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劄記

神的智慧高於人的智慧,神的道路高於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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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12:28-34查經小結

(2023-07-31 10:52:40) 下一個

馬可福音12:28-34查經小結

[可12:28]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得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

[可12: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

[可12: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

[可12: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可12:32]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 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 神。

[可12:33] 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

[可12:34] 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 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麽。

 

真宗教的核心並不在於消極的誡命,而是在於積極愛神、愛人的態度。這就是保羅在新約聖經中所說的“自由”(或“釋放”,加五1)。這也就是聖奧古斯丁說“愛,並且照你喜歡的去作”的意思,因為這樣愛神,並愛別人,即會保守我們免於放肆。我們若愛別人,就不會做任何傷害他們的事;而我們若愛神,我們的喜好、抉擇就必定遵行神的旨意,討祂喜悅(詩四十8)。這也就是保羅何以說“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13)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是愛神和愛人如己中,愛神是第一要緊的,在第二大誡命愛人如己之上,愛人如己這個“第二大誡命”是由第一誡命衍生而出,必須置於此一神學脈絡裏麵。我們若是失去了這個優先主次,所剩下的就隻有膚淺的人道主義,而沒有任何深邃的神學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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