭扭捏捏。“這個丫頭一看就適合過日子,就她吧!”在相親回來的路上,媽媽這樣對我說。 結就結吧,不結婚又能怎麽樣呢?反正我真正愛的那個人也結婚了! 傷了 時間往前20年,那年我24歲,經曆了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一次離別。那個和我離別的人叫芳青(化名),我的初戀。芳青的父母和我的父母是同一個單位的職工,我們住在同一個宿舍區裏。這些先決條件成全了我們的愛情,但也同時成為我們愛情的障礙。因為我們的父母有很深的過節,所以我們的愛從一開始就不為雙方父母所接受,但我們不在乎,年輕的我們相信能堅持到雙方父母鬆口的那一天, 我們都以為可以天荒地老,哪怕芳青要跟著調去北京的父母一起離開武漢。我對芳青說:“我會等你的。”我們許下誓言,如果不能在一起,也絕不和別人結婚。 芳青去北京後,信成了聯係我們的唯一方式。我們在信裏互相鼓勵,互訴衷腸。她家裏不讓我們來往,她悄悄給我寫信,而我的信則寄給她北京的朋友,再輾轉交到她手中。 這一晃就是三年,芳青給我的信越來越少,也越來越短。到後來,我一連兩個多月沒收到她的信。我每天下班都到單位的門房去看,終於等來了一封信。 我站在單位門口的一棵樹底下撕開了信封,裏麵薄薄的一張紙,紙上用紅筆寫著簡單的一句話:“我現在明白,人是看不到地老天荒的。我結婚了,以後別再給我寫信。”紅色的墨水,白色的信紙,像傷口沁出的血。 我給芳青又接連寫了幾封信,卻再也沒有收到她的回信。 失戀給我的打擊無比巨大,支持我內心世界的那根柱子坍塌了。兩年多時間裏,我一直都很消沉。既然沒有地老天荒,那就隻能各人顧各人。不管為自己還是為家人,也是需要有個家了。我和若蘭婚後的生活是平淡的,不過相安無事,倒也不錯。 昌建抽煙很是用力,短短時間,一根接著一根。他再要點的時候,我說還是少抽點吧,抽煙也不能解決問題的。他聽了我的話,沒有再點煙,周圍煙霧逐漸散去,不留痕跡,可惜已經發生的很多事並不能也這樣散去。 怕了 我沒想到這輩子還會和芳青遇到,我以為自己對她已經死心了,然而當我在1995年底的一次朋友聚會上,意外見到她時,四目相對,我的內心像開水一樣翻滾起來。 芳青回武漢了,和她一起回來的還有她的女兒———她離婚了。那次聚會後,我和芳青又見了幾次麵,她告訴我在北京也是在父母的壓力下迫於無奈,不得不結婚。婚後,她忘不了我,和丈夫的關係每況愈下。這次回到武漢,本來想找我,但是又不敢。沒想到這麽巧,在聚會上竟然碰到了。她的話把我又點燃了。我們回想起當年的山盟海誓,兩個人抱頭痛哭。 我們都不再年輕,但當芳青問我還愛不愛她的時候,我願意賭上一次,而賭注是我的家庭。 為了離婚,我放棄了財產,忍受父母的冷眼,我覺得自己這一生還有最後一點熱情可以為愛燃燒。我帶著對若蘭的愧疚,結婚多年,她沒有什麽不好的地方,是我拋棄了她;但我心裏還有一些悲壯,我舍棄這麽多,不顧大家的反對;此外還有一些憧憬,我總算是如願以償了! 我帶著女兒,和芳青重新組成了一個家庭,一家四口開始了新的生活。到今天,又差不多過了10年。但這10年過得並不平靜,我不知道為什麽我和芳青會有那麽多矛盾和爭吵。為了孩子讀書和撫養的問題,就不知道鬧了多少回。做父母的都是有偏心的,我也在努力平衡對兩個孩子的關愛。可芳青總認為我對她親生的孩子不好。現在兩個孩子的學費和各種生活費,叫我們這個家庭很吃緊。我覺得越是這樣的時候,越要同舟共濟,何必鬧內訌呢。芳青就說我變了,說我心裏還想著若蘭。我真是有口難辯。 前段時間,為孩子們暑假培優的事,我們又吵起來。我的確隻給我和若蘭的孩子報了名,但那也是因為她的成績更好一些,而不是偏心。可芳青卻不依不饒,還動手打了孩子。我是真的火了,一怒之下也動手打了芳青。 芳青跟我提出了離婚。想想這些年和她一起生活,磕磕碰碰真的比第一段婚姻要多得多。我真是想不明白,我費了這麽大力氣才得到的婚姻怎麽就不讓人舒服呢?我到底錯在什麽地方了? “你真的準備離婚嗎?”我問昌建,昌建一臉的茫然,隻說了三個字“我怕了”,我不知道他的意思是怕離婚還是怕離不了婚。 如果愛,用愛化解 記者馬冀 從不同的角度看同一件事情,有時會得出大相徑庭的結論。 就說昌建,如果看他和芳青相愛而不能在一起,讓人覺得可惜。為了和真正愛的人在一起,他選擇離婚,讓人感覺他還重情;但換個角度再看,若蘭沒有做什麽錯事,一心一意為他養兒持家,他卻要和若蘭離婚,這又豈不是無情無義。 從現在昌建的再婚狀況來說,常言道距離產生美,兩個戀愛的人,給對方看到的都是美好的一麵,而一旦進入婚姻,麵對的是真實的人生瑣碎的生活。昌建的再婚生活出現危機,最重要的是雙方應清楚還有沒有愛。如果有,孩子的問題就居其次了,兩人多為對方的孩子著想一點,矛盾就會慢慢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