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業務關係, 我的公司需要大量使用DHL或者TNT快遞從國內往澳洲發貨。這些快遞有兩種報關方式,一是快速報關,一般是出口申報金額小於5000元人民幣,進口申報金額小於1000澳幣的快遞包裹可以走快速報關通道,基本上是預清關並且無需繳納進出口關稅和增值稅。 二是正式報關,這需要國內的供應商正式申報出口並提供進口國的報關文件,這是用於金額超過上述限額的所有進出口商品。 規矩雖然是這麽定,但很多進出口商為了省錢和省時間,即使真實貨值超出限額,也故意壓低申報價格,走快速通關。有些出口商申報的價格完全低的離譜。這樣做的後果就是澳洲海關越來越多的會查驗這樣的貨物,要求進口商提供符合申報價格的付款憑據,訂單和發票。 有些進口商會和出口工廠商量杜撰相關的文件發給海關搪塞,但這一般會導致海關第二輪和第三輪地要求補充材料,從訂單圖稿,照片到以前的付款證明,不勝其煩。 有些進口商是馬上認錯,把問題推給國內的出口商,說他們的申報價格低是為了避免中國正式清關,然後提供給海關真實價格,繳稅清關。但這會讓海關將這個進口商和出口商列入其內部黑名單,會經常不定期查驗他們的進出口貨物。
我已經做了將近20年的進出口業務。 一開始就沒有注意這個問題。大概是10年前,澳洲海關突然發函要求正式審計我們的進出口申報金額和實際付款金額。他們的審計官員和我們開了3次會,直接指出我們的所有進口申報金額和我們對外付匯金額有巨大的差異,要求我們提供合理的解釋。 為此我們將近用了3個月的時間將3年內的每一筆進口業務的申報金額和我們每一筆對外付款搞清楚,中間的差額用了很多與貨值無關的名頭做平。 即使是這樣,還是有一大筆差額無法解釋。 最後的結果是,海關開出了高達2萬澳幣的關稅和關稅滯納金的賬單,還開出了將近21萬澳幣的增值稅和滯納金賬單。還好這筆增值稅可以和我們的進項增值稅抵扣,基本上不算實際損失,但關稅是實實在在的損失。更讓人鬱悶的是,我們的賬單剛收到,中澳自貿協定就簽署了,這樣的話,關稅就都是零了。 總之,這個教訓深刻,記憶猶新。 但澳洲政府好打交道的一麵是這些付款的時間可以商量,我們哭窮並申請了2年之內還清,還被批準了。這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自此之後,我們不僅關了舊公司,以免後麵再被查。 新公司成立後,我們要求所有國內工廠無論是發快遞,還是海空運,都必須按照實際付款金額申報。我們每一票DHL和TNT都會正式報關,並提供原產地證書。 即使是這樣,我們的包裹還是每年會在某個相同的時間被查驗一下,或者價格被質詢一下。 每次我都是風聲鶴唳,立即準備好全套文件,進入戰時狀態。 我對於各種海關狀態都基本上可以猜的八九不離十,一旦看到更新狀態是Clearance Event, 就知道海關要捉妖了。 我這裏早就做好所有準備,無論海關要幾輪文件,我都一一備好待查。 最近有一票DHL到了3天還未清關,而且是正式報關,我就知道海關要查驗貨物了。 這時候就是耐心等待, 一旦看到DHL的狀態是Shipment has been given a release status by Customs. 這個狀態的含義就是你的貨被海關查驗了,查驗合格,可以清關了。 這些通關查詢狀態都有內在的含義,一定要仔細看。雖然是清關了,DHL的備注欄會顯示 NEXT STEP: Unless theire's adhoc physical examination or a stop by another reuglartory authority shipment will be proceed to DHL delivery facility. 一般人看到這個,以為還有檢查。其實這是DHL的自我保護術語。上麵這兩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基本為零。其實就是告訴你,你的貨海關清了,我們準備送貨了。 這裏麵的門道真的是很多啊。
另外,低報價格雖然可能會幫助現金流和加快報關進度,進口商可能會少交進口增值稅,但最後銷售增值稅抵扣進口增值稅後,會讓進口商後麵應繳的增值稅總額增加。 所以在增值稅上麵,低報價格不會省一分錢,無非推遲繳稅時間,從長遠來講,並不劃算。 最好的辦法就是買的多少錢,就報多少錢,申報的金額和支付的金額相符,不怕海關來敲門。 當然,產品和貨物要合法。 如果你買A貨進來被查驗了,就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