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教師誘奸14歲男生續:法庭無奈取消指控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2004年6月,美國佛羅裏達州坦帕市一位23歲年輕漂亮的女教師被警方指控涉嫌對自己14歲的男學生強迫發生兩次性行為,輿論頓時為之嘩然。當地時間3月22日,這位道貌岸然的女教師卻僥幸地逃過法律的再次製裁,隻因為檢察官出於保護那位尚屬未成年人的受害者的目的,隻得無可奈何地撤消指控。如此案件審理據悉在美國還是第一次。   美聯社3月22日報道,這名“作奸犯科”的中學女教師名叫迪波拉·拉法芙,現年24歲,已婚,是位於坦帕市東北部的希爾斯波羅縣格列柯中學的一位閱讀老師,從其清秀俊美的麵孔絲毫看不出她的卑鄙下流心理。2004年6月,她被控與自己班上一位14歲男生在教室裏和她家裏兩次發生了性關係。去年11月,她與檢察官達成認罪辯訴交易後被希爾斯波羅縣法庭從輕判處軟禁3年和緩期徒刑7年。   但案件的審理卻出現了意想不到的困難,因為檢察官、受害者的母親及其辯護律師為不讓未成年的受害者出庭作證,隻得作出一個罕見的決定:撤消對拉法芙的指控。此案的公訴人、佛羅裏達州助理檢察官理查德·裏奇威表示,撤消指控是無可奈何的選擇。而受害少年的母親也在“希望拉法芙受到法律嚴懲”與“不希望兒子出庭作證”之間作出艱難選擇。   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拉法芙則在事後依然為自己不知廉恥的行為進行了辯解,聲稱侵犯學生是因為患有嚴重的躁鬱症,因此失去了自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