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10歲女孩被林肯車拖死 主犯被注射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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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長春晚報》報道,5日9時30分,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10號審判庭,備受市民關注的付中濤案件二審開庭。審判長宣讀了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付中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結束後,付中濤被注射執行死刑。 新聞回放 2月1日,在長春市亞泰大街開關廠門前,發生一起惡性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付中濤駕駛一輛白色林肯轎車將10歲女孩肖金萍撞倒拖出近3公裏後致死。 2月4日,案發後潛逃至沈陽的付中濤在一網吧內被公安機關抓獲。 3月4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判付中濤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付中濤賠償被害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4.8萬餘元。判決後付中濤不服判決,當庭表示上訴。 4月5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對付中濤故意殺人一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