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教育孩子助人為樂嗎? 13名少女被摧殘引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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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性質惡劣的奸淫幼女案作出一審判決,摧殘了13名少女的罪犯吳建廷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發人深省的是,吳犯的罪惡得逞,竟是利用天真無邪的少年兒童的善良,“樂於助人”卻成了受害者的“七寸”弱點。這引起人們的擔憂和疑惑:麵對陌生人,孩子該不該助人為樂?


  36歲的吳建廷是平頂山市湛河區北渡鎮的農民。法院查明,吳建廷在2000年8月12日至2002年8月5日的兩年內,連續采用暴力、脅迫手段,奸淫少女13名。


  與別的強奸案件有所不同,吳建廷所犯罪行都是在白天。他在平頂山市內公園、新華書店、小學附近、街頭等公共場所,將孩子誘騙到偏僻的地方,然後對女孩子實施性犯罪。


  吳建廷誘騙孩子的方法很簡單,卻十分奏效。據供述,他見到孩子後,要麽告訴孩子,他的鑰匙丟了,需要幫助尋找;要麽告訴孩子,他有一個和孩子年齡相仿的女兒,但她生病了,不吃藥,需要小朋友去開導安慰她;要麽告訴孩子,他的女兒天真可愛,希望和孩子們交朋友等。就這樣,天真無邪樂於助人的孩子們就輕而易舉地被吳建廷從公共場所用自行車、摩托車、汽車等各種車輛帶到偏僻之處。


  吳說,被誘騙的孩子有時是一個人,有時是幾個人,最多的一次他曾將正在玩耍的7個孩子帶走,並對其中一名女孩實施了性犯罪。甚至還有一次,吳建廷用摩托車帶著被誘騙的兩個女孩子到一山坡,他將其中一個女孩子奸淫,而另一女孩子竟被騙為吳建廷的獸行放哨。


  法院的判決書顯示:吳建廷的罪行被認定的共13起,除1名被害人當時已經15歲外,其餘12名遭到摧殘的都是幼女,最小的還不到9歲。


  該案被披露後,引起了當地社會強烈反響,人們在痛恨吳建廷的同時,也引出了對孩子進行道德教育的困惑。


  “怎麽會是這樣?看來我們家長還真得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不過該怎麽教育呀,會不會讓孩子越來越自私呀?”一位家長聞聽吳建廷案後憂心忡忡地說。


  平頂山雷鋒小學是河南省惟一以“雷鋒”名字命名的小學,對學生進行美德教育是該校一項很有傳統的工作。該校教師高俊玲聽了吳建廷案後,則表達了她的困惑:“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可現實生活中見義勇為者的境遇往往十分不妙,甚至可以說非常淒慘。”


  高老師分析說,作為該案中的受害孩子,她們的遭遇會讓其把這歸結到“助人為樂”上,她們會發出“難道助人為樂不對嗎”的疑問。我們作為教育工作者,對於孩子們的這種詰問,該如何回答呢?“麵對如今日趨複雜的社會,傳統道德教育正在麵臨空前挑戰,我們有關方麵必須要及早正視這個問題,並探討研究對策。”高俊玲呼籲。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嶽黎黎多年從事少年刑事審判工作,同時身兼多家中小學法製校長職務。吳建廷案同樣引起了她的思考:“吳建廷利用孩子們的善良誘騙孩子,對孩子進行性侵犯,不僅給被害的孩子身體造成了傷害,也對孩子以後的成長和社會風尚造成了不良影響。”嶽黎黎認為,這個案件也表明,在對孩子進行美德教育的同時,也需要對孩子進行防止侵害教育。“而對於後者,我們顯然做的不夠,幾乎沒有學校對此專門開課,這確實應當引起我們重視。”


  據了解,在吳建廷案審結後,嶽法官已經在對中小學生進行的多場法製講座中向學生講到這個案件,“我要讓孩子們都知道,這13個女孩子被摧殘的教訓太沉重了,也希望孩子們不要被自己的善良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