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毒男強奸情婦女兒 怕惡行敗露將母女殺害沉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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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臨桂縣四塘鄉村民駱某,對情婦親生女起歹心,想盡辦法將其強奸後,由於害怕惡行敗露,竟將母女倆殺害沉屍。目前,駱某已被警方抓獲。   浮屍案發展開調查   2004年2月18日上午9時,桂林市臨桂縣四塘鄉村民秦某跟往常一樣,早飯後在村邊的小河邊溜達,忽然間他發現一個物體擱在散頭橋下的河灘邊,仔細一看有點像包裹著的人體,他急忙撥通了四塘鄉派出所的報警電話。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打撈起物體進行查看,證實是一具用棉被包裹著的屍體。隨後,民警們繼續在小河沿岸搜尋,結果在上遊不遠處發現了另一具用棉被包裹著的屍體。案情被迅速匯報到縣公安局,縣刑偵大隊火速趕往現場。經查,被發現的2具屍體均係女性,且已經高度腐爛、頭部有傷口、口腔內充塞外物,斷定為被害致死。由於屍體高度腐敗,難於辨認,民警決定從現場發現的一張融水縣某學校的學生證入手,緝查殺人凶手。經深入分析現場情況後,偵查工作進展迅速,很快就查明2具女屍的身份分別為融水縣16歲女學生露露(化名)及其母親。綜合其他調查情況,凶手範圍被圈定為在四塘鄉一帶的養殖人員。   窮途末路畏罪服毒   2月19日,臨桂警方在融水縣公安局的配合下,隨著圍繞露露的調查工作一步步地展開,警方圈定臨桂四塘鄉人駱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此人係露露母親的情夫。經查明,1月17日下午,駱曾用摩托車從融水縣城露露的姑媽處將露露接往臨桂四塘鄉的家中,露母也於次日前往駱家。於是警方隨後包圍了駱某的家,此時的駱某正站在廳堂樓梯口處,一臉木然,手中還拿著一個農藥瓶蓋,滿屋子充斥刺鼻的農藥味。原來,在走投無路、惶恐、絕望之下,他選擇了畏罪服毒自殺,企圖以此逃避法律的製裁。   凶殘獸行殺害母女   駱某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民警對他進行24小時的嚴密監控。22日,駱某脫離了危險,隨即被帶進縣刑偵大隊進行審訊,這個衣冠禽獸的暴行被揭露無餘。駱某今年40歲,早些年曾搞過水魚養殖、跑過生意,但均以失敗告終。由於他常年在外,很少顧家,與他結發的妻子帶著兒子離他而去。2003年初,駱某與露母認識,露母早年離異,帶有一女。露母經不住駱某的花言巧語,不久便和駱某在臨桂縣城租下房子,過起“夫妻”生活。同年3月,在駱某的說動下,露母將駱某帶回融水娘家某村,借了娘家的錢包下一個魚塘搞起水魚養殖。露露在縣裏的中學讀書,住在姑媽家裏,雙休日或放假才回到家裏。露露聰明聽話,身材高挑,是一位亭亭玉立的16歲姑娘。駱某早就對露露垂涎三尺,但在融水的娘家他無從下手。為將露露帶離融水,駱某對露露許諾,春節後,在桂林幫她找一所好學校讀書。露露看到“繼父”如此關心自己的學習,當然是興奮不已。經過商定,露露決定跟母親一起到臨桂的駱家過年。1月17日中午,駱某駕車找到在姑媽家的露露稱準備回臨桂,隨後又駕車到魚塘找到露母,特意安排露母第二天才去臨桂。下午5時許,露露坐上了駱某的摩托車,出門時還不忘帶上書包,晚11時左右,2人到達駱家。當晚,按捺不住欲火的駱某強迫露露“代替”其母親,露露麵對猙獰麵目的駱某,堅決不從。駱某隨後用手電筒猛擊露露的頭部,強行摧殘了露露。這時駱某怕“家醜”被傳揚出去,於是他凶殘地將露露滅口。   18日下午,駱某在縣醫院接到從融水過來的露母,駱故意拖延時間,直到晚上12時左右才回到四塘的家中,鋪開客廳沙發就睡。露母問及露露,駱某謊稱可能在房間入睡。疲憊不堪的露母也不加細想便入睡。難於入眠的駱某自知天亮後事情必將暴露,歹心頓起。趁著露母熟睡之機,他以同樣方式致露母於死地。之後駱某用被子、雨衣、纖維袋等物將母女屍體包裹拋屍河裏,並連夜收拾母女遺物棄於臨桂鎮山棗村某橋下。(邱浩 秦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