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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宕起伏心靈煎熬的14天》(4) 【車輛損壞評估與抗爭】

(2023-12-04 03:34:26) 下一個

《跌宕起伏心靈煎熬的14天》
(4) 【車輛損壞評估與抗爭】
一個新的星期又到了,車輛損壞評估定在17號星期四的下午二點,心裏七上八下,手上的工作也暫時放下了,不知這種時候如何才能證明自己,幾天來在網上查找一切相關信息,包括事故路口的監控照相機的位置,16號星期四上午給保險公司發了一個電子郵件“希望保險公司能在我的車送去修理之前通過事故調查能給我一個公正的結論,並強調我隻是一個受害者,保險免賠額隻能由肇事者承擔”,在後麵的幾封郵件中還提供了查到的監控照相機的位置和號碼,希望保險公司能利用他們的專業能力協助取得事故的錄像資料,但都石沉大海,發過去的郵件都是有去無回,感覺自己已經被視為一個“煩人的騷擾者”了,或已成為魯迅筆下的“祥林嫂”了,也管不了那麽多了!我也明白加拿大采用“無罪推定”的司法體係,但把對方女士司機的不實之詞推定為“無錯”,而實為無錯的一方被推定為“100%錯”,為推翻這種結論,我必須要舉證,可我們這些完全不掌握任何社會資源的個人,在有限的時間內取得有價值的資料是非常困難的,而警察先生或保險公司等完全可以運用他/她們特有的專業能力給予適當的協助,像查詢和調取事故現場的監控視頻等都應該是舉手之勞的事,為什麽不行呢?!我真的無法理解…..。
17號星期五下午二點,車輛的損壞評估如期進行,損壞評估結束後,修理公司檢查人員對我說“檢查結果和維修費用我們將報告給你的保險公司,待批準後我們會電話通知你。”
大約在19號星期天上午收到修理公司的電話,電話那邊一個男聲響起,哦,一聽就知道就那位檢查員“你的保險公司已經批準了對你的車輛修理方案和費用,不過在你的車輛送來修理之前,你需要對你同意支付保險免賠額部分給我們修理公司進行事先確認….。”,我非常清楚地知道,如果我同意支付保險免賠額的話也就意味著我接受我是這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以後的一切後續而來的後果將都是我不願意承擔的,但又是不的不承擔的,不到走投無路不能放棄,我斷然回答“不!在這次事故中我是沒有錯的,我隻是一個受害者,保險免賠額必須由事故真正的肇事者來承擔….。”,電話那邊沉默了片刻“這是你與你的保險公司談的事…..。”,電話被掛斷了,顯然雙方都不大愉快,我的不愉快是不用說的了,到現在為止,看來我的一切辯解和努力都是徒勞的,已被掛上了“肇事者”標簽….。想想還是給我的保險公司打了個電話,等了一會兒,一位女士接了電話,她問了一些基本信息,我把事故索賠號碼告訴了她,一段敲打電腦鍵盤的聲音傳來“我們正在對這起事故進行調查,目前還沒有最後決定….。”“好!我等著!”,一顆被提到嗓子眼並伴隨著忐忑不安的心總算放下了一點,隻要在調查,就有為自己正名的機會…..。又是一夜的胡思亂想….。
新的一天又開始了,20號星期一,上午九點多鍾,正坐在工作室裏,桌上的手機鈴響了,一看是我的保險公司打過來的,心情一下緊張起來,電話裏傳來一個男士的聲音,我剛拿起手機,電話裏就嘟嚕嘟嚕地說了一大堆話,我聽清楚了,一股怒氣衝上心頭,似乎暴吼地打斷了他的話“停!停!停!你是不是說在這事故中都是我的錯?我負全責?”“對!”他也幹淨利落地回答了我,我簡直怒不可遏“你們把一個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調查成一個交通事故的肇事者,那位女士撒了謊,你們確相信了….,警署事故中心認為不是我的錯….。”