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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自然科學院(專家院):民主中國科學理性決策和施政的中流砥柱

(2022-10-25 19:17:10) 下一個

   社會自然科學院(專家院):民主中國科學理性決策和施政的中流砥柱

    我之所以主張設立“專家院”,主要基於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科技對於國家和人類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推動作用。自工業革命至今,科學理論與知識、專業技術、科學工具,在經濟、軍事、醫療、文教、通信等各領域及日常生活中,都發揮著巨大的、驚人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科技的進步可以讓經濟取得跨越式發展、民生得到升維式改善,整個社會可以以幾何級速度革新改變。例如借助科學理論和器具的現代醫學,攻克了各種古代完全無法治愈的疑難雜症,極大的減輕了大多數疾病帶來的痛苦,讓人類平均壽命提高了一倍有餘;電報、電話、互聯網的相繼出現和普及,讓人類之間溝通交流的便利程度有了難以計量的提高、生活方式有了根本性的改變;供暖設施和空調的出現,讓在嚴寒和炎熱中煎熬的人們得到解脫,舒適的生活在寒帶和熱帶……當今人類生命中的一切,都與科技發展及其成果密不可分。科學理念和技術工具的發展,還實現了生產的規模化集約化、服務的公共化係統化。如工業品和加工食品的巨量生產,讓人類的物質世界有史以來首次由匱乏變為某種程度的“過剩”。而各國覆蓋全民的普惠性教育和醫療,同樣是建立在現代教育和現代醫療的知識、理論、工具基礎之上的。沒有科學技術和相關的實踐,就沒有我們現在的生活。

    科學不僅包括自然科學,人文科學同樣是科學的一部分。政治學、法學、經濟學、社會學、教育學、新聞學、管理學、統計學、哲學、文學及其他各類人文與社會科學,都推動著人類進步、維係著社會秩序,對人們的工作和生活、物質與心靈有著重要的影響,是現代文明不可或缺的知識與思想。沒有人文科學的覺醒、構建和發展,人類就沒有思想、價值與尊嚴,也不可能產生現代的政治製度、法律法規、人權保障體係。人文科學對人靈魂的啟蒙和促成的思想解放和政治革新,也是自然科學解除枷鎖蓬勃發展的前提與助力。

   所以,民主中國必須高度重視自然與人文科學的發展、技術的應用、專業人才的培養,包括在政治上賦予科學重要地位、保障專業人士有充分的話語權。

   第二,隨著時代發展,無論經濟建設,還是民生需求,都變得多樣化、複雜化、專業化。21世紀的人類已不再像農耕文明時代簡單的男耕女織的生活,而是要麵對各種各樣的、沒有專業知識很難明白前因後果和是非曲直的問題與挑戰。例如醫療製度的設置與改革,僅僅如何兼顧醫療效率質量與醫療資源配置的公平性,就需要許多領域專業人士及社會公眾的長期研究和討論;對於工農業生產消費中排放的汙染物,確定其危害的類型和程度,以及如何在發展經濟保障就業與保護環境中尋找平衡點,也需要科學家、經濟學家、環保人士等共同研究和商討,給出相對最合理的解決方案;像人工智能與基因技術的發展,一方麵極大改善人類生活,卻可能帶來各種安全風險和倫理問題,這些問題當然需要非常專業的人士才能充分準確認知和提出應對方案;還有互聯網和大數據廣泛應用下,各種假新聞的泛濫和侵犯個人隱私情形的普遍,也要有專業人士結合公眾意見提出科學措施進行治理……總之,當今及未來社會,很多複雜專業的問題,普通人乃至非專業的官員/議員/法律人員都無法厘清是非,更難以合理應對。

    這就需要讓專業人士參與專業事務的決策、執行、監督。而如果專業人士隻有諮詢性地位和建議權,是不足的,是缺乏參與度與話語權的。想要實現科學決策,需要由專業人士直接參與政治、在政治機構中有一席之地且有實權。

    第三,部分社會大眾乃至許多官員/議員/法官,知識和道德素養參差不齊甚至德智皆乏,有著各種反智反科學的價值觀,或者由於醜惡的意識形態和錯誤的政治立場,在這樣的價值觀和立場指導下做出種種違背事實、違背科學、違背真理、違背良知與正義的行為。大眾和官員還往往狹隘和短視,容易為私人利益/自身所在群體利益、眼前利益/短期利益,而損害公共利益、潛在和長遠利益,對他人、社會、國家、全人類造成各種傷害。民主政治雖然可以約束政府和官員,但也容易導致民粹和“多數暴政”。而司法機構人員也不一定能阻擋“多數暴政”,甚至因價值觀謬誤使得自身就是錯誤決策和侵犯人權的製造者(如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墮胎、勞工權利、醫保、疫苗、氣候變化等議題相關的案件中的判決)。

