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達州6天內3“的姐”慘遭蹂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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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成都3月8日電(任硌吳文洲)記者從四川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曾在達州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係列強奸、搶劫女出租車駕駛員案日前審結,達州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強奸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龍道銀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法院審理查明,現年28歲的被告人龍道銀係達縣河市鎮農民,1998年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2003年4月刑滿釋放。2003年7月2日,龍道銀在達州市租用女駕駛員楊某某駕駛的出租車前往宣漢縣,車行至宣漢縣東鄉鎮大梁村路段時,龍道銀持刀威脅楊某某停車,在車後座上對其實施了強奸,並搶走其手機一部和現金100元。7月5日晚,龍道銀在達州火車站租用馮某駕駛的出租車,謊稱去盤石,車行至盤石變電站時,龍道銀將馮某脅迫至車後座將其強奸,事後搶走其手機一部、現金160元,並將其衣褲拋於案發現場200米外的玉米地內。7月7日,龍道銀再次在達州火車站附近以租車“接老婆”為由,將嶽某駕駛的出租車騙至鐵山附近的一條土路上,將嶽某強行拖入車後座強奸,事後搶走手機一部、現金50元,並將嶽某外衣和裙子拋於現場50米外的岩下。   幾天內連續發生的係列強奸、搶劫女出租車案引起了當地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派出精幹警力全力偵破此案,7月7日即龍道銀第三次作案當天,達州市公安局通川區分局將龍道銀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