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還在上高中的阿紅被色狼騙奸,因怕別人知道後丟臉,於是不敢對任何人透露“風聲”,致使色狼一直逍遙法外。懷孕8個月後遮掩不住,才被她的父母發現,然而色狼拒不承認強奸的犯罪事實。最後,警方做了DNA親子鑒定。在DNA的鐵證麵前,逃亡8個月的色狼終於被南寧市興寧公安分局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學生妹誤入騙局
現年20歲的阿紅,是南寧邕寧縣某中學的高中生。去年8月24日,因暑假時間較長,呆在家裏沒事做的她便從老家坐車來到南寧,想在南寧找份臨時工。但她萬萬沒想到的是,工作沒找成,她反而遭遇騙局。
那天上午,她到南寧市朝陽路下車後,就沿路邊走邊向路人打聽哪裏可以找到工作。這引起一個40多歲中年男子的注意。那中年男子走近她說:“小妹,你想找工作呀?我是某超市的老板,你可以到我的超市裏做營業員。”“是不是真的呀?”阿紅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運氣。“我看你挺老實的,是我們想要的‘人才’。你現在就可以跟我回公司填寫報名表。”中年男人一副和善相地對她說。單純的阿紅沒多想,就跟著這位“好心人”走了。
中年男人直接把她帶到共和路某超市的5樓辦公室,然後拿出幾張表格給她填寫。填完表後,中年男子要求她先交120元錢的“培訓費”。一心想打工的阿紅也沒多想,就把120元錢交給自稱是該公司財務的唐某。
有模有樣地辦完這些手續後,中年男子就把他的呼機留給了阿紅,並對她說:“我姓林,你的工作問題我會負責的。你先回家,過幾天再打電話給我。”
“健康證”令她失身
4天後的8月27日上午,阿紅從家裏打呼機給“林總”,林約她到南寧市朝陽花園麵談。阿紅放下電話即坐車上南寧。在朝陽花園裏,林對她說:“經我們公司領導班子討論,你的工作其本落實了。但公司要求每個員工上崗之前都要先檢查身體辦理健康證,你辦有健康證嗎?”“沒有。”阿紅回答他說。“這樣吧,你先到附近開個房住下,我再想辦法幫你辦理吧。”林總顯得很關心地對她說。
涉世未深的她就跟林總來到一家旅社開了一間房。進入房間後,林就把門和窗全關上,並色迷迷地對她說:“你健不健康呀,讓我先幫你檢查一下。”說著,他就伸手過來抓住阿紅的手“把脈”,同時,他從口袋裏掏出一個帶有噴嘴的瓶子噴向阿紅。阿紅頓覺全身沒力,身體不聽使喚地躺倒在床上。迷迷湖湖中,她被中年男人奸汙了。
也不知過了多久,林某穿上衣服,滿足地對她淫笑著說:“先好好睡一覺,下午再去找我。”說完就離開了房間。
懷孕8月才報案
醒悟到自己被騙了,阿紅痛苦地從床上爬起來,踏上了回家的客車。由於怕別人知道後丟臉,所以她一直不敢把這件事告訴她家裏人。
幾個月過去了,阿紅是在痛苦中度過的。她的肚子一天比一天鼓起來。剛開始時,她的父母並沒有在意,還以為是她“長肥”了。到今年3月份,已懷孕近8個月的她在父母的逼問下,才向父母道出事情的真相。3月14日,在父母的陪同下,阿紅走進南寧市興寧派出所,向民警哭訴了8個月前那不堪回首的一幕。
聽完阿紅的哭訴後,在阿紅的協助下,興寧派出所民警於當日就將在南寧市朝陽路19號某公司上班的林某帶回警局審查。
現年48歲的林某是廣西合浦縣人,已是有4個兒女的父親。幾年前,他攜妻帶兒舉家來到南寧打工。去年6月份,他在南寧某超市做洗發水推銷員,今年春節過後,他又到南寧市朝陽路某日用公司做業務員。
DNA鑒定讓他認罪
在派出所裏,林某拒不承認他強奸阿紅的犯罪事實,隻承認摸過阿紅的身體。為此,3月16日,公安機關隻能以涉嫌猥褻罪對他進行刑事拘留。麵對民警一次又一次的訊問,林某隻是輕描淡寫地回答,是阿紅為了工作,為了盡快辦得“健康證”,自願讓他檢查身體的,他並沒有奸汙她。他還說,可能是阿紅事後想不通才誣陷他的。當民警問他:“如果說你隻是幫阿紅檢查身體的話,那麽她為何會懷孕呢?”他即振振有詞地說:“這個我就不懂了,誰知道是誰把她的肚子搞大的。”
但林某沒想到的是,他這種無賴的回答反而提醒了辦案民警。警方決定對阿紅肚子裏的孩子作DNA親子鑒定,以對這個案件作認定。經鑒定,證實了阿紅肚子裏的孩子就是林某的。在證據麵前,林某不得不承認其全部的犯罪事實。
林某供認,去年8月24日,他正在南寧市朝陽路沿路推銷產品時,見到單純的阿紅便心生歹念。為了騙得阿紅的信任,他故意帶她到他所在的公司裏,還找了份招工表格讓阿紅填寫,並叫一個同事以財務人員的身份收了阿紅的120元“培訓費”。接著,他又想出了以工作要有“健康證”為由,幫阿紅進行全身“檢查”這一損招。
今年6月12日,公安機關以林某涉嫌強奸罪將他移送檢察院審查,準備依法對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