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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24章(18)

(2026-03-18 20:55:59) 下一個

克裏斯麥肯於2019年3月7日獨家發表

大家好,歡迎來到電子聖經團契創世記的查考節目。今天是創世記24章第18講,我們將閱讀創世記24:16-21:

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仆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她就急忙把瓶裏的水倒在槽裏,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我們一直在查考這段記載並花費了許多時間,因為神在這章花了許多篇幅。正如我之前提到的那樣,這章有67節經文,其中基本上是差遣仆人和利百加在井旁見麵的過程。然後他返回到利百加的家並詳細講述他與利百加的會麵,因此在本章的最後主將再次講述這些相同的內容,所以我們必須認識到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仆人與利百加的會麵不重要,那麽神為什麽在這方麵花費這麽多時間呢?我們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場景,比如仆人以利以謝象征選民也象征基督;利百加象征選民;地點象征基督來到教會;駱駝象征那些接受福音的人。所以有各種各樣的方式來看待神擺在我們麵前的教導。這就像從所有這些不同的角度來看待對世界的福音宣告。

我們也看到當利百加下到井旁,打滿水瓶並上來時,這是一幅經曆救恩的畫麵。我們記得翻譯成“井”的希伯來單詞更多的被翻譯成“視力”或“眼睛”,它與看見有關。在屬靈層麵,這是完全說的通的,因為那就是當神拯救一個罪人並賜給他救恩時發生的事情。那個人得到了一個新心和新靈,並被賜予了可看的眼睛和可聽的耳朵。在獲得救恩之後,那個人也被任命去傳揚福音並傳揚由水象征的神的話語。在利百加侍奉仆人和駱駝中,她是在描繪神的子民帶著祂的話語出去的美麗的畫麵,尤其在拯救的日子。

她下去後又上來,現在有資格去侍奉別人了。侍奉的意思就是服侍。我們翻閱了兩個地方,比如詩篇51章,其中大衛祈求神:“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然後在詩篇51:13節裏說:“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先有清潔的心,然後是將得救的道路指教他人。

然後我們看到使徒保羅的情形也是同樣的模式,當亞拿尼亞被差遣來到他那裏使他恢複視力時,他在字麵上和身體上能夠再次看見了。然後我們讀到“就在各會堂裏宣傳耶穌,”所以先賜予視力,然後是傳道。

再次,利百加下到“井”旁,也就是“被賜予視力”或“看見”的地方,她上來準備服侍陌生人,陌生人指的是神的子民。所以那就是神在這些經文中描繪的美麗的畫麵。

我想再查考使徒行傳8章的一處地方,在那裏我們讀到腓利與埃塞俄比亞太監的相遇。在使徒行傳8:26-32節裏說:

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腓利就起身去了。不料,有一個埃塞俄比亞(即古實,見以賽亞書18章1節)人,是個有大權的太監,在埃塞俄比亞女王幹大基的手下總管銀庫,他上耶路撒冷禮拜去了。現在回來,在車上坐著,念先知以賽亞的書。聖靈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走。”腓利就跑到太監那裏,聽見他念先知以賽亞的書,便問他說:“你所念的,你明白嗎?”他說:“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於是請腓利上車,與他同坐。他所念的那段經,說:“他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然後我們跳到使徒行傳8:35-40:

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裏有水,我受洗有什麽妨礙呢?”(有古卷在此有“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 神的兒子’。”)於是吩咐車站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裏去,腓利就給他施洗。從水裏上來,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太監也不再見他了,就歡歡喜喜地走路。後來有人在亞鎖都遇見腓利。他走遍那地方,在各城宣傳福音,直到凱撒利亞。

我們在這段經文中看到一次洗禮,洗禮在聖經中認同於洗淨罪。這是洗禮的屬靈含義。當然,當人們在水中受洗時,那項行為本身並沒有拯救任何人,但神使用水的洗禮來表示當祂在創世以來的那個時刻擔當祂子民的罪時,在基督裏洗淨罪的屬靈現實。因此我們看到腓利和太監一同下到水中,然後他們再從水中上來。太監歡歡喜喜的走了,而腓利繼續作為福音的傳道人和主的仆人,他在各城宣傳福音,直到凱撒利亞。再次,我們看到下到水中然後上來並傳道的這個概念,這正是利百加在創世記24章裏表現出來的屬靈含義,當時她下到水裏,獲得了“視力”,然後上來給這個出現在井邊的外邦人水喝。

