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孩任憑歹徒糟蹋一整夜 趁其熟睡溜出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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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傍晚,省城明光路附近,一持刀歹徒闖進出租房內,對一獨居女孩實施搶劫強奸。女孩機智與歹徒周旋,與其拉起了家常,使歹徒放鬆了警惕。次日淩晨,趁歹徒熟睡之機,女孩逃出房門,協助警方將歹徒擒獲。目前,該男子因涉嫌搶劫、強奸被刑拘。 持刀歹徒衝進出租房 27日18時左右,小娟(化名,18歲)下班後回到戴安橋巷出租房內,準備休息。突然,“轟”的一聲響,房門被踹開了,一名手持匕首的小青年衝進房內,低聲嗬斥:“搶劫!”並迅速用房內的“熱得快”電線將小娟雙手捆綁住。小娟嚇蒙了,隻好按照小青年的要求,將身上僅有的幾十元現金、銀行卡悉數交出。 小青年抓住小娟的頭發向牆上狠狠撞去,並揮舞匕首,提出要跟小娟發生關係。“如果我不從,他肯定會殺了我。我隻好假意順從,尋找逃脫機會。”事後,小娟對民警說。 女孩忍辱周旋12小時 就這樣,小娟強忍淚水,任憑歹徒糟蹋。之後,小青年再次提出要求,要和小娟“處朋友”。為了保全性命,贏得逃脫的機會,小娟假意答應了歹徒的要求,並與歹徒拉起了家常。“我都做你女朋友了,你什麽時候帶我去見你的父母啊?”“以後你怎麽養活我啊?”…… 當晚,歹徒再次獸性大發,與小娟發生了關係。不過,歹徒以為小娟真的順從自己了,漸漸放鬆了警惕,竟在小娟房內呼呼大睡起來。 趁歹徒熟睡溜出報警 28日淩晨6時許,小娟見歹徒已經睡著,悄悄溜出房門,隨手將大院的鐵門反鎖,跑到附近電話亭報警。合肥市公安局201號巡控車迅速趕到,在小娟的帶領下來到出租房樓下。“就是他!”小娟尖叫一聲。民警循聲望去,一名穿黃色T恤的小青年拿著一把鑰匙正準備開門。民警迅速衝下警車,將該男子控製住,並從其身上搜出一把匕首。經當場審訊,嫌疑人叫小強(化名,17歲),長豐縣人。 “你們抓我幹嗎?”當民警將黑洞洞的槍口抵住其脖子時,小強還鎮定自若,“她是我女朋友,跟她發生關係,怎麽算是強奸呢?”對於入室搶劫的事實,小強解釋:“我和她鬧著玩的,隻是想嚇唬嚇唬她。” “他完全是個法盲。”這是民警對他的第一印象。據小強介紹,他還有一個比他大5歲的女友。目前,小強因涉嫌搶劫、強奸被刑拘。 名節與生命孰輕孰重? 小娟與歹徒周旋12小時,並協助警方將歹徒繩之以法,卻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清白被玷汙。她的這種做法合適嗎?安徽大學社會係一位教師認為,她很讚同小娟的做法,因為人身安全高於個人名節。“她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在當時的情況下,小娟如果與歹徒激烈反抗,可能危及生命”。 目前,社會上對“麵對色狼,女孩到底是否該反抗”也有爭論。中國傳統道德觀念也認為女子的名節比生命更重要,主張女孩麵對色狼應該殊死搏鬥。不過,這位老師認為,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遠遠高於個人名譽。“麵對歹徒,小娟能沉著冷靜地麵對,並設法與對方周旋,這本身就是難能可貴的。社會應該給予她更多的關心和愛護,不應該去譴責她”。 小娟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而被歹徒玷汙,讀者有何見解?萬一碰到歹徒,女孩該怎樣保護自己?是冒死反抗還是選擇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