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一直是這樣的存在。我不以為是因為我牛,而是因為,我的確和很多人不一樣,哪怕在美國。
因為那個內心住了個“殺手”的客戶,在得到客戶允許的情況下,我和負責這個家庭的診療項目聯係了。發現是我曾經工作過的團隊,世界真小,不是?負責這個 CASE 的同事,包括主管,都是我曾經的同事,這個項目已經是 in-tensive的program了。後來,我又轉去了更 intensive的新項目工作,最後是從那個項目離職的。
前同事 A 接到我的電話很意外,卻也是很激動。他說,你還在公司另一個項目嗎?我說,我已經離開一年了,這是我私人診所的客戶。他說,這是一個很高難度的家庭啊。我說,我知道。他很開心我聯係他,我們於是聊開了。
是的,他對我評價很高。他說,你知道嗎,你離開了,你的名字至今還常被團隊提起。他自然又問起我的現狀,我說,目前客戶已經滿員。他難以置信,說,才一年,已經滿員了?你的客戶都是哪裏來的?我說,我之前兼職時,有十來個,我的搭檔T,也是我實習時候認識的同事,同意我帶過來。其他的都是私人診所成立後,陸續來的。我也告訴他基本哪個渠道來的,然後,我經常會出現,有了一個客戶,然後,家人,或是親戚,隨之來的。
我的昔日搭檔 T,我是為她工作。她不僅同意我帶客戶過來,還為我的私人診療背書,寫了熱情洋溢的 review。她的原話是, 我是一位非常出色的臨床心理治療師。我對自己的工作,以及所服務的家庭,投入了百分之 一千的熱情和承諾。
我和她的友誼,起源於實習單位的初次培訓。她早早到了,我也是習慣早到的。我們坐在一起。她告訴我,她十多年前就畢業了,因為當時孩子還太小,她選擇居家照顧孩子,所以,沒有正式拿到畢業證書。如今孩子都大學了,她想完成所需要的實習時間,然後,掙夠臨床時間再考牌。她是意大利裔,非常美麗的一個女子,很熱情,很親切,看得出,也很幹練。我們一見如故。她一年實習期滿,留在當時實習的診所工作。我呢,是兩年實習期,即,我們同事了兩年。後來,她自己成立了私人診所,並給我拋來了橄欖枝,說,等我拿到執照後,和她一起幹。
故事很長,如我和她的友誼。她也是我提起過的,每年聖誕季節,必然會一起吃飯的朋友。對,一年見一次,但我們的情意綿長。我喜歡她 ,因為她不僅為人正,更是大格局。她的能量很大,滿世界都是她的朋友。但我從來不用她,哪怕她開口。但如果需要她,我開口,她一定會鼎力助我。都有實例,不展開說。非常令人心暖的一個朋友。
我和 A 大致介紹了我的近況。A很向往。我說,我可以,你也可以。他說,你太謙虛,要知道,你可是我們這個項目的 MASTER 啊。我知道,他說的是真心話。不僅因為項目評估時,導師的話語;更是因為,我們曾經有個共同的客戶,那個孩子的媽媽炒了我,後來,家庭找了他,因為他是男性診療師。那個孩子打聽我的情況,說,隻有我才是真正懂他的人。我相信,我走後,有更多的孩子和家庭,會這麽說。
為什麽?是當真我的“技術”好嗎?一定不是。我以為,就好比T 說,我是發自內心,有這個熱情,這份工作對我,真的不隻是 pay check。我敢於冒著被炒的風險,挑戰那些為人父母。當然,我也會不斷挑戰自己,即,如何挑戰了客戶,還能不被炒魷魚。
這也是為什麽,我後來去了另一個項目。並非因為我的強項,而是針對我的弱項。新項目隻和父母溝通,孩子多半都是少管所邊緣的。不是容易被父母炒麽,我就試試這個新項目。不謙虛地說,我工作半年,十來個家庭,沒有一個父母炒了我的,且每一個都給了我極高的評價。我怎麽知道的?第三方背調,即,這個項目有個第三方。每個月會做一次背調。因為是政府資助的項目,他們希望,服務有保證。當然,背調成績是主管告訴我的。
這個新項目的大小主管都是新來乍到。他們全都是照本宣科。為了客戶,我必須挑戰他們,然後,挑戰失敗,言下之意時,不是他們要求,是項目設計者要求。舉個例子,會要求診療師和父母一起,強行要求孩子遵守規則。青春期的孩子,隻要強求,多半就是失敗。更何況已經是少管所的孩子。不知道是項目設計者沒腦,還是主管沒腦,或是,自己沒有經曆過青春期的孩子。父母不比學校,哪怕就是學校,製定規則也要量體裁衣。青春期後的孩子,不再希望凡事 follow。是的,他們還是 Minors,需要有規則,但這個規則的製定,最好 including 他們,但最終,自然還是父母說了算。
舉個例子。製定了規則,結果他們違反了規則,自然會有懲罰。但這個懲罰,不能一刀切,即,拿走他們的手機。父母說,隻有這個他們在乎啊。可是,你用這樣的懲罰手段,那是在控製。我的確會建議父母,可以讓孩子提懲罰方式,當然,最後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其實,懲罰不是目的,頂多是提醒他們,不要再如何行為,否則都是有後果的。但為什麽這個後果,必須是令他們恐懼和害怕的?做家務不行麽?
想說,我的確是把客戶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我的主管,或是我的工作是否穩定本身。畢竟,一輩子還長,任何時候,別忘了自己的初心。當然,在其位,我也是會聽從主管的,但前提是,當我的實戰屢次告訴我,你的這套行不通時,對客戶或有傷害時,我不會再聽你的。我可以離開,但不會做我認為,不是正確方向的事情。即,說著我不認同的話,做著我不認同的事情。不行。Nobody can make me...
所以,當A 說,你不在江湖,但江湖依舊有關於你的傳說,那是一定的。為什麽?我想,是因為少有人有我的勇氣?或是我的“傻”?為了客戶,丟了工作不值得?為了孩子,得罪了父母,得到了投訴,不值得?是的,我的腦海裏,少有這些,值得不值得的“性價比”一說。
江湖有我的傳說,是因為,我始終堅持我認為對的事情,後果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