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在父親默許下殺死哥哥 將屍體埋於豬圈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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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對王大屍骨進行處理



犯罪嫌疑人王二(左)接受訊問


  19年前,鶴慶縣發生了一起凶殺案 。弟弟在父親的支持下殺死了哥哥,將其屍骨埋葬在豬圈長達18年,之後又將屍骨轉移到野外;19年中,弟弟在噩夢與恐慌中度過;19年後,公安局長大接訪,神秘人爆出猛料,嫌犯被抓獲……

  舉報 神秘人爆出驚天大案

 記者昨日獲悉,鶴慶縣公安局在一次公開接訪中接到群眾舉報,破獲了一起發生在19年前的惡性案件。

  2005年7月27日上午,鶴慶縣公安局局長張正武在鶴慶縣街心花園進行公開接訪活動,一名神秘人舉報稱:19年前,鶴慶縣黃坪鎮小羅開村發生了一起凶殺案,受害人王大被家人打死後偷偷埋葬,此事一直未被村民及公安機關發覺。麵對舉報人,張正武局長神色凝重,仔細記錄了情況後,不動聲色地送走了舉報人。當天晚上,鶴慶縣公安局黨委會議室燈火通明。

  7月28日上午,該局刑警大隊大隊長王明輝帶領部分民警,悄悄離開縣城,趕往小羅開村調查。隨後幾天裏,他們化裝成收購農產品的商人,跟村民處得十分融洽,並且從一些農民的口中獲得了一些有關凶殺案的信息。

  10多天過去,隨著案情和線索的逐漸明晰,鶴慶縣公安局果斷決定: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傳喚並訊問。8月15日,公安機關正式傳喚犯罪嫌疑人王二及其父親。在黃坪派出所,王二父子耷拉著腦袋。王二的父親已經70多歲,愧疚和無奈寫在他滄桑的臉上。據辦案人員介紹,王二父子在開始審訊後不久,就如實陳述了他們於19年前殺害王大的犯罪事實,隻是部分細節還需要核實,還要對屍骨進行挖掘並作必要的檢驗。

  指認 屍體起初被埋在豬圈

  8月1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二帶領偵查人員對埋葬胞兄王大的地點進行了指認。

  偵查人員跟著王二走進他自己家裏,令民警萬萬想不到的是,他指認埋葬胞兄的地點竟是自家的豬圈。在他的指認下,公安民警立即對豬圈進行勘察,然後取土挖掘。大約挖了4、5方土後,逐步挖出了一些殘舊的塑料袋碎片,但一直沒有發現受害者屍骨。這時,偵查人員意識到,犯罪嫌疑人王二可能還存在僥幸心理。大隊長王明輝和黃坪派出所所長王國紅經過短暫的交流,將王二叫到一邊。

  大隊長王明輝問:“你究竟還有什麽放不下的?你大哥的屍體究竟埋在哪裏?”

  王二低著頭,一句話也不說。

  王明輝再問:“這19年來,你恐怕也沒有睡過一個安穩覺,事情都到這個份上,就別再拖泥帶水的了,好嗎?”

  最後,知道脫不了幹係的王二說:“好吧,我帶你們去挖。”

  王二帶著偵查人員往小羅開村後的一座山上走去。經過幾座墳頭,王二在一處叫“青崗林”的地方停下了,仔細查看後,他指著一處有裸露出黃土的平地說:“先埋在豬圈,去年才轉移到這裏的”。偵查人員在那個位置開始挖土,不久,軍用被、衣褲及破舊的編織袋被挖出來,隨後,已經腐敗發黑的骨頭被清理出來。

  回放 父親看著他砍死親哥

  在眾多的案卷材料和證據中,發生於在19年前的那一幕慘劇變得越來越清晰。

  1982年1月,黃坪鎮小羅開村王家的長子王大應征入伍,在昆明某部服役, 1985年1月退伍回家。當時,黃坪的農村條件還比較差,而王大家裏條件更加艱苦,因此,王大父母曆來都非常節儉,在村裏被人視為“小氣”,在外麵呆了幾年的王大回家後便感到比較窩囊。小羅開村原村長老尤說:農忙時節,因為幹活比較累,其他人家請工都在下午兩三點要吃一頓晌午飯,不外是饅頭、麵條等。可是王大的父母出於節儉考慮,即便在請工幹活的時候也不做晌午飯吃,這讓剛剛退伍回來的王大覺得很沒有麵子。於是一家人的矛盾不斷升級,家裏氣氛越來越緊張。