,他繼續說“我們就是在兩個保險公司和警署事故中心共同討論後的決定,你聽我解釋!你聽我解釋!”,我說“不用了!這是無法接受的!我馬上去警署事故中心!”,我掛斷電話,我知道他目前的任何解釋,無非就是決定我是事故肇事者的合理性,但我明白,我不是肇事者,他們的決定錯了!.....。我拿上資料,按壓著心頭的滿腔怒火,開車出去了!這時候我感覺到基本上已是木已成舟,去警署事故中心無非就是想碰更多的釘子罷了!但即使是這樣我也要去….。很快到達警署事故中心,走進事故中心的大門已是上午十點多了,裏麵的人真不少,等待區幾乎被坐滿了,今天應該是夠忙的。警員接待區卻沒幾個人,上次接待我的高個子警員正在2號口接待一位事故報告人員,1號接待口卻空著,我被指引在排隊線內等待,一會兒從接待台後麵的電腦工作台走過來一位白人男警員,走到第3號接待位,這接待位上沒有隔擋,40來歲左右,他個子不高,不到1.7米吧,圓形的麵膛,剪著很短的頭發,肥胖的身材上套著緊身的藍色警察製服,加上厚實而沉重的防彈背心,外形自然不會怎麽挺拔,那把盒子炮掛在褲腰的左側,估計也是習慣使用左手的人吧!他的臉上掛著一副滿不在乎淡淡微笑,他向我擺擺手示意我過去,我拿出事故示意圖攤在台麵上,我指著示意圖說“事故就是這樣發生的,對方車輛可能從對麵左轉車道直行並闖紅燈造成事故,現在保險公司說是我的責任,我不明白,你們中心的職員已告訴過我,這種情況不是我的錯!”,他抬頭看著我“誰告你的?”,我下意識的掉頭向對麵的詢查台看了一眼,沒有發現那天幫我掃描示意圖的男職員,他又說“是你的錯!”“為什麽?”我又問,“左轉車輛要觀察絕對安全了才能左轉,你的錯!”,我快被氣暈了,我也不示弱“如果對方車輛通過左轉車道直行呢?如果她闖……?”,他沒等我說完已經轉過身去,打斷我的話,背對著我說“是你的錯!根據法律!”,我不退讓“什麽法?能不能我再問一個問題?”,他被著我用他的左手越過他的肩膀向門口揮了揮說“不!我們的談話結束了!”,他回到他的電腦桌後坐下,由於電腦屏幕的遮擋隻能看到他兩隻眼睛以上的部分,我不甘心又問他“就一個問題,隻是一分鍾的時間!”,他在電腦後麵用眼睛盯著我“不!不!結束了!”,我很無奈“那好吧!我想你們都應是很和藹的人,為什麽有這樣的服務呢?那就祝你愉快吧!”,我想又是一次自找沒趣,我錯在哪裏?難道對方闖紅燈也是我的錯?我隻想問一句,我又退回原處,說“隻耽誤你一分鍾的時間,就一分鍾”,他突然揮起他的右胳膊指著大門衝我大吼“出去!從大門出去!”,隨後聽到他和旁邊電腦桌的女警員說“….我可以絕對地斷定就是他的錯!….”,大廳裏一片鴉雀無聲,似乎都在詢問“怎麽了?”,我氣的已無話可說,我沒有按他的要求出去,而是走到距大門近一點的排隊區域外懷抱雙臂站下,我感覺出我氣的全身都在發抖,心在發抖,手在發抖,身體在發抖,雙腿在發抖,我心裏沒有流淚,我不會哭啼,但我充滿了憤怒,雖然在來的時候就想到過可能會有不愉快的結果,但沒有想到會如此的激烈!我站在那裏不說話,用目光盯著他,他也不時的用目光掃我一眼,過了不久他起身離開警員接待區,出大廳門去停車場,我注意到他用餘光看著我,我若跟上,他會以攪亂公務罪逮捕我,我不上這當,站在原處沒動。不知過了多久,一位身穿紅色馬甲的女雇員前來問我“什麽事?要幫助嗎?”,我說“就是想問:對方闖紅燈也是我左轉彎的責任嗎?就怎麽個小問題,他用這種態度!”,她又問我“找其他警員行嗎?”,我點頭“可以吧!”,她走到警員接待台向裏麵的女警員說了些什麽,女警員搖搖手又指指那位男警員,一看就知道人家不願管嘛!穿紅馬甲的女雇員搖搖頭也走開了….。