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在速成班裏遇到了父親。結業後父親和母親一起被分配到了同一個部門工作。
父親是內向的人話不多,脾氣也好。母親性格外向,在哪裏都很活躍,特別能組織活動張羅事情;並且敢做敢當,也很願意幫助別人。她看見有難處的人會很自然的出手相助,然後也不會覺得她自己有多少了不起,她真不是要學雷鋒啥的,她就是見不得有人遭難而她能拉一把卻不去拉一把。母親讀中學的時候有很多很要好的同學,我上中學的時候還有兩位常和母親聯係。有一次,其中的一個同學來我們家做客,她跟我們說你媽年輕的時候那可能張羅了,有什麽事兒我們都跟著她。我說我媽現在還是這樣,差不多沒有她辦不成的事兒。
這樣的性格大概讓父母親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母親沒有講過他們是如何戀愛結婚的。不知道我們這個年代的人有誰聽過他們父母跟孩子講自己戀愛故事的,反正我沒有聽過,也沒有問過。他們那個年代的人一般都不會跟自己的孩子們講他們的戀愛史,更不會在孩子們麵前表現恩愛,連稱呼都是你爸你媽,或者就是班上的稱呼,老王老李的叫,或者幹脆省略了稱呼,直接說要說的話。
不過父母到底是自由戀愛結的婚,好像是父親先追母親,母親說過父親有一次出差路過遼陽時專門去了趟遼陽鄉下姥姥姥爺家拜訪,之後沒多久父母就結婚了。我能記得關於父母戀愛結婚的就隻有這些。
現在回憶起來感覺父母親在他們那個年代裏算是恩愛的,那個恩愛體現在一個人遇到難處另一個人會鼎力相助。打右派的歲月裏父親因著言論差點被帶上右派帽子,是母親各方奔走找關係把父親救出來的。文革中父親被關牛棚,母親除了送衣送飯以外還找其它各種借口一次次地去探望父親,每次都跟父親說你可不能想不開啊,為了孩子們你也得活下去等等,因為那時候有很多被批鬥的人自殺。
那個鬥爭的年代還真有夫妻一方遭難挨批鬥,另一方為了自己的利益和前途趕緊與其撇清關係,甚至檢舉揭發對方來表明自己有多進步的。
父親是少言寡語的人,但是如果他看見荒謬的事情或是黑白顛倒的理論說教時總要站出來溫和地講明他的觀點。母親說他不會來事兒,看不出眉眼高低,不肯附和著領導講上麵要大家講的話,所以總是吃虧。父親應該也知道說這樣話的結果吧,但是讓他把黑的說成白的,或者在這樣的時候保持沉默,他的良心就無處安放了。
母親晚年的時候生病,很多時候需要家人照顧。姐姐弟弟的住處離父母親比較近,他們都盡可能地抽出時間去父母那裏,可是晚上就是父親一個人在照顧著母親。聽姐姐說父親曾經有一年的時間晚上都是和衣睡在母親身邊,因為他夜裏要常常起來照顧母親,所以老是脫衣服穿衣服很麻煩,他幹脆就穿著衣服睡了。
當然父母也有生氣拌嘴的時候,大部分的時候是為了錢怎麽使用。在那個年代他們的工資算是挺高的了。母親說她跟父親結婚之前就說好了,她家裏經濟困難所以需要把她大部分的工資寄給她父母。父親說沒有問題這個自然,如果她家裏實在困難,父親的工資也可以考慮寄些過去,她父母的困難也是他的困難。
父母參加工作的時候就是技術員,然後因為國家建設的需要,因為超英趕美的需要又參加了各種培訓,所以兩人很快一起被提升為工程師,父母親的級別和工資從來都是一模一樣的,都同樣有一本技術工作保密手冊。那本保密手冊的封麵給我的印象很深,用大字寫著“保密手冊”讓人看了感覺很神秘的,不知道裏麵記了什麽,不過我們小孩子反正也看不懂。
結婚以後母親真的按月把她工資的大部分都寄給了姥姥姥爺。母親一個同父異母的姐姐住在北京,姐夫在北京工作,姥姥姥爺就用母親寄的錢去北京住在姨媽家裏消費。姥爺在我出生的那一年就過世了,也真虧得母親一工作馬上寄錢給他們,讓姥爺有機會享受一下女兒的孝心,沒有留下“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遺憾。
