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抄襲的思考
(2007-01-10 09:49:29)
下一個
最經國內的一個詩壇上正在為詩人抄襲的事情爭論不休。爭論的目的並不在這件抄襲事件本身,而在於如何定義這個抄襲,以及如何對網上抄襲行為進行懲罰。
第一個難題就是如何區分抄襲和引用。 假如我寫了一首七律,如果所有的句子都是自己的,沒有疑問,不是抄襲。如果所有的八句都是人家的,也沒有疑問,肯定是抄襲。但是,假如隻有一句用的是前人的名句,算不算抄襲?對這個,多數人都認為是引用,而不是抄襲。不過問題又來了,引用一句不算,那引用兩句算不算?三句算不算?四句呢?
也有人說,為了不惹這個麻煩,幹脆我就不引用了。不過我認為倒是不應該因噎廢食。引用得好,往往會讓自己的作品增添異樣的光彩。這方麵,老毛就是個行家。在他很多的有名詩句中,都能看到引用的巧妙。選一首出來給大家看看。
七律•吊羅榮桓同誌
記得當年草上飛,紅軍隊裏每相違。
長征不是難堪日,戰錦方為大問題。
斥鷃每聞欺大鳥,昆雞長笑老鷹非。
君今不幸離人世,國有疑難可問誰?
這首七律不僅把羅榮桓的功績說得清清楚楚,還表現了老毛對他才能的欣賞以及失去他的痛苦。不過,這首詩的第一句就是引用黃巢的這首七絕:
七絕:自題像
記得當年草上飛,鐵衣著盡著僧衣。
天津橋上無人識,獨倚欄幹看落暉。
既然不能扼殺引用,那如何定義抄襲呢? 按我的理解,抄襲的定義並不能用字數和句子的數量來定。有時,盡管句子不一樣,可是作品意境相同,也應該算作抄襲的,下麵,我作一首五絕,大家看看是不是抄襲:
五絕:自嘲
當年草上飛,帶甲坐金帷
橋上僧衣動,倚欄看落暉
估計沒有人對我的抄襲有異議。所以,抄襲是個軟標準,除了極少數膜淩兩可的情形外,人們都會有相同的判斷。
第二個難題就是如何定位網上抄襲行為的性質以及進行怎樣的懲罰。現實生活中如果出現抄襲行為,受害方可以借助法律手段對抄襲者進行訴訟。結果除了抄襲者受到輿論譴責以外,受害方還能得到若幹經濟賠償。
網上就不同了,即使你發現了有人抄襲,你也隻能抓住這個虛幻的ID和馬甲。受害人除了到網管那裏去申訴,到網民那裏去伸冤,別無他策。最後,你就是成功地讓網管和網民把抄襲者定罪了,你也損害不了抄襲者的一根毫毛,更談不上經濟賠償了。另外,讓人寒心的是,大多數網管隻關心網站的點擊量,根本不會答理被抄襲者的痛苦。網民也是一樣,大家關心的是如何便利地讀到好文章,至於這文章是誰寫的,他們沒有必要隨被抄襲者起舞。結果大多數的情形是,大家先是給被抄襲者一點無關痛癢的勸告,說:“嗨,算了吧,這網上的事你那麽認真幹嗎”。 受害者要是鍥而不舍地為這事喋喋不休,沒準大家不耐煩了,反而把他趕出論壇去。
除了對抄襲者懲罰困難外,這定罪也困難。即使一篇詩詞或者這篇文章是原封不動100%抄來的,你抓住他了,人家簡單的一句話就把你打發了:“哦,對不起,我忘了在前麵加ZT了。”或者說:“我忘了在前麵加作者名字了。”碰到這種場合,你還是幸運的,還有一些人不但不承認,還愣說這文章就是他寫的,5年前就在非洲埃塞俄比亞當地的一家中文報紙上就發表過了,今天才把它拿到網上。然後,他還倒打一耙,說你在別的網站上發表的那個是向他抄的。遇到這種情況,你說你怎能讓廣大讀者辨其真偽?難道你能買幾千張機票把這些讀者邀請到埃塞俄比亞去揭穿他的謊言?
正是由於沒有懲罰機製,使得網上抄襲越來越嚴重。被抄襲者越來越無奈,而抄襲者也越來越囂張。當然像上麵說的那種倒打一耙的抄襲者還是少數,多數人因為抄襲讓人抓住了還是以忘了加ZT來掩蓋。 不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對付這樣的抄襲者,有人還是想出了以下辦法:
•如果你發現有人抄襲你的文章,千萬不要打草驚蛇。你可以先誇誇這個作者,和他就文章中的問題探討一下。最好能讓他說出他的寫作心得。如果,他要是真忘了加ZT, 他就會說這文章不是他寫的。如果他是抄襲者,他一定會以文章作者身份對你誇誇其談。這樣你就可以認定他的抄襲者身份了;
•定好他的抄襲者身份後,你還不能激動。這時,你可以對他說,你這個文章很好,應該讓很多人知道。然後問他是否以前在報紙等平麵媒體或是別的網站發表過,這時如果他聰明就會選擇沉默,多半他會說這是他第一次發表這篇文章。無論怎樣,他以後就不能編出5年前在埃塞俄比亞中文報紙發表過這篇文章的謊言了。有了這些,你才可以昂首挺胸地亮出文章作者身份,到網管那裏去申訴,到讀者那裏去伸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