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下旬至今,中國多地都發生了非常嚴重的水旱災害。如在河南省,出現了長達數十天的幹旱加高溫天氣,農田裏土地龜裂、土壤沙化;在中國東北、華東、華南,發生了嚴重的洪災,尤其廣東、廣西、福建、安徽、湖南等地洪災已致數千萬人受災、數百萬人住所被淹和至少數百人死亡(隨著災情繼續、救援營救和打撈的進行,死亡數字還會大幅上升)。在西南的四川和重慶,也出現了40°-43°的高溫天氣,酷熱難耐。在4月,中國多地也發生了暴雨和洪災,降雨量和災情程度超出曆年同期。
這些災害對於中國的國民生命安全與健康、農業生產、經濟發展,都造成了巨大的損害和破壞,對人們日常生活的幹擾也越來越嚴重和長期化。不僅災害本身需要得到高度重視、政府要積極救災,這一係列災害的共同與根源性因素,更應被挖掘和公示於眾。
綜合諸多信息綜合分析,最近中國的水旱災害和高溫天氣,並不隻是千萬年來地球發生自然災害的慣例和偶然,更是氣候危機催化和加劇的災難,是全球暖化對生態環境改變的具體表現。
如果隻是慣例和偶然,最近幾年的中國和世界,不會出現屢次突破曆史記錄的高溫和熱浪、數百年來罕見程度的降水和洪澇、持續過久的幹旱、多地極旱與洪澇兩種災害輪番發生等極端氣候狀況。
如在2021年的河南省鄭州市,暴雨引發的城市內澇,造成近400人死亡,包括地鐵線路中也發生進水和死亡事件。而2021-2023年,在中國南方地區也發生了多起明確診斷為高溫導致的“熱射病”致死的病例。2023年,中國東北也發生了罕見的巨大洪水,許多從未遭遇過洪災的居民區被淹、一些來不及撤退的居民死亡。而今年中國多地再度發生創紀錄的高溫、幹旱、洪澇。
在這些災害中,本來可以防止“百年一遇”甚至“千年一遇”旱澇災害的農田水利設施和城市排澇係統,普遍過載、崩潰、無法遏製災情,很多未經曆過洪澇的地區突然受災,都說明了災害的嚴重、逸出常規、不同舊日。
而根據聯合國、世衛組織、歐盟、美國中央情報局、世界許多高校和科研機構(包括中國清華北大等院校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等機構)等權威組織的研究和認證,近年來無論是發生在歐洲和非洲的熱浪、南亞和東南亞的洪災,還是中國的一係列水旱災害,都與全球氣候迅速暖化、自然環境在人為因素下劇烈變動且惡化,有著直接和密切的關係。簡而言之,這些災害都是全球氣候危機誘發或加劇的。沒有氣候危機,這些災害有的根本不會發生,有的即便發生,災害的程度和造成的損害會比現在小得多。
既然全球變暖、氣候危機是發生這些災難的關鍵,那麽正視、預防、解決氣候危機,當然是避免或弱化相關自然災害的必須必要的態度和路徑。而歐美、東南亞、非洲很多國家,也確實將防治氣候危機作為公開的政策,並不斷向國民和世界宣傳氣候問題,力圖避免氣候危機的進一步惡化,拯救地球,也拯救人類的生命和生活。
但令人不解和擔憂的是,即便氣候危機的影響已日益明顯和嚴重,中國官方對氣候變化問題整體上一直是非常低調的態度,也幾乎從來不願將近年的高溫和水旱災害與氣候變化問題聯係起來(哪怕這種聯係甚至能夠減少政府在具體災害中救災不力的責任)。
中國官方媒體、主要自媒體平台、“大V”人物,基本都回避了這些災害與氣候危機的聯係。雖然有些媒體如中新網在采訪氣象機構人士時,也會提及氣候變化問題,但往往放在不起眼的頁麵和位置,並沒有加以強調和醒目展示。且多數情況下,對於這些災害仍將之歸於“副熱帶高壓”、“台風”、“氣流”等,規避全球暖化和氣候災變的大背景。
另外,雖然世界各地包括亞非拉許多國家都已頻繁強調和宣傳氣候危機問題,但中國對氣候問題都長期持低調和回避態度。雖然在2020年,中國領導人在聯合國大會上,已做出了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承諾,後來又幾次重申;中國與美國、歐盟、澳大利亞等國和地區進行高峰會談時,中國方麵也說要致力對抗氣候危機;中國在新能源產業發展上,也頗有發力。