  1986年12月11日下午,因鄰家一個小夥子結婚,王大的父親為了節錢,沒有將鄰居結婚的事告訴王大,私自帶著家人去做客。王大得知後,覺得自己跟鄰居家的小夥子是同輩人,按農村規矩,不去做客很對不住人。王大越想越氣憤,拿著斧頭衝到朋友家中和父親理論,因被旁人勸解沒有動手。隨後王大便當著眾人的麵給父親磕了三個響頭,宣布斷絕父子關係。當天,王大背上行李,出門去找戰友,最終沒有找到,晚上不得不返回家。12月12日,王大又出去找戰友,不幹活。看到王大這個樣子,父親對老伴和次子王二說:“這個雜種,不把他整死,這個家過不成日子。”晚上,王大還是沒有找到戰友,又返回家中。

  1986年12月14日淩晨4時左右,在父親的默許下,經過激烈思想鬥爭的王二果斷決定了一件事情。他拿了一把斧頭,悄悄地摸到王大的床邊,舉起斧頭對準王大的頭砍了下去,熟睡中的王大被砍倒在地上,隨後他又打了五六下。眼看王大沒了動靜,王二跑到父親的床邊告訴他剛才發生的事,發現父親早已獨自坐在床上聽著旁邊屋裏的響動。

  他靜靜地聽王二說完,對王二說:“你不把他打死,他起來後你就得死。”王二說:“他已經不會動了”。最後王二用王大的軍用被將其屍體裹好,再用繩子捆結實丟在床旁。天亮後一家人像沒發生過任何事情一樣。 1986年12月14日22時許,王二父子將王大的屍體扛到院內的豬圈裏,在豬圈裏挖了一個深坑,把屍體埋了。2005年清明節前夕,王二終於忍不住內心的煎熬,在晚上偷偷將大哥的屍骨挖起來,用編織袋裝好後到後山“青崗林”挖了一個坑,將其埋葬後又用土填平。

  煎熬 他在恐慌中度過19年

  王二父子殺死王大後,在村裏四處放風,說王大離家出走了,村裏人都知道王大跟父親斷絕關係後便出去找戰友了,都沒有在意。時間一長,也就忘了。

  小羅開村原村長老尤說,在這期間,村民們還傳說某人在昆明遇到王大了,他領著一個女人,做著小生意。由於王大服役的部隊就在昆明,村民也認為在情理中。而對內情了解的王二的母親、妹妹一直緘默,沒有向外人透露半點實情。

  難道親手殺死自己胞兄的王二能忍受得住良心的問責嗎?王二接受采訪時說:“這19年中,他一直生活在自責與不安之中,因為經常做噩夢,晚上不敢跟朋友一起睡覺,怕說夢話被別人知道,平常也不敢跟朋友來往,唯恐無意中說漏嘴。他的每一天都在恐慌中度過,他甚至發誓今生不結婚,就這樣孤獨地過完一生。但終因種種無奈,於1989年和鄰村一個女孩結了婚。

  毫不知情的媳婦一直被蒙在鼓裏,她發現王二總是鬱鬱寡歡,性格孤僻,以為是清貧的生活給丈夫的壓力所致,便給了他無微不至的關愛,且時時安慰他。

  王二的老婆說:”每逢過年過節,她都問及大哥的情況,她認為時間這麽長了,大哥心中再有怨氣也應該消了,再怎麽說都是骨肉親人,並提議去昆明找找大哥,可是每次王二父子都平淡地岔開了話題,說他在外麵混得好不理我們了,何必找他。”

  得知事情真相後,王二的老婆:“我怎麽跟一個魔鬼家庭一同生活了16年!”

  截至發稿時,王二父子故意殺人一案已經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將於近日依法向大理州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文中王大、王二係化名)

  記者手記

  按照我國刑事法律規定,刑事案件一般最長追訴期為20年。本案發案時間是1986年12月14日,也就是說再過1年多,到了2006年12月15日以後,即便公安機關破獲了本案,除非得到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核準,否則法律也不能對王二父子的犯罪事實進行追訴。

  也許是天意,就在這關鍵的一年多裏,法網罩住了他們。

  截至發稿時,王二父子故意殺人一案已經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法律如何懲處不是我們思考的範疇,司法機關自會按照規定處理,我們需要麵對的問題是,這個社會上,包括朋友之間、同事之間和家庭成員之間,肯定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矛盾,且每時每刻都會發生,但我們了解家庭矛盾的手段有多種,比如坐下來慢慢談、實在不行可以請求有關部門調解,千萬別學本案中的王二父子采取極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