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如廁被鄰居偷窺自殺 偷窺者被拘稱名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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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今年6月,哈市道裏區某村村民史曉華在自家院子中的廁所內如廁時發現鄰居董立峰在偷窺,幾天後,史曉華服毒自殺,警方將董立峰行政拘留15天。然而,董立峰認為沒有任何證據證實自己當時在偷窺,名譽受損,於是向法院起訴。近日,哈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行政訴訟案件。   晨起發生“偷窺”事件   6月15日6時許,家住道裏區某村的史曉華上廁所時突然發現,自己家廁所的磚被人掏了個洞,鄰居董立峰正在偷看她。史曉華十分氣憤,立即站起來推倒了廁所的磚牆,大罵董立峰。罵完後史曉華來到董立峰的家中大罵,被村民拉開。   第二天,史曉華又來到董立峰的家中,自稱因受驚嚇得了病,要董家帶她去看病,當時董立峰的妻子和姐姐帶著史曉華到醫院去看病。6月17日下午,史曉華到榆樹派出所報案,民警取了筆錄,讓她回家等待處理。6月19日,史曉華竟將整整一瓶農藥喝下後來到董立峰家,說自己喝了農藥,問他們管不管,隨後開始口吐白沫,當史曉華被送到醫院時,搶救無效死亡。   “偷窺”者被拘留   史曉華死後,警方對此事展開了調查,並於當夜傳喚了董立峰。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對董立峰做出了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對此,警方的解釋是:“當初史曉華報案的時候,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董立峰的侵害行為,但事後引發了史曉華死亡的嚴重後果,從各方麵考慮,對董立峰處以行政拘留15天。”   自覺名譽受損對簿公堂   董立峰一直不承認自己偷窺史曉華一事,他認為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有偷窺的行為。因此,他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公安機關稱,當天董立峰在自家院內偷看史曉華,被史發現後追到董的家中,後被勸回家中。董立峰通過鄰居找史說和,其妻子和姐姐領著史曉華到醫院看病,6月19日,史在家中喝藥死亡。警方認為對其的行政處罰證據充分。   7月6日,董立峰就自己被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決定申請複議。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警方以涉嫌侮辱婦女將董立峰傳喚到榆樹派出所,根據有關規定,警方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人具有進行處罰的職權,對其做出拘留的決定程序合法。7月27日,複議決定維持原處罰決定,董立峰不服,向道裏區人民法院起訴。9月7日敗訴後,他又提出上訴。11月4日,哈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行政訴訟案件。   各執一詞,是否偷窺難辨究竟   董立峰的代理律師、黑龍江聞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續平認為:警方對董立峰的行政處罰決定,所依據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第四項規定,理由不充分。該規定為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處15日以下拘留,其中第四項為結夥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本案在沒有現場其他目擊證人及證據予以佐證的情況下,認定當事人有偷窺行為顯然證據不足。再者,該條款是針對公共秩序而言的,而本案發生在各自的院內,絕非公共場所。   而當董立峰為討尊嚴兩上法庭之際,史曉華的丈夫也在為妻子的死亡而四處奔波。史曉華丈夫的代理律師認為:死者因被董立峰偷窺後,產生極大的壓力,以至自殺,是董立峰的行為所致,警方的拘留處罰可以證明董立峰的行為,因此,他應對史曉華的死亡負一定責任。目前雙方都在等待法院的最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