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大學生銀行上班僅十天 貪汙公款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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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一名大學畢業生到溫州市區某銀行正式上班才10來天,便冒領儲戶存款12萬元,最終落得個身陷囹圄的下場。日前,王某被溫州鹿城區人民檢察院以職務侵占罪提起公訴。   王某是溫州市區人,今年23歲,父母經營的生意紅紅火火,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優越。 2004年8月,王某從浙江某學院畢業後,被安排到溫州市區某銀行分理處實習,並在當年12月10日被正式錄用為代理合同工。   實習期間,王某從同事那裏聽說辦理內部員工卡,可以不用像其它的儲蓄業務那樣需要同事間的相互授權,這是銀行櫃台工作人員間不是秘密的秘密。在好奇心驅使下,王某一直很想找機會試試看這個傳言是否屬實。就在王某正式工作後才10天,一位儲戶拿著一本存折來王某所在的儲蓄櫃台取款,王某發現這個嬲凵形磁渲靡?鋅ǎ?室餛?饢淮⒒?燈浯嬲鄣拇盤跛鴰擔?枰?匭率淙胗沒?藶?次,儲戶信以為真,按照王某的吩咐輸入密碼。殊不知在櫃台裏的王某已經通過電腦操作將儲戶設為內部員工並私自將其賬戶配置一張銀行卡,這一切儲戶都被蒙在鼓裏。   成功地秘密配置銀行卡後,王某一陣狂喜。12月25日,王某利用在櫃台工作的便利條件對該卡進行密碼掛失;28日下午王某騙取分理處主任的A級授權,將該卡密碼予以重置並開通。至此,這張銀行卡所對應儲戶的賬戶上的存款,已經是王某的囊中之物了。3個月後,王某使用銀行卡分別到3個銀行營業網點櫃台共取了12萬元並存入自己的個人賬戶,為防被人發現王某還特意穿上雨衣、戴上口罩以掩人耳目。   今年3月1日,儲戶發現自己的存折上少了12萬元,立即向銀行反映並到公安機關報案,銀行在調取了有關該儲戶賬戶的操作記錄後馬上鎖定了王某。當銀行保衛監察處的同誌找到王某時,王某便明白了自作聰明的愚蠢,隻能咽下自釀的苦果。   一念之差,弄髒人生   一個剛剛大學畢業的男孩子,工作10天,就動了不該動的蛋糕。   男孩踏上了當地一家銀行的正式工作崗位,穩定而高薪,在許多人眼裏,這是個不錯的起步。本來,憑借優秀的素質,他的後半生可以走得很好,隻是一念之差,他卻失去了那麽多。   還是令狐衝說得好:“有些事情本身我們無法控製,隻好控製自己。”有的時候人生就簡單到黑白與對錯,隻是男孩沒有控製好,選擇了這一邊。   可以想像的是:對於這個男孩,失去最為慘重的無疑是個人信用史上清白的那一筆。男孩在銀行工作,對於個人信用製度應該比一般人更有發言的專業性,隻是一個一念之差,他弄髒了這第二張身份證——信用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