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國軍留穢跡,
混投二野換紅裝。
瞞天過海撈資本,
偽造公文進獄牆。
話說1955年7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期間,公安部長羅瑞卿在發言中介紹了反革命騙子李萬銘的行騙史。
這個李萬銘是什麽人,值得公安部長在全國人大的會議上說呢?
李萬銘1927年出生於陝西省安康縣一個地主兼營商業的家庭。父親李安順在縣城做生意,所以家境還算不錯。但父親李安順在經營生意時慣用的奸猾手段,也使年幼的李萬銘耳濡目染,時不時向玩伴們炫耀和模仿。
在讀小學時,李萬銘就偷過考卷和圖書;中學時代,偷過老師的手表等。李萬銘的這種行為,不但沒有得到及時的阻止和批評教育,而且一次又一次受到父母的誇讚,因而得到不斷的滋長。
1937年,李萬銘由於累犯偷竊,被學校開除。
李萬銘有兩個特長,一是特別擅長字跡模仿,二是擅長刻製印章。
1945年,李萬銘不顧家人的反對,報名參加了國民黨的“特戰青年班”,結業後任207師的準尉政治幹事。
一次在部隊進行整編時,李萬銘假借政府的指令,到軍需處冒領軍費,但很快就被部隊識破。李萬銘被投進國民黨沈陽陸軍監獄。
李萬銘因為有一定的文化被一國民黨軍官開脫,才避免了長久的牢獄之災。
1948年中旬,遼沈戰役打響,李萬銘隨軍來到了東北戰場前線。國民黨軍潰敗後,李萬銘趁亂從東北一路逃到了江蘇。
1949年4月,南京解放。李萬銘脫掉國軍軍服,主動向解放軍投降,並聲稱自己是“中央大學”的學生,在國民黨軍隊脅迫下才無奈從軍的。
看著李萬銘一臉誠懇的模樣,解放軍幹部想既然是學生,那就到二野軍政大學去學習吧。
當年10月,李萬銘從軍政大學結業,與同學劉忠義合謀,向組織聲稱要到西南工作團工作。
學校為他們開了介紹信和鑒定材料,然而兩人並不是真的要去正經工作,隻是為了搞清介紹信上的印章樣式。很快,兩人就依照介紹信的印章私刻了印章,偽造了前往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的介紹信。
常州政府的工作人員看到了大學的介紹信,就給他們安排到了常州市政府建設科工作,職位是科員。
不久,李萬銘嫌科員的職位低,工資少,就請假去了南京。
李萬銘到了南京,再次用假公章偽造了一封二野軍政大學給蘇南行署的介紹信,並用常州市人民政府發放的幹部登記表偽造了履曆,謊稱是二野軍政大學的“黨員教育科長”,“因參加淮海戰役負傷致殘”,前往蘇南公署要求安置。
蘇南公署的領導在看了李萬銘交上的印信後,非常重視。但是李萬銘萬萬沒想到,省級單位對入職人員的證件審查得很嚴格,再加上黨員幹部調動,需要原單位出具黨員關係介紹信等。李萬銘不知道這些,所以在交驗證件時,被組織人事幹部識破。
李萬銘被送交當地人民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
服刑期間,李萬銘腿疾複發,於1951年1月獲得假釋,被發回原籍陝西安康。
回老家沒問題,可是李萬銘是頂好麵子的人,他不想回老家去種地,更不想被人指指點點說是勞改犯。
走到安徽的時候,李萬銘在滁縣紫東刻字鋪私刻二野軍政大學公章及政治委員鄧小平的印章,偽造了一封給陝西省政府主席馬明方的介紹信,殘疾軍人證明信、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及鑒定表,要求陝西省政府妥善安置李萬銘。
馬明方對於這封來信未有半點遲疑,隨即就讓秘書親自去相關單位,為李萬銘開就職證明。
李萬銘在家鄉的安康專署民政科當上了農林科員。
李萬銘因為在部隊的“英雄事跡”,還獲得了“人民功臣”的稱號和獎章。
半年以後,李萬銘被列為培養對象,派往西北大學農學院開設的農林課程學習。李萬銘假借自己“身上有傷”,不去課堂聽課,就連組織上專門為他開設的黨支部專修班,他也都是躺在宿舍“學習”的。
