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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爐夜讀】帶一本書出遠門

(2005-05-15 18:19:48) 下一個

在文學城上讀到燕七所寫的《帶一本書出門》,想到讀書這件事,對於自己,大約是已荒疏的久了。我的漢語的繁華年代,仿佛是要追溯到十幾歲時的青澀時光。那時候是有大把的青春肯擲在文字間淺唱低吟的。

以後出國,埋首盡讀功名書。昨日文章裏的青山綠水,舉杯邀月的少年詩篇,都如一江春水,滾滾淘盡世俗的浪花裏去了。前幾年老弟結了婚,我的臥室就變成了他的書房,而當年我林林總總上千冊的藏書,也自然就近被他充了公。

讀書的日子,自此是一去不複返了。輕舟已過萬重山,隔於華年的彼岸,那個在校園裏曾經叱吒風雲文字的女孩兒,在時光的背影裏,是一刹陌生的焰火。

時光緊逼。幾近中年,卻仍是平俗之身。更不敢有花間獨對一卷書,一壺酒的閑人遐想了。隻是燕七說,在出遠門的時候該帶上一本書。不憚想有張平靜的書桌,而旅途閑暇時的閱讀,該不算是功利人生中的一種奢侈吧。

燕七說,曾經在北上的列車上,望著一望無際的平原,讀著海明威這樣的句子:“我們一邊吃三明治,和夏布利酒,一邊觀賞窗外的鄉間風光。莊稼開始成熟,地裏盛開著罌粟花。綠茸茸的牧場,如畫的樹林。時而閃過大河和掩映在樹叢之中的古堡。”

這讓我忽然想到了馬克。吐溫在《湯姆。索亞曆險記: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裏麵的一段關於夏天早晨的敘述:“Saturday morning was come, and all the summer world was bright and fresh, and brimming with life. There was a song in every heart; and if the heart was young the music issued at the lips. There was cheer in every face and a spring in every step. The locust trees were in bloom and the fragrance of the blossoms filled the air. Cardiff Hill, beyond the village and above it, was green with vegetation, and it lay just far enough away to seem a Delectable Land, dreamy, reposeful, and inviting."

人間如畫。仿佛是在旅途,手握一卷書的時候,才更易被人察覺得到的。

這本書是花了七兩銀子在 Border 減價時買的。書裏麵配了許多樸素的鉛筆素描畫。比如,一個鄉間的小木房子的畫像,就懶洋洋的占了大半頁,(就算這樣簡單的美好,也是要大大鋪張的鄭重一下的。鄉下煙囪屋的美好,又有幾個人能靜下心領略的到呢?〕,底下又用舊式打字機的字體,調皮的添加了兩個字:“The House.” 十分的拙笨有趣。另一幅是湯姆。索亞在他喜歡的小姑娘麵前翻跟頭的圖畫,底下又有兩個幸福的笑哈哈的小字:“show off.” 小家夥兒湯姆長大了,~~  能夠追求姑娘,算是生活中一件頂要緊的大事情了。

燕七在文中還提到,在閱讀海明威《太陽照常升起》後半部時所感到的那種“抑鬱的安祥”,那種“抑鬱的安祥”,在許多年前我讀三毛的《一個星期一的早晨》時就體會到了。在我們人生的河流裏,一直伴隨著這樣一種若隱若現的哀傷,這種景況,我願意比喻它是,一隻從華年疾奔向蒼老的小動物。它在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裏無邊際的哀叫和狂奔,但使我們無能為力。

我也喜歡傑克回答勃萊特的那句話:“這麽想想不也很好嗎?”在一些灰舊的日子裏,做一些良人的美夢,想想也是好的。對於我和許多人,寫寫也是好的。對於人間山河破碎的流離往事和現景,不作什麽多餘的抱怨。即使無能為力,我們也對日子,懷抱著一種善良的期待與願望,和一種安祥的寬容與承受。

我是喜歡這樣的一種人生態度的。

帶上一本書出遠門。這本書總是該有一些回味的,不然,真是索然麵對一路青山綠水的風光了。
有一陣子,王小波的雜文集《沉默的大多數》一直是我的枕邊書,每晚睡覺前讀一篇,那種在犀利的思辨中仍能保持幽默輕鬆的文風的寫作方式,真是難得和獨樹一幟。這本書在枕邊放了一年多,漸漸的竟感覺有些愛上王小波了。偶爾翻翻扉頁上他那張亂蓬蓬頭發,在莎士比亞故居前的留影,也覺得這人真是可愛極了。

帶一本書出遠門。不管是泰戈爾的詩集,還是沈從文的《湘西散記》,在人生急急奔走的縫隙裏,一望無際的山河歲月間,這些美好的閱讀,令心靈如不係之舟,以逍遙帆,寧靜意,做世間無常遊。

 