在創世記24:17-21節裏說:

仆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她就急忙把瓶裏的水倒在槽裏,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在使徒行傳這段經文裏我們讀到有許多“奔跑”在進行。在使徒行傳8章裏當聖靈命令腓利時,腓利跑過去。主的天使,神的靈,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腓利就起身去了。不料,有一個埃塞俄比亞人”然後在第30節說:“腓利就跑到太監那裏,聽見他念先知以賽亞的書,”神告訴腓利向南走,做祂命令他去做的事,腓利就跑過去執行神的命令。他被神命令要去做某件事,他匆忙的、很快的執行了那件事。確實展現了腓利謙卑的本性。跑過去展現了他內心的渴望,這是神放置在祂所有真正揀選的兒女內心的一個持續的渴望,即渴望遵行神的旨意。當你渴望做某件事時,你通常不會拖延或“躊躇不前”。你不會進行爭辯。當你渴望做某件事時你的心態和態度與你不太渴望做這件事時完全不同,那就是持續不斷的渴望去遵行神的旨意的意義。這是一種“渴望”。你渴望按照神的要求而不是自己的要求去做這件事。因此當我們讀到人們“奔跑”時,那就表明他們渴望和樂於去做他們被派遣去做的事情。神的子民有那種渴望,因為那是神放置在他們裏麵的本性,所以他們奔跑著去遵行祂的命令。我們記得在詩篇119:32節裏說:

你開廣我心的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

你看到其中的聯係了嗎?這句陳述提到了開廣心,即神改變一個人的心。一旦祂做了那件事,我們就“奔跑”,而不是行走。是的——我們若行走在神的命令中是好的。聖經在祂的命令中使用“行走”和“奔跑”作為同一個比喻,但“奔跑”具有與之相關的附加的驅動力,就是人想要做這件事,他想要盡可能快的去做。所以這節詩篇說:“我就往道上直奔”耶穌說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也是道成了肉身。所以往神命令的“道上直奔”就是走神的話語、聖經的道路。

我們也在詩篇147:15節裏讀到:

他發命在地,他的話頒行最快【英:他的話跑得非常迅速】

當我們在創世記24章裏讀到,(象征基督也象征選民的)仆人以利以謝被他的主人亞伯拉罕差遣去執行尋找一個妻子的任務時,那就是亞伯拉罕的命令。他的仆人跑上前去迎著她。

在父差遣主耶穌基督進入世界時也給了祂一項任務,就是要展現祂的贖罪工作,那也與獲得新婦有關。這是在展現贖罪工作,以便以更完美的方式闡述神的話語。最終的目標是獲得被揀選的新婦並完成所有那些預定要得救之人的救贖。

這個仆人跑過去迎著她;那就是,這就好像主耶穌基督急切的跑向那個任務一樣。祂樂於執行這項任務,我們確實知道祂為擺在祂麵前的喜樂就忍受了十字架。當祂出去或當話語出去時,那就如同在詩篇147:15節裏所說:“他的話跑得非常迅速。”所以這是基督奔跑或神的話語奔跑在全地,以便於搜尋和找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聚集選民,組成主耶穌得救永恒的新婦。

作為回應,利百加在下到井旁又回來之後被任命成為一個“挑水的人”,去向陌生人提供水,她樂於完成這項任務,正如我們在創世記24:20節裏讀到的一樣:

她就急忙把瓶裏的水倒在槽裏,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在這件事上,她不是一個懶惰的女孩。她沒有不情願做這件事。我們在現今遇到的一些人,我們看到他們工作的方式。他們可能是百貨公司的收銀員,但我們遇到他們時,他們似乎真的不想在那裏,那是他們最不想做的事情。他們的態度和他們的工作方式表明了這一點。神在以弗所書中告訴我們,作為祂的子民,無論我們從事什麽工作都不應該有這樣的態度。在以弗所書6:5-7節裏說:

你們作仆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隻在眼前侍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仆人,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侍奉,好像服侍主,不像服侍人。

以利以謝順從亞伯拉罕。你看,神的子民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神告訴我們要順服我們的主人;也就是說,如果你是雇員,你被告知:“這是我要你做的工作,”你要急速去做。你應該盡你所能的做好這件事。

以前有人提到過“加爾文主義工作倫理。”你現在已經很少聽到這種說法了,聽不到這種說法也沒事,因為我認為這個說法與加爾文沒有任何關係。隻是因為他是一位改革派神學家,在他的教訓中強調了揀選和預定,這才被認定為“加爾文主義”。相信揀選和預定的是神的真理,因為這是真理,神揀選的子民幾個世紀以來一直都明白這個真理。在教會時代許多選民都相信這個教訓,這意味著他們是真正意義上的信徒,因此他們渴望按照神的方式做事。因此當他們去工作時,他們就工作。他們努力的工作。你看,神的話語和命令改變了他們慣常的工作態度。神的話語和命令改變了我們能做的任何事。如果你是家庭主婦,它會改變你的家務勞動。如果你在建築工地工作,它會改變你在那裏的工作。或者如果你在百貨公司做收銀員,它應該會把你的工作改變成“如同為主作的。”我們工作不隻是為了錢。既然我們不是為了取悅世俗的老板而工作,因此首先我們總是按照神希望我們做的那樣去工作,全心全意的為祂工作並侍奉祂。因此我們可以把我們的工作轉變成一種奉獻給神的“供物”:“主啊,為了榮耀你,我今天要盡我所能的努力的工作,因為這是你的話語告訴我去做的事情。”努力工作是遵行神的命令的另一種方式,因此出於這種願望神的子民曆來都是優秀的工人。我們不會在工作上偷懶,也不會勉為其難的去工作,而是盡我們所能的努力的工作。

所以在這段經文裏我們看到以利以謝跑向利百加,然後利百加跑去打上來更多的水,並跑回來給駱駝水喝。順便說一下,此時此刻,她對這個人一無所知。他沒有給她任何東西。他沒有告訴她他的目的。他沒有向她解釋任何事情。就利百加所知道的來說,這個人是一個陌生人。她給他水喝,也給他的駱駝水喝,然後他就上路了,她再也不會看見他了。所以我們可以看出她身上的特質認同於神的選民,因為這正是神的選民做的事情。當我們把福音傳到世上去的時候,我們並沒有尋求那些有影響力的、有權勢的人,希望得到任何人的青睞。當我們有時在極端惡劣的條件下傳揚神的話語時,我們麵臨著持續不斷地反對和許多障礙。在我們把福音的水帶給那些分散在地上各國中的饑渴慕義的人時我們忍受了許多苦難和磨難。神的選民樂於完成這項任務,而我們不想從他們身上得到任何東西。這就是為什麽人們奉獻他們的時間、資源和資金來做這件事。你能想象嗎?世人隻是搖搖頭:“你去了一個遙遠的地方分發福音單張?你去了哪裏?去了印度、日本和南美洲?”如果是他們,他們會向你展示他們的照片:“看,我在這個酒吧,我在這個旅遊景點。這是海灘。你的照片呢?”我們回應說:“嗯,我真的沒有拍任何照片。我們在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的一些最破落的街道分發福音單張。”他們會說:“啊?為什麽?”

我會告訴你為什麽。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經曆。它是無可比擬的。我也曾去過很多地方,我旅行的整個目的就是去玩得開心,通常,那都是最可憐的旅行。但是,當你去侍奉主,你想去工作,向人們傳揚福音時,就像我們在拯救的日子做的那樣,我告訴你,這會帶來極大的快樂。遵行神的旨意會帶來極大的快樂和愉悅。(現在我們有了另一項任務,那是另一個故事了。)到異國他鄉分發福音單張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那是我們當時的任務和義務。

在我們下次的聖經查考相聚時我們將進一步查考這個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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