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與保姆黃昏戀 為避子女4次整容逃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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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晚年生活應引起社會高度重視 有首歌曲裏麵唱道:“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然而,在如今的社會裏,許多離異或者喪偶的老年人卻不能享受到這種“最浪漫的事”,麵對社會各方麵的壓力,他們不得不過起了“未婚同居”的生活。 “我們可不是為了趕時髦,而是對現實生活的一種無奈。”麵對記者的采訪,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老人這樣說,“而這份無奈最終往往又會變成一種心碎和傷害。”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本報記者帶您走近這樣一位老人。 老人家裏被“洗劫一空” “爸,你就不覺得丟人嗎?”3月26日,也就是記者剛搬進新家的第三天,被樓下院子裏一陣吵架聲音吵醒,不禁把頭伸出窗戶去探個究竟。 隻見院子的中央密密麻麻站滿十幾個人,一輛搬家公司的車輛停在旁邊,幾個搬運工人將一些家具往車上搬。 “孩子,給爸爸和你媽媽留點吧!我們生活總還是需要些東西的。”樓下的張大爺哭著對一個穿紅色T恤的青年人說。 “誰是我媽,她不是,爸爸,你別怪我狠心,今天我把話給你擱到這裏了,沒地方住了,去我那兒,但是你不能帶這個野女人,要不你就露宿街頭。”張大爺的兒子說完,繼續招呼著搬運工人搬東西。 聽了這話,張大爺默默地轉過頭,擦了把眼淚,扶著一直站在旁邊的王婆婆,哭泣著慢慢往小區外麵走,邊走邊說:“搬吧!搬吧!你們難道要把我們倆逼死嗎?” 他兒子接過話茬說:“爸,你都70多歲了,還這樣不三不四地找女人,我們這些做兒女的怎麽抬得起頭,而且這個女人很明顯就是為了咱們家的財產來的,你如果離開這個女人,你還是我爸爸,我們就當一切沒發生過。” 張大爺沒有回答,和王婆婆一起走了出去,而張大爺的兒子大喊一聲:“繼續搬,搬完,一個都不留。” 輾轉了半個小時,記者才在金水河的岸邊找到了正相擁在一起哭泣的張大爺和王婆婆。說明來意後,張大爺說,小陳記者,別問了! 他和保姆相戀了 晚上,張大爺和王婆婆一起來到記者的家裏說:“我還是覺得應該給你講一下,除了你,也沒什麽人願意聽聽我們的故事了,通過你們讓社會來關注一下老年人的婚姻問題吧。” 兩杯清茶,兩個敘述者,一個聽眾,開始了講述兩位老人未婚同居故事背後的無奈。 已經70歲的張大爺是某機關退休幹部,退休後仍然在該單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雖然清閑,但還算充實,直到2000年,張大爺正式離開單位。 “退休後,生活習慣的突然改變使我的心情變得越來越糟,身體也大不如前,兒女們工作較忙,抽不出時間來看我,便請了個保姆來照顧我的生活。”張大爺說完看了王婆婆一眼,繼續說,“你可能也看出來了,那個保姆就是你王婆婆。” 60歲的王婆婆是鄭州市郊區人,喪偶後的她為了排解心中的寂寞,便選擇了當保姆。後來偶然走進了張大爺的生活,開始了一段嶄新的日子。在幾個月的相互交往中,王婆婆喜歡上了才華橫溢的張大爺,而張大爺也喜歡上了溫柔賢惠的王婆婆。 2000年10月份,張大爺和王婆婆在各自的家裏召開了家庭會議,向兒女們攤牌,希望兒女們同意兩人結婚。然而事實是,張大爺的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沒有一個人同意二人的婚事。 “父親是國家幹部,我們兒女也在各自部門有頭有臉的,如果他和一個保姆在一起了,我們臉皮沒地方擱,而且那個女人是不是圖咱爸的錢還不一定呢!”張大爺的兒子說。 王婆婆的女兒說,“我父母在我們族裏都是長輩,父親死了,母親就成了老族長,我們當然不能同意母親再婚。” 當問到兩人為什麽不偷偷地去登記而選擇同居,張大爺說,“我是當過國家幹部的,法律還是懂點的,但是孩子們把戶口本都拿走了,登記不成。”於是2000年11月11日,兩人正式搬到一起同居了。 5年裏搬了10次家 張大爺和王婆婆以為兩人不結婚,搬到一起居住會得到兒女們的支持,然而他們想錯了,兩人不得不開始了長達5年的“逃亡”生涯,共搬了10次家,平均半年就要搬一次。 “2000年的春節,是他們第一次來,他們硬是把我們做的一桌子飯菜給掀翻了,等他們走了後,我和你婆婆隻好以方便麵充饑。”張大爺說。 