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孩11歲時遭生父強奸 13歲又與情哥哥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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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報報道】 偏僻的小村莊接連驚曝兩起奸幼案。不滿14歲的小丹丹是唯一的受害者。傷害她的人,一個是她的親生父親,另一個是她自認為深愛著的情哥哥。   一   10月31日下午2點,南京某區法院不公開審理章林涉嫌強奸幼女一案。   受害人丹丹早早地等在法院門口,緊張地向著路口張望。美麗而稚嫩的小臉上有著與年齡極不相稱的憂鬱。她的小腦袋不停地往外探,身子不知不覺走到了馬路中間,惹得過往司機使勁地衝她摁喇叭。   突然,一輛警車出現在視線中,丹丹不顧一切跟著奔跑,眼淚已經湧出眼眶。坐在車裏的人顯然也發現了她,開始用手不停嘏拇蜃啪?檔暮蟠安AВ?さぜ?耍?薜酶?琢恕?p>  警車終於停了,法警下車打開了後車門,一個戴著手銬的年輕人——章林幾乎在門打開的同時跳下來,怔怔地望著丹丹。丹丹想衝過去,但被法警勸阻了。   丹丹愣了一下,立刻緊緊地跟在法警後麵,擠進了法庭。雖然是不公開開庭,但作為本案的當事人,法官準許了丹丹旁聽的請求。章林的父母和姐姐仍被擋在了法庭之外。   兒子在裏麵受審,章林的母親忍不住失聲痛哭。父親則蹲在法庭門外,不停地吸著煙,腳下擺著一隻鋁鍋,裏麵裝著一家人早晨特意為兒子燉的雞。   二   4個月前,13歲的丹丹為了阻止父親潘成再打自己的章林哥哥,向兩個警察告發了父親多年來對自己“做的壞事”。她說,7歲到11歲,父親經常逼自己和他“做那種事”。直到兩年前,她突然被奶奶送到章家寄宿,才得以擺脫父親的糾纏!   丹丹住到章家後,父親還是不肯放過她,常常到章家或者她的學校吵鬧,罵丹丹是“婊子”。   丹丹覺得“難聽死了”。   法醫鑒定,丹丹的處女膜早已遭到損傷。   潘成承認自己確實強奸了自己的親生女兒。但他一口咬定“隻有一次”:兩年前夏天的一個晚上,在一間破舊的工棚裏,昏暗的白熾燈下,熟睡的、11歲的小女兒被他驚醒,他奸淫了她……然後女兒一聲不吭地穿好衣服,把小臉轉向牆裏,繼續睡覺。   在丹丹的記憶裏,相同時間、相同地點,這是父親最後一次對自己“做那種事”。那天下午她偷偷溜出那個家,本打算再也不回去的,卻在車站被警察發現,通知父親把她接了回去。而父親直接把她帶到了值夜班的工棚。   “你知道你這是什麽行為嗎?”一陣陣反胃讓負責錄口供的刑警忍不住扔下筆,冷冷地盯著潘成問。“是畜牲行為……”潘成低著頭說。刑警把這段對話寫進筆錄,筆尖劃破了好幾層紙。   10月19日,法院認定潘成置倫理道德於不顧,奸淫不滿14周歲的親生女兒,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依法從重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   三   丹丹認為自己非常喜歡比自己大5歲的章林。兩年來,章林哥哥對她無微不至的照顧和疼惜,讓她生平第一次感受到溫暖。但她沒有想到,潘成被抓走後沒幾天,警察到章家找她了解情況,卻意外地發現章林與她赤身裸體地相擁在床上……   警察隨即以涉嫌強奸幼女為由帶走了章林。   章林供認,自2004年起自己開始和丹丹談戀愛,先後發生過十多次性關係,但每次丹丹都是自願的、主動的。丹丹也是這麽說,她不解,章林哥哥和自己是真心在談戀愛啊,警察為什麽還要抓走他呢?盡管如此,因為和不滿14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章林仍然麵臨刑事指控。   10月27日,距離章林開庭還有4天,丹丹突然告訴法官:“我的實際年齡是16歲,戶籍年齡是父親當初瞎報的。”   四   丹丹的確切年齡對章林至關重要,承辦此案的法官立刻到丹丹的住地村委會進行調查,不料卻意外發現了另一件關於丹丹的身世之謎。   據村委會主任介紹,丹丹的母親和潘成並沒有正式結婚,在丹丹隻有10個月的時候,母親因為受不了潘成的虐待向法院起訴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然後就匆匆丟下丹丹跟了別人,2年後服毒自盡了。   法官立刻調取了12年前的那份判決書,證實了丹丹的出生日期和戶籍登記完全相符。此外,法官還驚愕地發現,丹丹的母親生下她的時候,也隻有十四五歲的年紀。   五   庭審仍在繼續,隔著法庭的窗戶,可以看到丹丹一直在抹眼淚。   記者庭後才了解到,庭審中,章林幾乎沒有替自己做什麽辯解,隻是一遍又一遍地說:“丹丹的身世太可憐了,我要照顧她一輩子、愛護她一輩子。”庭審結束的時候,丹丹不顧一切地衝上去,和章林抱頭痛哭,連法警也不忍將兩人分開。   章林的父親告訴記者,兒子被抓後,丹丹更是一步也沒離開過他們家。“這個孩子已經把自己當做章家的人了。”他說兒子搞成現在這個樣子,他心裏多少有些怪她,但想想這個小女孩確實可憐,他要不管她,萬一再出個差錯,良心上也交代不過去。   法院目前還沒有對章林作出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