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日10:00許,江西省南昌市安義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張江疆開車進入該縣商業大廈宿舍小區,一邊開車一邊打著電話,因為沒有觀察路麵情況,將一名4歲兒童撞倒,又將其輾壓在車輪之下。
小區群眾當即將車攔住,合力抬起車來,將小孩從車輪下拖出來送醫。
但醫院回天乏術,一條鮮活而稚嫩的生命就這樣夭折了。4天後,安義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發布“警情通報”,確認張江疆對事故負有全部責任,隨即,對其采取刑事強製措施。在司法部門的協調下,張江疆對兒童家人給予195萬元的賠償。這其中,保險公司賠償了85萬元,張江疆個人賠償了110萬元。兒童的家人在拿到錢後,立即就給出具了《事故諒解書》,言情懇切,表示不窮追張江疆的法律責任,希望司法機關,也不再追究張江疆的法律責任。由於此前張江疆已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所以,當地檢機關還是要走一下程序的。當地檢察院認為,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但是鑒於“情節輕微”,且張江疆局長事發後已被免去了自然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所以,於今年3月作出不起訴決定。什麽意思?就是說,張江疆同誌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情節輕微。被免去領導職務,已經受到了相應的處罰,所以,不應該再判刑了。這也就意味著,張江疆同誌不會留下犯罪記錄,仍然可以在體製內繼續廝混下去。並且,僅僅是免去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還是享受黨委書記和局長的待遇。看來,自從進入了體製,就披上了免死金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都屬於“情節輕微”,福利、待遇、級別絲毫不受影響,在體製內混,實在是太幸福了。二,過一段時間,調整到另外一個局的領導崗位,繼續發揮領導幹部的聰明才智。三,退休前進入人大,或者政協,至少可以混上一個副縣級。這件事都是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悄悄搞掂的。塵埃落定已經半年,張江疆都快忘記了這起小小的不愉快,準備重新開啟新的職業生涯了。張江疆同誌也放出風來,事情已經過去了,南昌市也準備為他提供新的領導崗位,平調到某部門,仍然擔任一把手。他自己都說了:“我賠了那家人家195萬,我是花了大錢的,還想怎樣?”可是,張江疆同誌也不想一想,他可是一個身背案底的人啊,多少雙眼睛都在盯著呢!跟張江疆一樣,體製內的很多人都相信,花錢能夠擺平的事,都不算事。花錢能夠擺平的事,包括了職務的晉升,包括了子女的工作安置,也包括了花錢買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