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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之合(6)

(2026-04-06 22:27:50) 下一個

第六章       人不可分開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明白了婚姻隻能由神自己才能解除。隻有神具有這樣的權威,通過使夫妻中的一方或雙方的死亡終止婚姻。沒有任何其他權威有這樣的能力終止婚姻,死亡是神用來終止婚姻的唯一有效方法。

本章我們將更詳細地查考婚姻問題。我們會問:婚姻不就是兩個平等的人之間的配對合夥嗎?婚姻是不是僅僅是一個婚約,類似於我們可能熟悉的任何其他合同?

在我們仔細查考了聖經中所有有關婚姻問題的經文後,我們逐漸發現婚姻不是一個婚約,也不是配對合夥,婚姻是一種結合——使兩個人好像熔合成一體的結合。用聖經的話來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馬太福音19:6)

夫妻雙方已經熔合在一起,或者說焊接在一起,所以神說夫妻兩人猶如“一體”。事實上,隻要丈夫活著,妻子就受丈夫的約束。正如我們在研討羅馬書7:1~4經文時所看到的,即使妻子另嫁給別人,他仍然受她前夫的約束。婚姻是夫妻兩人熔合在一起,雖然有人企圖通過離婚來拆開婚姻,但實際上隻有神才能拆開婚姻。即使丈夫是在離婚後才另娶別的婦人,但在神的眼中,他還是娶了兩個妻子。即使人的法律隻承認後妻,但是神的律法取代了人的法律,這是千真萬確的。

哥林多前書7:3~5進一步敘述了這種熔合的真實性和牢靠性。經文說: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在這段經文中,神建立了一個原則,結婚後的夫妻兩人要最大可能親密無間地生活在一起。他倆的身子彼此屬於對方,除了短時間屬靈的活動以外,夫妻都不能否認自己的身子屬於對方。世上沒有一種現實的關係能與夫妻關係相比,夫妻生活得猶如一體,因為神命定了夫妻兩人是一體。

而且,神強調了這個婚姻不是人、而是神配合的。記住馬可福音10:9所說:“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這句經文是不是僅僅指向那些教堂許可下基督徒的婚姻?如果是這樣的話,所有非基督徒的婚姻就不是婚姻了,他們的婚姻成了兩個人生活在一起的奸淫的關係了。

但事實上,神說的是人類中的每一個婚姻。我們知道,自創世以來在世界上的每一處,神配合了所有的婚姻,因為馬可福音10:6~8節始終把我們當作神創造出來的第一對夫妻那樣,這就表明神考慮的是整個人類。這幾節經文告訴我們: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從這幾節經文,我們知道無論什麽時候兩個人在婚姻中結合,並在洞房中實現了這一婚姻關係,這就是神配合的婚姻。

這確實是引人注目的真理!在人類現實生活中難以再找到任何一個事例,我們可以肯定地說“這是神的作為”。

甚至有些是由於背逆神而被撮合成的婚姻,神仍然使其成為一個不可分離的婚姻。但這並不是神犯罪,因為神不可能犯罪。相反神利用了人類罪孽的願望來實現他神聖的目的。

例如,神允許約瑟的弟兄們行卑鄙的勾當,把他們的弟弟約瑟賣掉為奴,後來約瑟成為埃及的宰相,反過來在饑荒中拯救了他們。同樣,神也可利用不道德的婚姻來實現他自己的旨意。神告訴我們,一旦婚姻成為既成事實,這個婚姻就成了由神的行為主導的結合。在神的旨意下,這兩個結了婚的人熔合成為一體。神還告訴我們,兩個人結婚的時刻,兩人之間的結合不僅僅是人性的結合,還是神注定的兩人成為一體的結合,神將他倆熔合或結合成為一體,任何其他的關係都不具有這樣的性質。

正是這樣的原因,神說妻子受丈夫的約束(羅馬書7:2,哥林多前書7:39)。如果妻子受丈夫的約束,那麽按照邏輯推理,就可以斷定丈夫也受妻子的約束。在前麵研討過程中,我們知道神在這些經文中用了“約束”(bound)這個詞,意味著“連接著”或“鎖在一起”。並且神宣告隻有他才能拆開這個結合。如果神要拆開這個結合,就需要使夫妻中的一方死亡。按照神的旨意,婚姻具有與人類任何其他經曆相區別的特點。

 

婚姻的結合不可人為拆開

正如我們前麵所述,夫妻之間的熔合是圓滿的,所以神在馬可福音10:9中警告說: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神的這一警告指出既然是神將夫妻兩人的身子熔合在一起,就沒有人可以拆開這個結合。神自己保留了這個權力,通過使夫妻中的一方死亡,神拆開了這一結合,但是沒有任何人可以拆開這個結合。

實際上,慫恿紛爭的夫妻試行分居,這樣的建議違背了神的道。而今成為時尚的離婚嚴重違背了神有關婚姻的旨意。

聖經不是鼓勵分居,而是堅持結了婚的夫妻,彼此的身子屬於對方(參見哥林多前書7:3~5)。不管婚姻狀況變得如何惡劣,都必須遵從這一原則。如果這些事都有我們自己來處理,那我們就有禍了!

