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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驅逐“匪幫”、文明治理的“理論”,必須有一個前提是這個“治理者”確實是為當地人利益考慮的

(2024-07-20 21:18:08) 下一個

在正經的、嚴肅的情況下裏人們討論的都是具體曆史中的東西,是存在著一些抽象的原則,比如人權、財產權等,但這些抽象的原則也是從具體的曆史實踐中總結出來的,並不是獨立存在的,必須結合曆史背景來理解和運用。有一種觀點是哈馬斯是一個“匪幫”,控製了加沙地帶,因而要將其消滅。但哈馬斯是怎麽控製加沙的?就是因為所謂的“和平進程”沒有讓巴勒斯坦人看到現實收獲,反而陷入了更深的困境,群眾對法塔赫失去信心。

 

以色列借助9·11之後美國掀起的全球反恐輿論,將其與巴勒斯坦人為爭奪土地而進行的一場雙方民族主義之間的爭鬥,描述為站在全球反恐前線,為維護“文明”而反恐,仿佛是以色列在為世界做什麽“公益”,這使巴勒斯坦在輿論上更陷於孤立。因為巴勒斯坦人普遍的被圍困感和絕望心理,哈馬斯在巴勒斯坦選舉中獲勝。然後以色列、美國和法塔赫試圖訓練一支部隊,消滅哈馬斯在加沙的武裝(這也是為以色列的統治利益服務的,不是為巴勒斯坦人考慮的),結果被哈馬斯反打一手,在加沙驅逐了法塔赫的武裝。普通的巴勒斯坦人既沒有槍也沒有錢,對於巴勒斯坦上層之間的這些爭鬥根本就無法幹預,隻能接受其結果。

 

所謂驅逐“匪幫”、文明治理的“理論”,必須有一個前提是這個“治理者”確實是為當地人利益考慮的,雙方的利益是一致的,而以色列政府是為以色列人服務的,它怎麽可能為巴勒斯坦人提供良好的治理呢?它是一種什麽行為方式,從曆史中就可以看出來,巴勒斯坦人對此是最清楚的。

 

在國際社會裏並不存在中立的執法者,所以這種“理論”的前提條件是不存在的,從根本上說就是荒謬的。符合經驗的做法是:先把這場國際衝突解決了,把“以色列占領”這個變數先排除了,然後再解決巴勒斯坦內部的治理問題,世界各國可以一起想辦法,做努力,包括給巴勒斯坦投資,展開政府間合作,NGO入駐等。這才是正確的途徑。經驗和已有的國際規則才是解決問題的指南,而不能拿一些抽象的、一些很古怪的精神病搞出來的奇怪理論作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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