    大眾既有聰慧善良理性的一麵,也有愚昧卑劣瘋狂的另一麵。凡是知曉曆史、現實閱曆豐富者,都會深知人心之愚、人性之惡。大眾在參與政治和社會事務時,經常會過於情緒化、極端化,會被一些表象迷惑,不能理性對待問題,也很少做出折中調和的選擇。這顯然不利於政治的多元與公民社會的和睦,反而會造成政治極化和社會撕裂。尤其是大眾匯成集體後,更是會在某些情境下被非理性的情緒支配,陷入集體狂熱並製造暴力和破壞。

    如果大眾被野心家、民粹政治人物利用,就可能做出各種極具破壞性的行為,對國家和民族乃至全人類帶來災難。中國的“大躍進”、人民公社化、文化大革命(以及與文革頗類似的清末“義和團運動”),蘇聯的“農業集體化”、以李森科主義為代表的偽科學思想與實踐,以及近年來美國特朗普政權為代表的、全球諸多反智民粹勢力的得勢及由此導致的各種惡果,都是統治者與民眾合力製造的反智主義災難,導致各國經濟社會發展受到巨大破壞,許多人甚至直接間接的因之死亡。

   何況,民主中國初創期,公民教育尚未普及,民智民德必然皆是匱乏,即便民眾有些樸素的正義感和民主精神,但公民素養也還是不足的,很難有理有節參與政治,尤其在一些相對專業和精深的事務上很難做出合理的、符合長遠利益的選擇。而且,無論民主國家還是非民主國家,都有相當多的民眾對政治漠不關心,也不願意了解專業事物,即便有了政治權利也無熱情行使,往往會放棄投票等權利或隨意投票,在政治和社會事務上也“隨大溜”,這就讓少數政治極端分子有了把持民主的可乘之機,以少數民意裹挾多數民眾,破壞決策的科學與公正。

    因此,為避免未來民主中國發生類似的甚至更大的反智災難,保持執政的理性與施政的科學,以及確保民主方興未艾時的社會平穩與政治過渡,應在民選的議會、選舉和任命的官員之外,另設由專業人士組成的機構,並擁有很大權力,尤其在專業性的且事關重大的問題上擁有單獨決定權和否決權。

    基於以上原因,我認為民主中國應在中央和地方設立“社會自然科學院”,簡稱“專家院”。中央“專家院”應有400名成員,成員包括科技(諸自然/理工科學領域與專業)、教育、傳媒、法律、經濟、醫療、警務、外交與國際關係、社會運動、宗教(宗教問題同樣需要科學的解釋與規範)、環境保護、文學、社會學、哲學、心理學、曆史學、文化學等各界學者及軍事領域/軍方人士組成,負責涉及以上領域宏觀和微觀事務的政策製定、建設參與,全麵推動和實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科學化、理性化、專業化。以上各行各業的專業人士,不能局限於本專業的知識和事務,而需要有通識知識、和其他領域專業人士相互交流,在各種設計、規劃、決策中要考慮本專業之外的關聯領域問題,做到統籌兼顧。

    “專家院”400個席位的具體組成上,人文科學界與自然科學界各有150個名額,跨人文和自然的領域及學科(如醫療領域需要解決處理的問題中,既有化學生物等理科技術問題,又包括醫療資源分配和人道關懷等人文社科問題,且二者是相關相通而非割裂的)有50個名額,具體各專業領域相對平均分配但有所差別(例如教育領域應有最多名額(如10人),文學界和心理學界僅各需1-2名人士入席),另50席分配給軍方人士。而成員的地域、民族、性別均不限,亦沒有配額,但原則上應考慮到不同區域和省份在“專家院”的代表性和均衡性、吸納一些有真才實學的少數民族成員、保障女性學者擁有充分和獨特的話語權。

    因“專家院”400人規模較為龐大、專業人士又往往忙於事務(這些“專家院”成員必須密切聯係現實和繼續鑽研專業,不能蛻變成業務不精的政客)而不便隨時開會,還應設置一個50人的“常務委員會”,處理各種簡易的、無重大利益相關的、非決策性的事務。

    “專家院”所有成員由各界推薦或界內選舉產生,在當選後都需要經過一些必要的道德審查,不能有過大的品質問題(一點瑕疵都沒有是很難的,而且不應該因為小問題導致很適合任職者落選,否則將有大量吹毛求疵的舉發和指摘),並接受公眾、國家機構、傳媒的監督。如其道德品質明顯無法勝任,則不能擔任“專家院”成員(已擔任者須辭職,否則強製罷免),並由相同領域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士替代之。

