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不道》巴郞
這種自發的聚會,講究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有相同愛好的人們,聚在一起,交流溝通,這本是人畜無害,皆大歡喜的好事,就象現在的各式各樣的俱樂部文藝體育團隊、廣場打太極做體操跳交際舞、老娘們雷打不動風雨無阻每晚必跳的大眾壩壩舞一樣,政府和社區街道不但不禁止,反而大力鼓勁支持,有娛樂民眾身心,增強體質,營造安定團結和諧社會之功效,必不可少。
可是,任何一件事,都要放在當時的曆史背景上來看。現在認可的事,當時卻會以為是大逆不道,蓋因此一時彼一時也,萬不能削足適履去硬套。而在72年左右,文運武鬥方息,正在大力整頓,力圖擯除幹擾,使國計民生回歸正常。
而郎中聚眾宣教,雖然當時還看不出有何危害,但未雨稠寥,要早加防範。他利用無知之人,蠱惑人心,宣傳封建迷信,鼓吹傳統四舊,有違社會主義原則,背離無產階級理念。他聚眾達數百人,城鎮鄉村,各行各業,信眾分布廣泛,甚至包括黨員團員革命幹部,不信馬列主義毛思想,而去相信虛無彯渺的神仙和天意,潛移默化,必將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動搖社會主義根基。
於是,郎中的布道活動,漸漸地就引起了專政機關的警覺,將其置於嚴密監視之下。但這時還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在憲法允許的公民自由之中,專政機關也不能出手幹預,隻能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加以敲打遏製,免得其放任自流,尾大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