又過了不知多少時間,我完全沒有離開的意思,那位男警員拿起他午飯盒進後麵房間吃午飯去了,估計已是中午十二點左右了吧….,我告誡自己不要發怒,至少不要在臉上表現出來,心中的怒氣也逐漸趨於平靜。一位50多歲,個子不高,穿著黑色半長大衣的白人女士走過來,她的右手臂上還挎著一個女式提包,估計是中心內部的工作人員乘中午休息時間出去一趟,她路過我的身邊側身問我“能告訴我是怎麽回事嗎?”,我看她態度溫和,我就把事情簡單地跟她說一下“…..我想問他:難道對方闖紅燈也是我左轉彎的錯嗎?加拿大那條法律認為在交通事故中隻要左轉彎就是錯呢?”,聽著我敘述和看過我的事故示意圖後,她臉上露出了不可思議的表情“你應該和你的律師談談,告上法庭…,這樣吧,在這裏你可找一位身穿綠馬甲的男士….”,正在這時,一位高個子,皮膚較暗,從麵容一看就知道是位來自南亞的移民,體態健壯,他身穿綠色馬甲朝我們走來,這位白人女士向他招了一下手,對我說了句“囉….!”有點說曹操曹操就到的意思,這位綠馬甲估計都看到了事情的全過程,什麽話也沒說,拉開禁行區域的黑色警戒線,示意我進入他們的辦公區域,並拖出一個塑料座椅讓我坐下,對我說“我還有點事沒完,一會兒來和你談”,坐了一會兒,一個白人男子從我身邊經過,我抬頭看了一眼,這不是那天給我掃描事故示意圖的那位嗎!我立刻打了個招呼,他看了我一眼,估計是認出了我,表情驚異的說“怎麽又來了,有什麽要幫助嗎?”“保險公司認定是我的錯….!”,他雙手一攤“那沒辦法,保險公司有他們的認定權力,我們也無能為力,幫不了你。”,他完全忘記了他當初是如何對我說的了,說完他走進了後麵的辦公室再沒出來,看來還是個小頭頭。我現在內心已經很平靜,麵對現實….,又過了一會兒,穿綠馬甲的高個過來說“來吧!”,我跟著他走到一個詢查台前,他手指了一下外側和他對麵座椅,我坐好後,向他遞上了我的事故示意圖,他也在他的電腦裏提出我的文件,他把電腦屏幕轉了一個角度給我看,說“和你的一樣!”,我說“你們前幾天告訴過我:不是我的錯!為什麽今天上午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說:經過雙方保險公司和警署事故中心的討論,裁定我是100%的錯?剛才我隻想問一個不明白的問題,你看那位警員如此的脾氣!”,他聽後完全否定地說“不!不可能!保險公司可做出他們自己的決定,不必要和我們商量和聽取我們的意見,我們隻是提出事故報告給他們….。”,我直接被弄的懵圈了,誰是執法機構?難道是保險公司?我想完了!又白來一趟,什麽也沒問出個所以然,他又開口了“你有更多證據嗎?”,我想了一下說“其實我有行車記錄儀,但就是這段視頻由於車輛被強烈撞擊,造成儲存卡中數據損壞,目前完全無法打開,將來是否能被修複我也不能確定!”,我又接著問“從哪裏可以找到路口的監控照相機的監控視頻呢?”,他側身在傍邊的台麵上摸索了一陣,拿出一小張鄒鄒的不知從什麽黃色紙張撕下的一個角,上麵已經寫好了“Freedom of information (自由信息)和電話號碼”,他用手指了指說“打這個電話,你可以查找你要的視頻!”,我感謝了一番,臨走時我不放心的又問了一句“如果我能證明對方違反了交通規則,就能證明我沒錯?對吧!”,他完全同意地點點頭“是的!”。我轉身走出大廳,跳上我那輛被撞的小車,回家!…..。

【(1)注:本文中場景與對話大都為英文環境,為方便讀者閱讀,本文都以中文敘述和描寫。(2)免責聲明:本文隻是作者本人在此事件中的真實感受和經曆,如有讀者有類似的經曆者,請不要對號入座,在此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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