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被控性侵犯兩男童 性關係持續好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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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報道,紐約一名已被控與一名男學童發生性行為的女教師,周二(5月30日)又被起訴與另一男童發生性行為,而且這種關係保持了好幾年。女教師因此也被控性侵罪。 40歲的女被告蓮娜•辛哈原被控在她29歲時與一名當時13歲的男學童發生性行為。該名男童現在任職紐約市警察,檢方說這種性關係持續了好幾年。5月30日,檢方在曼哈頓最高法院再控告蓮娜•辛哈在另一名男童12歲時與他發生性關係,而這名男童現在已18歲。檢方說被告現被控告81項刑罪,要求保釋金定至高達十萬元。 被告的律師說,他的當事人生於紐約,也在紐約長大,而且受過良好教育,包括在哥倫比亞大學念書,是絕對不會潛逃的,因此請求法官準許她不用具保。法官最後準許被告五萬元保釋,並定於8月16日到庭。不過,法官也批準檢方的要求,禁止被告與兩名前學生接觸。 被告的律師說,兩名所謂受害人現在均已成年,而且其一更當上警察,並且是警隊的拳擊隊員,給他們發出保護令簡直荒謬。檢方說,女被告從1996年6月起與第一名男學生展開性關係,當時他才13歲,就讀8年級。被告為此於去年10月被控法定強奸罪。 檢方說,當這名現當警察的前學生於2004年要求終止性關性,女被告即借用別人的名字捏造罪名,指控這名警員強奸她的未成年侄女及對她(被告)本人施暴。檢方說,他們調查後發現遭盜用身分的女子根本沒有侄女,不曾報警說遭到強奸,而且也不認識女被告及該名警員。這名警員在性侵犯的五年追溯期屆滿前一星期,由於遭女被告誣告強奸,便向警方揭露與女被告的性關係。 檢方並說,從2001年起,女被告與第二名學生開始性關係,受害男童當時才12歲,就讀7年級。女被告在曼哈頓東55街由其雙親創設的國際學校任教16年。據稱當檢方傳召男童作證時,被告以送禮及金錢收買這名男童不說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