姥爺過世之後母親仍然將她差不多一半的工資寄給姥姥家,父親就有些不高興了。小舅結婚後一直跟姥姥姥爺生活在一起,姥姥真不需要母親寄的錢。為了賭氣父親也常常把他的工資的一半寄給他父母。這也不是回事,日子還得過。母親是不存錢的人,萬一有個急事需要大筆錢的時候家裏還真拿不出來,我記得母親就問姑姥借過錢,還不止一次。姑姥是母親請的保姆,也是母親的遠房親戚。姑姥是很節儉不花錢的人,她吃住都在我們家,母親給她買基本的衣服,她也不需要花錢。不過那時候大家都是簡單的衣食住行,做保姆的工資她都存著。保姆的工資雖然很低,但是十幾年下來也有千把塊。有時候姑姥爺來要錢的時候,姑姥給他個五塊十塊的就打發了。
父親對母親說,我們雖然每月有不錯的工資,可總該存一些以備急需,也為將來做打算。母親不覺得有這樣的需要,父親也沒有辦法說服她。
其實就算總體上是幸福的婚姻也有不愉快和吵吵鬧鬧的時候,甚至氣頭上還會有離婚的想法。母親說她曾跟姥姥提起過,姥姥倒沒有說可以還是不可以,也沒有訓斥母親這不對那不對的,隻是淡淡地說了一句這個女婿可是你自己找的啊。姥姥話不多卻相當有份量,她是在暗示母親早年拚死抗婚因為那是家裏包辦的婚姻,現在是自由戀愛結的婚你怎麽可以離呢?以後母親即便在氣頭上也沒有說過離婚的話。
後來我因為工作的緣故做一些數據采集,在收回來的一份表格中看到了一個奇特的選擇答案。在人種(RACE)選擇中打鉤,選項有:白人,黑人,亞裔,西班牙裔,印第安土著等等,這份收回來的表格中沒有打鉤而是用很大的字寫著HUMAN;在種族(Ethnicity )的選項中,也是用很大的字寫著HUMAN。看得出這是個很情緒化的填表人;他大概是個黑人;他,或者他的家人受過很大的傷害。所以一旦看到有關種族字眼就會觸動他的痛處,他就盡可能地反抗。
我忽然想起母親來。她的父親,祖父母重男輕女的觀念和行為可能給她留下了很大的心理創傷。她的一生都在證明著女兒並不比兒子差,她的工資比她的弟弟們還要高,她把大部分工資都寄給她的父母也許是要顯示她的能力?母親做這些事的時候或者並不很明白,而隻是心理上的需要,後來逐漸地變成了一種行為,一種強迫症的行為?重複做著一樣的事情,心裏卻不能得到安慰。
母親並不痛恨他的父親和祖父母,相反的她很愛他們,這個我感覺得到。她那個年代的人對長輩的愛就是孝心,就是聽從父母,為父母做一切她所能做的。母親反抗包辦婚姻這事讓她的父親和祖父母都很憤怒,也讓她一直覺得對不住他們,並且一直想要做些什麽來補償。她隻是痛恨重男輕女的觀念,以死相拚的也是當時的社會習俗。
包辦婚姻害死人,怎麽能想象不認識的一男一女有一天被放在一起就做起了夫妻呢?有些人就是痛苦了一生的;不過凡事都有例外,也有一生恩愛幸福的,稱之為“先結婚後戀愛”;還有很多沒什麽痛苦也沒什麽幸福就是平淡的婚姻,兩個人在一起生兒育女過日子而已。
雖然是包辦婚姻,絕大部分的家庭也都是為兒女著想,為兒子娶個好媳婦,為女兒找個好婆家。我的一個同學就曾經模仿她奶奶的口吻說:“你們年輕人哪裏曉得什麽婚姻嫁娶,還自由戀愛嘞。我們那時候訂親都是要看祖宗三代的,看三代人裏麵有沒有精神病,呆傻缺殘之類的。”當然也有個別的人家把女兒賣給婆家的;為巴結勢力或者為了做生意給兒子娶有用的人家的女兒,不管這家的女兒年齡大小,醜俊胖瘦,健康還是殘缺,都要奉父母之命成婚。
再看自由戀愛成就的婚姻好像也並不都幸福,現在許可離婚了,離婚率也很高並且有越來越高的趨勢。不同年代的婚姻有不同年代的梗,現在離婚多是因為小三和出軌,之前的年代是因為要在政治運動中保護自己,或者是為了保護自己和子女。回看父母的一生,他們經曆了很多。他們在難處中傾力扶持,相濡以沫,執手磕磕絆絆地走完了他們在世上的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