    “專家院”不僅有直接參與政治及專業事務的權利,還應有對各專業事務的決策權、決定權、否決權。在涉及到有很強專業性的問題上,“人民議會”都應當聽取“專家院”的意見,且相關議案都需“專家院”中涉及相關領域的學者討論通過,然後再交“人民議會”表決。如果“人民議會”在事關重大的問題上通過反智反科學、嚴重損害國家利益/人民利益/全人類利益的決議(例如發動類似於“大躍進”、文革這種行為,或阻礙“碳中和”等防治氣候災變的政策),或總統發布類似的行政命令、大法官頒下這樣的法令,“專家院”可發起“否決表決”,400人中若超過300人(四分之三)在表決中支持否決,那“人民議會”、總統、大法官的相關決議和政令法令將無效,內閣和地方不得執行。同樣,如果“人民議會”、總統、大法官拒絕批準和執行一些極為必要的決定和政策,“專家院”也可對相關決策發起“逕行表決”,若超過四分之三成員通過,則可以繞過“人民議會”、總統和大法官,直接將決策方案送達內閣及各地方並令其執行,其他機構不得阻止。(“聯合院”權力小於“人民議會”,當然更需要服從“專家院”,但一般情況下“專家院”不幹涉“聯合院”各弱勢和少數群體與其自身有關的決定,除非其決定嚴重影響更大範圍的公眾利益)

    此外,“專家院”應有實行緊急狀態(戒嚴)的權力,同樣是在四分之三成員通過後即可施行。而如前所述,“人民議會”亦有實行緊急狀態的權力。一般情況下,由“人民議會”決定是否實行緊急狀態;如“人民議會”因故無法履行職權,則由“專家院”決定;如“人民議會”與“專家院”在是否實行緊急狀態問題上發生衝突(一者同意一者反對,或對於“緊急狀態”內容闡述不同),則以“專家院”意見為是。

   需要著重補充的一點是, “專家院”雖是以專業主義、理性主義為原則的機構,但絕對不能脫離社會現實和民情民意,而應該密切關注和介入現實、積極與民眾溝通交流,將專業知識與客觀實踐相結合,將科學理性的精神融於人道民主之中。“專家院”的存在,根本上當然也是為現實服務、為人民服務,而不是高高在上、不接地氣的空中樓閣,更不是維護自身所在圈子、行業、階層的精英分贓場所。

    “專家院”各領域的學者和專業人士,不能因參政而生疏了專業知識和技能,而是要一邊從政一邊繼續參與專業工作和研究,還要掌握所在領域的最新動向,尤其要重視理論和知識的實踐、對現實社會和民生的影響。這些“專家院”成員還要與民選議會議員一樣,時常深入基層傾聽民意,定期的與民眾以麵對麵或在線方式對話,了解民眾對於相關專業領域問題的看法及訴求。

     人民大眾的知識水平和理性思維能力雖然整體不高,但卻有著樸素的是非觀和正義感,能敏銳感覺到各種政策措施的好壞是非;如民諺所說,“三個臭皮匠頂一個諸葛亮”,大眾的智慧是無窮的,即便愚昧偏狹之人也可能在某些方麵有精準判斷、獨到見解,集思廣益才能博采眾長(我所寫的本文中的一些觀點和建議,也是閱讀各社交媒體等處貼文和評論區後,對這些普羅大眾的聲音進行思考、揚棄、加工、補充而構出的);許多平民尤其底層民眾和各弱勢群體,有專家學者未必能認知到的俗世知識和生活常識,知曉一些在書齋廟堂不易覺察的隱秘幽微之事、體會許多紳士淑女難以共患的切膚苦樂之情。最根本的是,“專家院”的一切研究和決策,皆是為人民的幸福,那當然需要充分征求人民的意見,傾聽、尊重、滿足人民合理的意願。所以,“專家院”成員製定各種政策,不能閉門造車、想當然的自我發揮,必須基於複雜的實情和變動的民情,並根據民意反饋進行必要的修改調整,並實時接受大眾的監督與批評。

      另一點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我主張科學與理性的重要,並設計“專家院”且給予其極高地位與極大權力,並非主張通過沒有感情的純粹理性思維與機械式的手段治理國家。相反,科學理性必須用來造福而非戕害人民,科學也不應該成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聖雄甘地所批判的“世界的七大錯”中,“無人格的學識”、“無人性的科學”,都是對科學工具化、功利化、暴力化的鞭撻。而啟蒙先賢梁啟超在目睹各種新式兵器紛紛投入“殺人競賽”的慘烈的歐戰後,也感歎惟科學主義的悲劇。我們要更加深刻、完整的探尋和掌握科學,舍避其害而留用其利,將技術之患害轉為科學之增益。這需要製度的構建、法律的約束、教育的導向,以及每個人尤其知識分子保有良知與道義。而“專家院”的一切研討與決策,也要防止將理性殘酷化、將科學工具化,避免走入社會達爾文主義和技術主義的歧途。科學決策本身就要將以人為本、人道主義放在首位,讓科學基於良知、用於良善,讓人民生活更加舒適、自然、幸福。

   總之,“專家院”在保障決策科學的同時,也要充分考慮民主及人道,科學與專業主義皆是為人服務,而非相反。

 

   (我所設計的“專家院”的職權及與“人民議會”、“聯合院”、總統、內閣等機構和成員的相互關係較為模糊,這不是我沒有考慮到,而是我並沒有想好具體如何處置這幾方的關係,尤其是“專家院”和幾方衝突時如何處置。我暫時隻能設計為“專家院”擁有最終決定權和否決權,但我也不認為應該把決定所有問題的最高權力都歸於“專家院”。目前而言我隻能設計到此,以後還會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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