4個月後,學院辦公室主任兼黨支部書記梁得柱收到信皮上寫著由李萬銘轉交學院的信,信裏裝著一份“二野軍大”組織部的“軍事調令”,內稱:“任命李萬銘為第12軍35師103團參謀長,令速赴中南局報到。”西北農學院領導對此竟毫不懷疑,當即批準李萬銘“歸隊”,除給他開具轉移黨員關係的介紹信、辦理調動手續外,還同李萬銘拍了留念照。
1952年2月,李萬銘從西安赴武漢,趁自帶檔案之機,又偽造了“1936年參加紅軍,曆任359旅連長、營長、誌願軍參謀長,曾獲戰鬥英雄、模範共產黨員稱號”的履曆表,塞入檔案。憑著這些“履曆”,混進了中南軍政委員會農林部工作,隨後又被派往中南農科所。
農林部辦公廳主任薛兆達也是轉業軍人,在得知李萬銘的“英勇事跡”和“退役經曆”後,對他很是欽佩,不日便將他分配到中南農科所,並升格為秘書主任。
這時的李萬銘,可以說是飛黃騰達,前程似錦了。
新官銜剛上任不久,李萬銘就得到了出國考察的機會——跟著“中國農民訪問參觀團”,去蘇聯學習訪問。
1952年9月回國後,李萬銘又故伎重演,偽造了誌願軍歸國代表團團長李雪三的來信,詭稱:“已取得陳賡司令員的同意,調其赴朝任12軍35師副師長兼參謀長……”
中南農林部為留住李萬銘,將其提升為人事處副處長、黨總支書記。
一位崇拜“英雄”的女共產黨員——年輕漂亮的中南農林部女翻譯但琦,也向李萬銘獻出了純真的愛情。
1952年12月,李萬銘又捏造了中國人民解放軍代總參謀長聶榮臻的電話指示:“通知他赴北京會見陳賡司令員。”他用一張紙把這幾句話寫上,送給農林部領導後即獲準此行。
李萬銘到北京期以後,又偽造了陳賡將軍給中南農林部領導的複信,稱:“軍委已決定調李萬銘任第十二軍參謀長,因身體欠佳,暫回中南休養。”
李萬銘到武漢後,中南農林部領導安排他住進東湖療養院,又讓他到杭州等地遊玩。
李萬銘還編造謊言說,在杭期間,適逢陳賡司令員也在那裏,陳司令員決定他改任即將組建的越南軍事顧問團參謀長,聽候通知啟程。
1953年,中南大區撤銷後,人員重新分配工作。這時候,李萬銘的檔案裏,不但有他偽造的光榮曆史,而且有了行騙任職的幾個單位官方的證明材料和“美言”,加之訪蘇這樣非同一般的經曆,李萬銘很容易地通過關係調到了北京的農林部,並當上了處級幹部。
1953年,李萬銘利用職務之便,偽造他人信件,來到了武漢繼續他的行騙之路。
這次他搖身一變,成為了一個“抗美援朝誌願軍戰鬥英雄”。
李萬銘在為自己量身打造了部隊製服後,又接連把自己的住所和工位都刷新裝飾了一番。
這時已進入抗美援朝戰爭的末期,美帝國主義在戰場上節節敗退,而我軍贏得了更多勝利的籌碼,正可謂舉國同慶,大家紛紛走上街頭,歡迎誌願軍戰士回國。
李萬銘瞅準時機,把自己之前憑空捏造的“戰鬥經曆”公之於眾,稱自己曾經在漢城和平壤戰鬥過,並獲得了誌願軍一級戰鬥英雄的榮譽稱號等等。
中南局所屬的《工人報》詳細報道了李萬銘的光輝事跡,這讓李萬銘在當地受到了矚目,各機關單位和學校師生,紛紛邀請他去做報告、演講。
在宣講時,李萬銘繪聲繪色,聲淚俱下地說自己在戰場的遭遇和事跡,甚至把自己打扮成一個真正的退役傷殘軍人,不僅有雙拐道具,還有獎章和“槍傷”,收獲了大批群眾的眼淚和崇拜。
李萬銘在紅十字醫院治病時結識了防空兵司令部副處長魏曉,幾次接觸之後,魏曉就完全信任了李萬銘。李萬銘從魏那裏騙得了防空兵司令部的信紙信封,並且取得魏的同意通過軍郵為他代轉信件。
1954年秋,他又偽造防空司令部司令員周士第的親筆信及抄轉誌願軍12軍軍長給他的軍急電報各一件,謊稱:“令其擔任12軍參謀長兼35師師長,速飛蘭州商談軍務。”他用騙來的防空司令部的信封封好,送呈中央林業部人事司轉林業部領導同誌。李萬銘所玩的這套把戲,偏偏又一次滑過了有關領導同誌的眼睛,他們不但立即批準李萬銘前往西北,還指示為他購好一張民航飛機票。
李萬銘於1955年1月3日乘飛機飛到西安。
