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女生瞞家人與男友同居 再三強調自願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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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未滿14歲偷吃"禁果" 大方承認和"男友"同居 前段時間,家住南寧市良慶區大沙田的老趙家發生了一件很出格的事:剛上小學六年級的女兒竟瞞著家人在外麵和男朋友同居,老趙氣憤至極,得知此事後立即到派出所報案,稱女兒被人強奸了。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派出所裏,老趙的女兒極力為男朋友辯護,再三強調是她自願和男朋友發生關係的。但按法律規定,和未滿14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不管當事人是不是自願的,都構成強奸罪。5月12日,小趙的男朋友涉嫌強奸罪,被南寧警方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一村民神秘地說“你家閨女和男人同居了” 老趙是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向來看重自己的名聲。今年2月17日上午,村裏有個人悄悄地把老趙拉到一邊神秘地說:“你家閨女和男人同居了。”老趙一聽急了,馬上紅著臉辯說:“你不要胡說八道,敗壞我閨女的名聲。”但那人臨走時扔下了這樣一句話:“你不信,那你去沿海開發區工業園溜冰場附近的出租房看看。” 老趙被這句話震住了:“這段時間,女兒經常徹夜不歸,昨晚女兒又一夜未歸,難道真的像別人所說的那樣?”老趙不敢再想下去,馬上往沿海開發區工業園溜冰場跑去。 在溜冰場附近的一出租房裏,老趙果真發現剛上小學六年級的女兒和一個男青年在一起。看到老爸找上門來,女兒很幹脆地承認和淩某同居了。老趙簡直氣壞了,馬上跑到附近派出所報警,稱自己的女兒未滿14歲,指控淩某強奸幼女。接報後,民警將淩某帶回派出所審查。 女兒一再強調“我們發生關係,我是自願的” 小趙是南寧市良慶區某小學的六年級學生,1992年5月出生。人長得比較高挑,所以看起來已經像個大姑娘。淩某被抓獲後,小趙也被民警請到派出所作筆錄。在民警問小趙和淩某是什麽關係時,小趙一點也不覺得難為情,很大方地說淩某是她的男朋友,並再三強調和淩某發生性關係,是她自願的。 小趙說,今年1月份,她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外地在邕務工的淩某,兩人一見鍾情,小趙答應做淩某的女朋友。小趙還說,她的同伴不少都交了男朋友,這個年齡還沒有男朋友別人會笑話的。 今年22歲的淩某是靈山縣人,小學畢業後一直在外務工。在派出所裏,當民警問他知不知道和未滿14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不管當事人是不是自願都構成強奸罪時,淩某一臉的茫然。5月12日,淩某涉嫌強奸罪被南寧警方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現在的孩子較早熟家長和老師應注意引導 承辦這起案件的檢察官對記者說:“現在的孩子都比較早熟,老師和家長們應適當加以引導。”檢察官提醒大家,十三四歲的孩子正處於青春期似懂非懂的時候,對一切事物充滿了神秘感和新鮮感。因此,極易做出一些讓人難以理解和越軌的事。因此,家長和老師在這方麵應適當給予引導,因為孩子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學校度過的,學校的老師對孩子的健康成長作用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