在馬可福音10:11~12中,神再一次強調婚姻結合的神聖性。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

在前麵研討的過程中我們也發現,神進一步肯定了羅馬書7:2~3中不可以離婚的律法。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路加福音16:18,耶穌重申了這一原則: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

毫無疑問,聖經說的再明確不過了!夫妻不可以分離!夫妻不可以離婚!

也許我們會奇怪,神為什麽如此強調婚姻的聖潔性,神自己宣告,是神將兩個人結合在一起的,沒有人可以拆開這個結合。

首先,我們可以看到,神以他的慈愛特別保護了家庭。這些律法保護了丈夫和父親,隻要家庭的其他成員還活著,他就屬於這個家庭。這些律法以同樣的方式也保護了妻子,而且同樣也保護了孩子。

在我國,而今離婚已經失去控製。我們都很了解那些過著沒有丈夫生活的妻子們、離棄妻子的丈夫們以及破裂家庭的孩子們,甚至那些困惑的孩子們都不知道他們的父母是誰。實際上,當教會最初開始改寫聖經的律法而允許離婚時,正是家庭關係走向死亡的開始。為非作歹,終將得到加倍的報應。

來自破碎家庭的大量現實表明,教會在篡改神有關婚姻的律法的時候,犯下了嚴重的罪過,就象神秘的潘多拉盒子那樣,一旦罪惡開始傾注出來,這盒蓋就再不能關閉起來。我們已經看到篡改神神聖律法所造成的巨大而可怕的後果。事實上,任何膽敢分開神親自熔合在一起的夫妻關係的人,都將承擔極大的危險。

為什麽神要親自參與每一對婚姻的結合,承擔將兩個人熔合成一體的責任,還有第二個奇妙的原因。神用人類的婚姻關係,作為基督與信徒之間關係的寫照。正如神將夫妻兩人熔合成一體那樣,神通過主耶穌基督將自己與信徒結合成一體。

在聖經中許多不同的地方,都敘述了這一獨特的一體。信徒是“在基督耶穌裏的”(羅馬書8:1),基督在信徒裏(羅馬書8:10),神聖靈住在信徒心裏(羅馬書8:11),希伯來書2:11說:

“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更為特殊的,是將信徒稱為基督的新娘(啟示錄21:2,9),並且在以弗所書5:28~32,神用最美好的語言,將人類的婚姻引申為基督與信徒關係的形象或象征。經文說: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在這段經文中,神嚴謹地闡明了,夫妻結合成一體直接表明了基督與永恒教會的結合。

這樣我們看到,神用他神聖的手控製著婚姻結合,因為神已經將婚姻關係作為基督與真信徒、即基督的永恒教會之間所存在的關係的象征和形象,這是一種親密無間的永恒的結合關係。

正如夫妻兩人以最親密的方式生活在一起,基督也以類似的親密方式與信徒生活在一起。正如神將夫妻兩人熔合成一體那樣,神也以同樣的方式將基督與信徒熔合在一起。在說到這種屬靈的結合時,神也使用同一個詞匯“一體”來表達這種結合。

同樣,正如沒有人可以拆開人類婚姻的結合那樣,基督與信徒的婚姻也不可能拆開,這是永恒的結合。這是多麽令我們欣慰的事,因為我們明白了一旦神將我們信徒與主耶穌基督結合在一起,沒有人、也沒有一種力量可以拆開這種結合。

死亡是能夠拆開夫妻之間肉體結合的唯一方法。但是在基督裏的信徒具有永恒的生命。確切地說,他們在屬靈上永遠不會死亡。既然基督是永生的神,他曾經死在十字架上,並且永遠不會再死,所以基督和信徒之間的結合不存在可以拆開的可能性。無論是新娘——信徒——,還是丈夫——基督——,都永遠不會死,因此信徒任何有罪的行為都不會威脅到他與基督的婚姻。正如人類的婚姻不允許因奸淫的緣故而離婚那樣,基督與信徒之間的屬靈的婚姻也不會因信徒的靈性奸淫而拆開。從這一令人振奮的真理中,我們會得到多麽巨大的安慰和保障啊!

下麵,讓我們再一次查考婚姻關係問題。丈夫對他妻子的愛和忠誠有什麽保留或條件?反過來,妻子對她丈夫的愛和順從又有什麽保留?下一章我們將查考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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