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4婦女遭大馬警方非法拘禁 被強迫脫光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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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5天4夜,被強迫脫光衣服,錢財也被警方取走   本報訊(記者張霄羽)日前,4名中國籍婦女因被懷疑持有假證件,被馬來西亞警方非法扣留了5天4夜。她們聲稱在被扣留期間受到不合理的待遇,決定將馬來西亞政府和皇家警察部隊控上法庭。15日,據馬來西亞民主行動黨士布爹區服務中心人士透露,他們已決定協助4名婦女進行起訴。一旦勝訴,4人將獲得相應的賠償。   簽證經查全部屬實   據馬來西亞《光華日報》14日報道,11月3日晚,4名中國籍婦女於雪珍(35歲)、吳小華(34歲)、顧秀花(40歲)及劉靜(34歲)因被懷疑持有假證件,被馬來西亞警方扣留。11月7日,移民廳在7日證實簽證屬實後,4名中國女子得以獲釋。然而幾名婦女在獲釋後聲稱,自己在被扣留期間受到不合理的待遇,並決定將馬來西亞政府和皇家警察部隊控上法庭。   11月14日,馬來西亞民主行動黨士布爹區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招待會,準備協助四名婦女進行起訴,並表示警方在未獲得推事(當地初級法庭的法官)的批準延長令下,扣留疑持假證件的中國籍婦女長達5天4夜,此舉屬於非法禁錮、不按程序辦事及濫用職權。   4人均來自中國內地   據馬來西亞民主行動黨宣傳秘書郭素沁介紹,四名中國女子分別來自中國浙江、上海、遼寧、四川等地,其中三人嫁入大馬持過境簽證,另一人正在讀書並持留學簽證。   由於事發當天正值馬來西亞當地節日,屬於放假期間,因此當地警察在懷疑幾名女子持假證後,並未在24小時內經過推事的批準而將幾人拘留。   此外,當地警察還向幾名婦女索要錢財並強行要求脫衣。郭素沁表示,在大馬類似事件時常發生,一些勞工、持旅遊簽證的外國人在受到不合理待遇後因巨大壓力也不敢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另據《光華日報》報道,民主行動黨士布爹區服務中心法律顧問指出,在被扣留期間,警方曾要求被扣者脫光衣物,但並未保證無異性在場,使幾名中國女子隱私權受侵犯。此外,值勤警員從被扣者錢包中取走錢財,更是屬於貪汙行為。   記者連線   “這是我一生所受最大侮辱”   當事人於雪珍女士接受本報采訪時稱   本報訊(記者張霄羽)11月15日晚,四名被扣婦女中的一人,當事人於雪珍女士向本報記者敘述了被拘前後的經曆。   每人被要求做五次蹲起   於女士來自浙江。采訪中她告訴記者,事發當天(11月3日)晚10時許,她與另一名被拘婦女以及3名馬來西亞男性友人驅車參加朋友的派對,途中卻遇到警方設路障檢。警方懷疑她們4人持偽造簽證,並將她們帶返警局。在扣留所內,她們遇到了另兩名中國女子顧秀花及劉靜,她們同樣因為被懷疑持假證而被拘禁在警察局。   於女士說,在被扣留期間的經曆令她一生難忘,同時,這也是她一生中所受的最大侮辱,她回憶稱,當時警員要求她們幾個脫掉衣服,並麵向他們。她曾試圖拒絕脫掉內衣褲而被警員打罵,無奈之下隻好順從。脫光衣服之後,她們又被要求每人進行五次蹲起,不服從的都要受到“教訓”。   警察暗示想要“喝茶費”   於女士回憶說,在扣留所內,警察曾“暗示”她們送上“喝茶費”並將她與另一位女同胞包裏的共計一百餘林吉特沒收。另一位被拘婦女身上僅有的三林吉特也被當場收走。於女士稱,此外,直到出拘留所的那一天才看見丈夫給自己帶來的衣物和食品。據悉,經過馬來西亞移民廳證實,4名中國婦女的簽證全部是真證,還她們以清白。但是於女士表示,在拘留所這幾天受到的待遇是她們所不能忍受的,因此,希望能借助法律來找回一個公道。   最後,她告訴記者,目前馬來西亞警局已經給予回複,表示會盡快調查督辦此事,幾名中國女子也與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取得聯係並把相關傳真發給大使館。據大使館相關部門人士稱,目前正與大馬當局進行溝通,會盡快給我公民一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