附原文

《帶一本書出門》    by 燕七


前兩天又要出差。我收拾好行李,站在書架前麵,決定不了帶什麽書出門。

有一陣子我總是帶汪曾祺的《旅食集》,一本關於旅行和食物的散文集子。晚上睡覺前,慢慢地看幾篇。汪曾祺的文風象是小幅的水墨畫,而且是文人畫,沒有濃墨重彩的,句子平淡衝和,可是又饒有風趣。他寫獨居在紫禁城的午門--就是舊戲裏“推出午門斬首”的“午門”:“夜晚,我獨自站立在午門下麵的廣大的石坪上,萬籟俱靜,滿天繁星,此種況味,非常人所能領略。我曾寫信給黃永玉說:我覺得全世界都是涼的,隻我這裏一點是熱的。”

他寫下放的時候,被派到張家口附近一個叫做沽源的地方,在馬鈴薯研究站畫一套馬鈴薯圖譜:“沽源是清代的軍台,我在這裏工作,可以說是‘發往軍台效力’,我於是用畫馬鈴薯的紅顏色在帶來的一本《夢溪筆談》的扉頁上畫了一方圖章:‘效力軍台’”。開頭是每天畫各種馬鈴薯的葉子和花,“到了馬鈴薯逐漸成熟――馬鈴薯的花一落,薯塊就成熟了,我就開始畫薯塊。那就更好畫了,想畫得不像都不容易。畫完一種薯塊,我就把它放進牛糞火裏烤烤,然後吃掉,全國象我一樣吃過那麽多種馬鈴薯的人,大概不多!”。

在陌生的地方讀這樣的文字,往往會有多一點的感觸,覺得人生的際遇或好或壞,但是心境還是可以由自己控製。

《太陽照常升起》也是我喜歡在路上看的書,海明威的作品中,我最喜歡的是這一部,其次是《戰地春夢》。有一次出差去北京,那時火車還沒有提速,在路上要兩個白天。我坐在車窗旁,開頭鐵路邊飛馳而過的樹木隔斷著光線,看得頭暈,後來火車漸漸行走出南方的山地和丘陵,我到現在還記得當我抬起頭來,看到完全陌生的平原。那時,我正閱讀到這一段:“我們一邊吃三明治、喝夏布利酒,一邊觀賞窗外的鄉間風光。莊稼開始成熟,地裏盛開著罌粟花。綠茸茸的牧場,如畫的樹林。時而閃過大河和掩映在樹林之中的古堡。”

《太陽照常升起》向我示範了一種近乎完美的語言的節製,我喜歡反複閱讀第10章到第12章,尤其是第12章,在狂歡節的鬥牛開始之前,傑克和他的好朋友比爾到西班牙的一個叫做布爾戈特的小城鎮的山裏釣魚。我對海明威的敘述著迷:

比爾在下邊注視著流水。
“喂,”他喊道,聲音壓倒了大壩嘩嘩的流水聲。“把酒放在大路上邊的泉水裏怎麽樣?”“好啊,”我大聲說。比爾揮揮手,開始向河的下邊走去。我在背包裏找出那兩瓶酒,拿著從大路朝上走,走到一個地方,那裏有一股泉水從一根鐵管裏流出來。泉水上麵擱著一塊木板,我掀起木板,敲緊酒瓶的軟木塞,把酒瓶放進下麵的水裏。泉水冰涼刺骨,我的手和手腕都麻木了。我把木板放回原處,希望不會有人發現這兩瓶酒。

在整個小說裏,傑克在戰爭中失去了性能力的事實,使節製的敘述充滿了無能為力的悲哀,即使他似乎是愉快地釣魚,看鬥牛,在許多不同的咖啡館喝許多不同的酒。有時候,當我覺得對什麽事情無能為力的時候,會想起《太陽照常升起》的結尾,與傑克相愛的勃萊特說,““唉,傑克,我們要能在一起該多好。”“是啊,”傑克說。“這麽想想不也很好嗎?”

帶著這本書上路,在路上會感到一種抑鬱的安詳。

值得帶的書應該是有點想法的,如果是暢銷書,那會很快地讀完,而且不值得回味;也不能太沉悶,否則本來無聊的旅途雪上加霜。以這個標準來看,王小波要算得上是上上之選。

帶一本書出門,如果路途遙遠,就不會那麽無所事事;如果晚上被邀請去了觀光、喝酒,蹦迪之類,一本書象一杯熱可可,可以幫助你安靜地入睡;如果你想念什麽人,閱讀或許可以讓這種想念變得富有詩意,因此而不那麽難受。

歸根結底,閱讀的好處是可以若有所思。在等人的時候,我也總要讀點什麽,這樣讓我可以不介意對方習慣性的遲到。最方便的是在附近的書報亭買一份報紙。有一次約了人喝茶,看完了一份《北京青年報》人還沒來,一看表已經過去一個半鍾頭,隻好折起報紙,付了一杯茶錢站起來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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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別問5是誰 回複 悄悄話 讀書是一種美德。
出門帶書讀是一種意境。
躺在床上看書是一種享受。

我也愛王小波,別嫉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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