為了躲避孩子們的騷擾,張大爺決定和王婆婆一起搬出自己的家,租個房子住下來。2001年1月7日,張大爺和王婆婆一起正式搬出了居住了幾十年的老宅,在燕莊租了個房子住進去。 “當時那裏的房子沒有暖氣,剛搬進去的時候很不習慣,經常半夜凍醒,我們兩個人身上都生了凍瘡,老伴每晚還燒幾碗薑湯,喝碗湯後才敢睡下去。”張大爺說。 自從搬家後,兒女們找不到了,兩位老人過了一年相敬如賓、相濡以沫的生活。左鄰右舍常常會看到老兩口互相攙扶著一起買菜、一起曬太陽、一起鍛煉身體,下雨時,兩位老人合撐著一把傘;起風了,一條圍巾在兩位老人手裏相互推讓…… 然而,好日子沒過多久,張大爺的孩子還是找到了兩人,一次大鬧後,兩人又偷偷地“啟程”了。“她的孩子住在郊區,進城不方便,來得少;我的兒女多,消息靈通,時常都是他們先發現我們。我們都已經5年沒回這邊這個家了,本想著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誰知道剛搬回來3個月,他們就知道了。”張大爺苦笑著說。 逃避孩子,4次整容 “雖然這幾年總是在‘逃跑’的日子中度過,但還是覺得很幸福。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兒子的熟人多,很多人都認識我,我總怕碰到我們的熟人。”張大爺說。 2002年,居住在徐寨的張大爺和王婆婆在散步的過程中,遇到兒子的好友劉先生。劉先生一眼便認出了張大爺,不明究竟的劉先生說,“張叔,你咋跑這裏來玩了,走走,去家裏坐坐吧!” 張大爺一句“你認錯人了”,然後拉著王婆婆就跑了起來。經過這次事情之後,張大爺和王婆婆就開始商量著如何避開熟人。 “我們想遍了各種方法,盡量減少出行、出門戴帽、戴口罩等都試過了,最後還是你王婆婆聰明,想出了整容這麽一招。”說著,張大爺不禁笑了起來,“第一次進美容院要求整容的時候,工作人員都愣住了,隨後哈哈大笑,我們隻好又換了一家才整好。” “說起來還真丟人,年輕的時候沒去過美容院,倒是‘老來俏’,瀟灑了一回,不過效果還可以,我們村裏的人麵對麵的時候硬是沒認出我們來。”王婆婆自我解嘲地說。“不過這整容效果好是好,就是隔一段時間後,基本上又恢複了原貌,因為我們年紀大了,即使做整容手術也是隻能做很簡單的手術,所以會出現反彈現象,一反彈之後,就隻好再來一次,幾年中間我們倆總共每人整容4次。” 同居,無奈的現實選擇 “我就不明白,老年人的愛,為什麽會這麽苦呢?”張大爺說,經常搬家也認識了好幾對“戰友”,他們的情形和我們相似,也是躲孩子。 去年,北京某調查公司發布的一份全國性的調查表明,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中,無配偶的達到35%,願意再婚的達到37.6%,能夠成功再婚的隻有6.9%。這份調查研究還提出,不能再婚而又相互戀愛的老人很多都選擇了未婚同居。 鄭州市婦聯的一位工作人員說,現實生活中,有部分老人為了趕時髦,選擇未婚同居,但這畢竟是少數,絕大多數想要再婚的老人都無法順利邁過子女這道檻兒。因為老人一旦再婚難免涉及住房、錢物等財產的歸屬和將來的繼承問題。此外,受傳統觀念影響,一些老人認為再婚是件不太光彩的事,兒女們也因忽然多出一個爹或媽來,心理無法接受。為了照顧孩子情緒,打消他們的顧慮,又能了卻自己的心願,同居就成為一種無奈的現實選擇。 專家:應該寬容老年人 “如果我爸爸他再不悔改,我就把那女人送上法庭,告他們非法同居。”張大爺的二女兒說,反正他們這樣在一起不合法。他們已經找好了代理律師準備起訴王婆婆。代理律師說,從法律的角度講,這種情況確實構成了“非法同居”的概念。 對於這種說法,北京市老年研究院的張院長表達了不同看法,他說,我們首先得擺正觀念,對老年人的同居行為不能妄加評議地說是對還是錯,老年人同居和《婚姻法》提到的“非法同居”不是一個概念。法律上所說的非法同居其主要特征是:有配偶的同居行為,“同吃、同住、同性生活”。而當代同居的老人們大多都在50歲以上,他們的同居多屬於生活扶助性的搭伴生活,性不再是婚姻生活的主要部分,也不具備生育這一功能,因此說他們是非法同居有些牽強。 張院長還說,其實在《新婚姻法》修訂過程中,一位專家提出自己的建議,把老年人同居歸結於一種“準婚姻”,於法律上給予照顧。但是老年人“準婚姻形式”提案並沒有通過。 一些專家在對老年同居肯定的同時,也對老年同居現象表示擔憂:非婚同居的形式,使老年人再婚處於一種不穩定狀態,不利於老年人權益的維護,一旦發生矛盾,則訴諸法律無門,在我國,這種情況屢見不鮮。讓老人安享晚年,是一項社會責任,拋棄傳統習慣,應該給予老人寬容,同時也應該積極引導,讓老年人以合法、合理的形式追求自己的晚年幸福,才是一項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