李萬銘到了西安後, 馬上去見了梁得柱。兩人相見之後, 李萬銘又把他在中南和北京的經曆吹噓了一番,梁得柱深信不疑,給他安排了住處。在西安,李萬銘又偷偷偽造了陳賡司令員給林業部副部長羅玉山、李範五的信,詭稱:“李萬銘身體暫不適合在前線,仍回你部, 工、休兼顧;我們感到根據他在軍隊職位來比較,在地方的職位有些不相稱,我們覺得他能勝任比較重要的工作。”李萬銘原想把這封信作為他返回北京的借口,並且用它來吹噓蒙騙,以達到騙取林業部副部長職位的目的。
李萬銘在梁得柱處住了幾日之後,見李萬銘沒有什麽動靜,就問他關於參加“軍事會議”的事情, 李萬銘言詞閃爍,梁得柱產生了懷疑。
此時正值元旦佳節後,陝西軍區政委張德生前來拜訪他的老戰友梁得柱。按照過去的慣例,每年的這個時候,他們幾位老朋友都會聚在一起,聊天和吃頓飯。
但是,這次聚會多了一個人,就是剛來西安的李萬銘。梁得柱向張德勝介紹道:“這位是李萬銘同誌,也是一位老紅軍,還是一位戰鬥英雄!”
張德生在聽了梁得柱的介紹後,對這位英模肅然起敬,加入了大家的談話。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發現李萬銘與他見過的所有老紅軍都不太一樣。
在談話中,李萬銘聲稱自己來到西安是為了組織一場秘密軍事會議,關係到國防大事。
張德生聽後,頓生疑竇,自己擔任陝西軍區第一黨委書記兼第一政委已經有一年了,如果陝西軍區有秘密軍事會議,自己這個政委豈能不知?
張德生問李萬銘會在什麽地方開?開多久?何人召集?何人接待?並問你準備去的12軍和35師駐在哪裏,部隊番號和代號是什麽等。
李萬銘支支吾吾,語焉不詳。
張德生雖有懷疑但表現平靜,他對李萬銘說:“李師長以高級幹部身份住在這裏不太方便,本地保衛工作也困難,不如移至省委招待所合適些。”李萬銘推辭了一番之後,也就搬進了省委招待所。
在招待所裏,招待員問李萬銘要相關的證明文件,李萬銘拿不出來,在繼續追問之下,李萬銘更是含糊其詞,臉也憋得通紅。這使梁得柱等人更加懷疑,上報陝西省委,判斷李萬銘是假的,去電北京詢問。軍委回電,查無此人,更無任命李萬銘為12軍參謀長兼35師師長之事。
經陝西省公安廳詳細偵查後,確認了李萬銘的犯罪事實。於是報經檢察機關批準,陝西省公安廳在西安市人民大廈依法將李萬銘逮捕歸案。
負責審理該案的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年多的調查。經查實, 李萬銘行騙沒有政治野心, 也沒有騙取公款、為他人牟利等經濟目的, 他就是想利用欺詐手段騙取榮譽、不勞而獲,貪圖個人享受。雖然沒有政治背景,但他是通過政治手段行騙,並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
1956年8月30日,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判李萬銘,以政治詐騙罪判處李萬銘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宣判後,李萬銘沒有上訴。
1968年李萬銘被加刑10年,1978年出獄。
李萬銘的履曆、職稱和檔案材料,全都是他一手偽裝捏造的產物,在很多重要的組織關聯上,他的這些證明材料沒有給出正麵答複,這從側麵反映了黨和政府機關的組織人事工作人員在人事審查上的馬虎和敷衍。
《人民日報》曾就此事件發表社論,給出了客觀闡述和分析:就轉業信件來說,軍事院校和地方機關單位是沒有直屬關係的,而陝西省委的相關工作人員,卻沒有這樣的常識,對偽造的鑒定表,甚至是過期的郵票都沒有追查來曆,直接任其造謠,為其安排工作。
有詞《梧桐影》讚歎:
私刻章,
編函件。
一路暢通步青雲,
牛皮吹破原形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