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幽會偷拍照上網 當事人要求刪照片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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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南岸區,一網民正在觀看網絡上的偷拍照片。記者周凡

本報訊(記者 杜玉飛)男女情侶幽會,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第三者拍下照片公布到網上。當事人認為侵犯自身的隱私,要求發圖者刪除照片並公開道歉,但遭到偷拍網友的拒絕。

6張林間親熱照網上曝光

昨日上午10時許,記者在天涯社區重慶版上看到,一則名為“[世態]林間親熱的高清晰照”下,貼著6張一對情侶在林間親密的照片:女友坐在男友的膝蓋上,男友撫摸著女友的臉,除了一張能看見男友部分五官外,大多數是情侶摟抱的背麵畫麵。

發帖者“掐俠”稱,他是一名攝影愛好者。本月9日,他到大渡口雙山山頂,準備拍攝大渡口的全景,沒想到遇到兩個人在林間親熱,於是用長焦把兩人拍了下來,作為一種美好的東西來欣賞,當天上傳到“山城打望”論壇上,並於昨日上午上傳到天涯論壇。

女主角要求刪帖並道歉

昨日下午1時35分,自稱是女主角的網友“偷窺犯法”回複稱,“掐俠”偷拍不是錯,但是發到互聯網上來,就是侵犯隱私的。她要求“掐俠”馬上刪除照片,並且發帖道歉,否則將訴諸法律。

對此,“掐俠”針鋒相對,稱當事人都不要隱私了,跑到公共場所裏親熱,還想要保護隱私麽!現在“攝友”那麽多,在公眾場所做隱私事情,自己就先放棄了對隱私的保護。而自己沒有將照片用於以商業盈利為目的的活動,也未侵犯肖像權。此外,“掐俠”不同意“偷拍”一說,稱偷拍是事先知道並且有預謀,而自己屬於“抓拍”,是碰巧遇到後拍下來的。

建議親熱應選適當的場所

“在公共場所隨意表達情感,所謂的‘隱私’可能被公眾所知曉。”律師蒲萬純表示,表達感情應該選擇恰當的場所。隻要其他人可以輕鬆進入的場所,都屬於公共場所。在本案中,攝影者沒有闖入私人生活空間非法拍攝,而是在公共場所拍攝,拍攝沒有用於商業盈利,圖片沒有醜化當事者形象並惡意傳播,就沒有構成對當事者的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