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記者 閆曉光 通訊員 黎開穎) 21歲女孩年輕漂亮自稱“舒琪”,依靠色相在10天兩次搶劫,數額達近30萬元。日前,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她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3000元。 在深圳龍崗區打工的四川女孩文素華自認為長得漂亮,自稱為“舒琪”。去年12月29日,文素華在街上色誘48歲的深圳人黃某到一出租屋內,其同夥“二哥”、“阿郎”強行搶走其現金600餘元、手機一部,銀行卡一張和一輛本田轎車。事後,文素華分得贓款7000元。2005年1月10日下午,幾人再次用同樣方式,搶得何某的轎車和銀行卡等共計18萬餘元。3天後,深圳警方將她擒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