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是切實的,思想是飄忽不定的;維護權益即可,不必進行太多的思想教育。比如巴以問題,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權益的侵害是非常大的,雖然以色列後來不直接軍事占領加沙,但加沙和約旦河西岸是一個整體,以色列在約旦河西岸對該地居民的權益侵犯是巨大的。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有反以思想是正常的,而且不論你思想怎麽樣,以色列的權益侵犯都是“平等”地施於其身的,並不因你不反以而有區別,所以更不能苛責巴勒斯坦人的思想。巴勒斯坦人有抗爭意識,這種抗爭意識就是維護權益的意識,這有什麽不對的呢?(這是主流的公正的立場,不是什麽偏袒巴勒斯坦的左的立場。)義和團問題上:當官府因懼怕外國而偏袒教民時,其他民眾起來反抗,維護權益,這沒什麽問題;
義和團得到官府支持後,隨意殺害教民,焚毀財產,這就侵犯了教民的權益,應該譴責;北京外國使團隨意捕殺拳民,進行法外審判,這必須譴責;八國聯軍屠殺百姓,搶掠珍寶,侵犯中國人權益,必須譴責。現在的網絡民族主義者鼓吹對合法經營的外國人的暴力,侵犯他人權益,應該譴責。如果中國企業覺得遭到了外國的不公正對待,
比如TikTok,他們依法維護權益,這就應當支持。從權益的視角去看一切,就很簡單,而不看權益而隻看是“西方”還是“非西方”,那就自己把自己搞亂了。本來是一些很容易判斷的事,如果陷於意識形態之中,就會變得錯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