但整體上,中國仍然是回避氣候問題的,尤其對於氣候危機對人類的負麵影響、各種災害與氣候問題的關聯,顯然被大大淡化了。中國高校和科研機構也有不少關於氣候問題的研究成果和數據,但並不對外公開,隻在專業界低調討論。即便有些中國官方報告和中國媒體偶有提及氣候問題,但都十分有限,與氣候問題的嚴重性不匹配,也與中國作為世界大國、國民占世界人口六分之一、受氣候危機波及程度和應重視程度不相稱。另外,中國仍然大量使用煤炭、油氣等易產生大量二氧化碳、加劇氣候危機的能源,讓人懷疑“碳中和”承諾的可靠性。
對於中國官方對氣候危機回避和淡化做法的動機,筆者有些具體的猜測。但展開來講過於複雜,在本文中暫且不提了。在此筆者隻談這種做法的弊端及個人的建議。
筆者認為,在氣候危機誘發和加劇了中國和世界許多自然災害、近年來中國高溫和水旱災害已明顯超過以往閾值、造成大量人員死亡的情況下,中國官方(無論黨政機構還是官方媒體及其他受官方影響的組織機構)應該正視並明確氣候危機帶來的災難後果,明確告知大眾近年各種自然災害與全球氣候變化的關聯,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遏製氣候危機的加劇。
如果中國仍然回避關注和提及氣候問題對自然災害的助推作用,隻針對具體災害事件預防和救援,並仍然按照全球氣候大幅惡化前的方式應對,那必然是治標不治本、“按了葫蘆起了瓢”、“刻舟求劍”,災害將越來越多、越發超出舊日防災的經驗和常規、出現各種罕見甚至從未見過的災情,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更多的經濟損失和對社會秩序的破壞、更不可逆的自然環境惡化與人文環境劣化,並危害全體中國人的生死存亡、損害每個中國人的日常生活。
中國官方無論出於何種動機,回避氣候問題的真相和嚴重性的做法,都是不妥的、應該盡快改變的。人民的生命至關重要,國家的發展也需要安全的自然與人文環境。氣候危機及相關的高溫與水旱災害對中國的損害,已越發顯性和普遍;傳統的救災理念和對災難類型和程度的預設,也在日益變化的氣候“新常態”下顯著落伍,許多本可挽救的生命在災害中隕滅。2021年鄭州洪災的教訓就是最突出的例子。
今年河南旱災、安徽和廣東等地洪水,同樣超出預期導致措不及防,發生許多本可避免的死亡和損失。6月23-24日,湖南長沙火車站及附近地鐵站被淹沒,又一次證明災害超出傳統泄洪防災設施承受力。而隨著進入夏季,中國雨水和高溫將越來越多,且持續性的雨水和長期幹旱在同時段不同區域/同區域不同時段交替發生,之後的洪災、旱災、高溫熱射病,以及造成的人員死亡和經濟損失,很可能會比5-6月更為嚴重。
所以,中國官方應明確說明,氣候危機是近年中國各種災害發生或加劇的根源,並以一切手段清晰而廣泛的告知大眾。這是至關重要的事。這並不隻是一個技術性問題,而是攸關未來中國防災減災、億萬人生命與生活、國家民族生死存亡的應行之路。
正視災害的源頭與特性,並開誠布公告知大眾,是扭轉救災不力的前提和第一步。之後,才能找準方向、群策群力,共同對抗幹旱、洪澇、高溫等災害和極端天氣,保衛人民的安全與健康。如果方向都不明確、對災害的根底判斷錯位、有意模糊,救災必然不力,輕則事倍功半,重則發生更多難以預測和到時無力抵禦的巨災。
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有條文明確規定,人民對國家重要決策及社會上發生的關係大眾利益的重要事務,有了解和知悉的權利。對氣候危機這種關係到國家和個人利益的重大問題,中國公民本就應有知情權。近年頻發與氣候變化相關的災害、造成數億人受災和成千上萬人死亡,人民當然有權知道發生來什麽及如何預防。執政者隱瞞和淡化事實,就是在侵害人民知情權,是違反《憲法》和《民法》的違法違憲行為,需要及時停止和糾正。
當然,對氣候問題的聚焦和透明化,並非隻是中國官方的責任,每個中國國民也都應關注災害背後根源性的氣候變化問題,未雨綢繆,尤其各界精英和媒體“大V”更應打破對氣候問題的沉默、宣傳全球變暖和氣候危機的來龍去脈及危害,既為自我保護,也是同胞互助之責。中國官民應與世界各國,尤其頻發類似災害的國家,更多溝通協作、交流經驗教訓,共同抗擊需要全人類團結應對的氣候災變,守護地球與我們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