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在男友麵前跳水自殺 屍體遲遲未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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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儋州一名22歲女子深夜和男友一起出門吃夜宵,結果一走遲遲不見回來,父母左等右等,等來的卻是女兒溺水身亡的噩耗。而女子家庭非常貧困無力承擔安葬費用,男友又不願承擔責任,悲痛欲絕的父親投訴到本報。
  
  22歲女子莫名溺水死亡
  
  在知情人帶領下,記者七轉八拐找到了溺水女子的家中。記者看到,這是一個貧困家庭,住房破舊,房間內沒有一件像樣家電,死亡女子的父母正坐在家中發呆,神情憂鬱。
  
  一名20歲左右的女子哭著告訴記者,自己本來是去廣東打工,突然聽到姐姐死亡的噩耗,專門趕回家來處理事情,自己姐姐死得太慘了!
  

  死者曾經是活潑可愛的女孩

  陳忠良介紹說,自己有3個孩子,老大和老二是女孩,老三是兒子,夫妻倆沒有固定工作,一家人生活困難。死亡女子名叫陳君,是大女兒,今年22歲,跟一個私人老板工作,是全家經濟支柱。
  
  陳忠良告訴記者,最近一年來,陳君和儋州某局長的兒子李某談戀愛,並且發展成情侶關係,對此自己一直沒有阻攔,因為感覺女兒已經成年。3月26日淩晨2點多,李某開車來家接陳君出去吃夜宵,很長時間沒有回來。於是自己的小兒子和朋友一起去找陳君,可沒有找到。小兒子回家後給陳君打電話取得了聯係,不一會李某又開車將小兒子和其朋友接走了,說是4個人一塊吃夜宵。
  
  由於陳君等人走後一直沒有回來,自己一直睡不踏實。等到早晨5點多,民警來家說女兒陳君跳水了,趕快去看看。陳忠良於是坐警車來到市郊明隆加油站旁邊的橋上,民警介紹女兒就是從橋上跳到下麵的水利溝去了,可能已死亡。水利溝約3米深,30餘米寬,自己沒看到女兒屍體。直到27日下午3點多,屍體才浮上來。
  
  陳忠良說,在夜深人靜時,自己想不明白女兒的男友李某為何帶女兒來那種地方,而女兒又不會遊泳,就這樣莫名其妙地死了。
  
  男友稱女孩跳水自殺
  
  記者采訪了陳君的男友李某。他否認自己和陳君是情侶關係,聲稱雙方隻是異性朋友,相處不到一年。而陳君一直想和自己在一起,此前還割脈自殺過,可自己並沒有同意。
  
  李某告訴記者,當天夜裏,自己開車先接了陳君,後來其弟弟和一名朋友也說要一起玩。吃完夜宵後,自己開車帶著陳君她(他)們來到了市郊水利溝橋上。當時陳君和其弟弟在橋中間,而自己在橋邊停車。還沒等自己走過去,陳君就從橋上跳下去了。於是自己等3人也到水中去救陳君,自己在水中摸到了陳君,由於穿了兩件外套,衣服較多,濕水後較重,自己精疲力盡,最終沒能把陳君救上來,非常可惜。
  
  李某表示,陳君跳水自殺,死亡和自己沒有關係。在其屍體打撈上來時,自己給了陳君父親5000元錢,算是對老人的補償。可陳君家人一致認為我有責任,讓自己賠償,可自己對此事並沒有責任,談不上賠償。
  
  屍體遲遲沒能處理
  
  陳忠良告訴記者。現在女兒屍體還放在儋州第一人民醫院太平間裏,在第一天就花掉3000多元錢,聽說屍體放在太平間每天要花700多元,光這筆錢自己家就無力承擔。女兒是被李某帶出去死亡的,李某肯定要承擔一定責任,可其一直不願意進行補償。陳忠良希望李某能盡快和協商,讓女兒早日得到安息。
  
  警方認定女子自殺身亡
  
  記者隨後從儋州公安局了解到,目前警方經過多方調查取證,已認定該女子是跳水自殺身亡。
  
  編後
  
  關愛身體,珍惜生命,這是每一個成年人在生活中的起碼常識,但令人不幸的是,又一個22歲的年輕女子就這樣輕易的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也許她是被情所困,殉情輕生,也許她是因為別的什麽疙瘩難解,就這樣走了,自私地走了。從警方調查結論看,也是“跳水自殺身亡”。
  
  不管有多少理由,不管有多少心結,都不足以“放棄生命”!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生命是最可寶貴的,本文再次昭示世人,關愛身體,珍惜生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