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萬包一“小姐”兩晚 39歲老總詐騙330萬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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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多時間,39歲的某公司老總陳宣霖從成都電纜廠股份有限公司溫江電纜廠騙取330萬餘元的電纜銷售款,這些騙來的巨款,陳大部分揮霍在了女人和賭場上。今年3月,陳宣霖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昨日下午,記者在溫江區看守所看到了陳宣霖。陳宣霖是重慶人,中等個頭,身材偏瘦。雖然穿著看守所特製的藍色馬甲,但這名前公司老總仍“風度翩翩”。“沒啥說的,判決書早就被我撕了!”對著記者和專案民警,陳態度倨傲地甩出一句。   “警官,憑啥子判我無期徒刑?”在鐵窗裏,陳宣霖與專案民警大打“口水仗”,“誰說我犯罪了?有啥證據?”   溫江公安分局經偵民警王景善告訴記者,從歸案到中院判決,陳宣霖都拒不承認犯罪事實。其公司從不做賬目,陳也從不在任何一筆簽發的貨款上留筆跡。警方通過近十個月的調查,在獲取大量的書證、物證、言證的情況下,終將陳宣霖抓捕歸案。   據專案民警介紹,2001年年底,溫江公安分局接到溫江電纜廠的報案,自2000年4月至2001年7月,陳宣霖利用與電纜廠簽訂的十幾份合同,詐騙了價值360多萬元的電纜,陳隻給付了第一筆合同的20萬元貨款。博得信任後,他就一直以“下家”欠債為由拖賬。   接案後,溫江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立刻組織調查。民警發現陳宣霖自1996年就開始從事合同欺詐,他先後被黑龍江、四川、江蘇等地的公安機關刑拘過,可均因證據不足釋放。   為了慎重破案,專案民警在廣元、達州等地進行了連續調查。終於,警方發現陳宣霖在成都以妻子的名義開辦的“維特電子”公司屬虛假注冊。可警方同時發現,陳宣霖在澳門借錢賭博後,為躲避債主追債,早在2001年10月就逃離了四川。   經辦案民警多方排查,2002年12月19日,民警在拉薩市某賓館將陳宣霖擋獲。   據案偵民警介紹,陳宣霖從溫江電纜廠騙得的三百多萬元銷售款除部分支付個人債務外,其餘的幾乎揮霍在了賭場和情人身上。陳經常花巨資打麻將,在澳門,他一次賭博就輸了20萬元。   陳宣霖對女人相當大方,他是眾情人心目中的“情聖”。有一次,陳花兩萬元包了一名“小姐”兩晚上。陳以前的一名女同學到成都玩耍,他也順手甩給對方兩萬元的“零花錢”。   目前,陳宣霖被關押在溫江區看守所。對於中院作出的無期徒刑的判決,陳表示要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