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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立按:雖然2010年1月8日我的《中國大勢》就指出過??;但是,我還是很喜歡:許小年|中國兩千年封建社會:曆史研究最大的“冤

(2025-01-09 17:08:44) 下一個

徐文立按:雖然2010年1月8日我的《勢》就指出過??;但是,我還是很喜歡:許小年|中國兩千年封建社會:曆史研究最大的“冤假錯案”

 

(2010年1月8日徐文立《勢》摘錄)

 

   當今的中國大陸社會,已是發生了整體位移的中國大陸社會

 

大位已移,黨權專製還能坐得穩嗎?

 

近一百多年,中國社會發生過兩次大的整體位移。

 

中國大陸高等院校教科書至今不認可、搞得許多中國文化人至今不懂得:遠自二千年前,秦始皇開創郡縣製,廢封建,立郡縣,皇帝一統天下,就終結了氏族和部落首領延續幾千年的封土建國的製度——封建製。中國社會自秦朝始,就進入了中央集權的皇權專製時代。也就是說,中國社會自秦以降至1911年的兩千多年,就不是什麽封建社會。對此重大歷史斷代,羅建先生《糊塗的封建》一文,聯係陳寅恪、胡適、黃仁宇、李慎之和王學泰等先生的學問,有精到的縱論,不在此贅述。中國大陸教科書,囿於中共曾盲目崇信馬克思主義西學和聯共(布)黨史所謂的人類社會發展五階段論;中共新一代領導人又學位虛高,本無學養,更無人文科學的底蘊,卻集全社會職能於一身,而不能撥亂反正。

 

當然應該承認,1912年之前,這種中央集權式的皇權專製雖然有過種種罪惡和不合理,它和中國社會以農耕為主的生產活動方式還是基本相適應的,所以曾創造出幾度恢宏強大的東方帝國。

 

奇特的中國皇權專製,在社會底層,居然還保有士紳宗族自治(或曰社區自治)的空間,直至蔣介石的黨權專製民國時代。這個空間,因1949年前後,毛澤東領導中共進行所謂的土地改革,才完全被封死。全世界,恐怕隻有中國共產黨才用小腳偵緝隊去取代士紳宗族自治,延用至今,是凡所謂節日遍布大街小巷的紅袖箍,讓整個中國大陸社會的品味彌漫著裹腳布的腐臭和低劣,真乃天下奇觀,被世人嗤笑。

 

貌似強大的中國的皇權專製二千年後,一旦麵對工業革命的新世界,就立即捉襟見肘起來。1840年前後,外國列強的堅船利炮壓迫著不思進取的晚清政府被動地結束了閉關鎖國,進行了中國近現代史上的第一次的改革開放,西風東漸,摩登事物層出不窮,公民社會浮出水麵,工商行會日漸壯大,私人資本登堂入室,整個社會發生了第一次嚴重位移,表麵上依然金碧輝煌的帝國大廈越來越失去了原有的支撐點,所以它一朝覆亡就成了早晚的事情。

 

這時候,中國社會來了一種叫新聞紙的東西。中國,自有了這個叫做大眾傳媒的東西,才有了摧枯拉朽的章太炎和鄒容的蘇報案,才有了廣播新思想的最佳路徑。舊製度最怕的是新思想,而不是新兵器。

 

 

 

 

 

許小年|中國兩千年封建社會:曆史研究最大的“冤假錯案”

從學術界公認的定義可知,既然封建指封土建國,或政權的逐級承包,封建社會必然是政治分權,不可能與中央集權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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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小年:活下去,是企業最低綱領,也是最高綱領_新浪財經_新浪網  

許小年,經濟學家,主要研究宏觀經濟學、金融學、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過渡經濟以及中國經濟改革。近年來關注工業物聯網相關創新與發展。現任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經濟學和金融學教授,孫冶方經濟科學獎獲得者,2009、2010、2011連續三年被《南方人物周刊》評選為年度公共知識分子。

這是中國曆史研究中的最大“冤假錯案”。從秦始皇到清宣統,明明兩千年的專製王朝,硬被張冠李戴地定性為封建社會,致使天下以訛傳訛,謬誤流行至今。適時糾正這一錯誤,準確判斷這兩千年的性質,不僅有助於理解中國社會的發展何以長期停滯不前,而且可以為研究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提供一個新的思路。

何謂封建?由《大英百科全書》可知,封建主義(Feudalism)一詞最早出現在17世紀,用於描述中世紀的西歐社會。在各種著作和研究中,這個詞的含義不盡相同,最寬泛的定義涵蓋了西歐中世紀全部的經濟、法律、政治和社會關係,而最狹義的用法僅指具有貴族身份的封君(Lords)和封臣(Vassals)之間的契約關係。

定義無論寬窄,封君和封臣的契約關係為封建社會所特有,畫龍點睛地道出了封建社會的實質。封君賜予封臣一份領地或采邑,為封臣提供保護;作為交換,封臣宣誓對領主的忠誠,以及承諾進貢、勞役和兵役等義務。封臣在自己的領地上享有較為完整的治理權或統治權,主要包括司法、財政和軍權。土地與治理權是否結合在一起,封臣是否擁有治理權,這是區分封建社會與其他社會形態的關鍵。

在中文文獻中,“封建”一詞經常被簡化地拆解為封土建國或封爵建藩,建國或建藩準確地說明了封建社會的實質——政權的逐級承包。西歐曆史上大致有國王-諸侯-騎士的三級承包,日本為幕府-大名-武士,而中國的西周則是周天子-諸侯-大夫三個等級。下級封臣均擁有治理權,諸侯、大夫等封臣不僅形同而且基本上就是自己領地上的國王。

公元前221年,秦統一中國,始皇采納丞相李斯的建議,“廢封建,立郡縣”,由皇帝直接派出郡守,通過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僚網係,統治幅員遼闊的大帝國。雖然郡守、縣令在轄區內擁有巨大的權力,他們卻與昔日之諸侯不可同日而語,兩者的根本區別在於權力的來源,以及由來源決定的權力性質。

官員經皇帝授權進行統治,而諸侯則以承擔義務換取治理權,前者為上下級的單向命令關係,而後者為雙向的契約關係。封建社會中的國王得到封臣的忠誠和義務承諾的同時,必須尊重和保護封臣的權力,如果國王破壞契約,侵犯封臣的權力,封臣可以用包括軍事在內的各種手段反抗。專製主義的皇帝則待官員如奴隸,所謂“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官員不但沒有自主的治理權,甚至喪失了生命的權利。簡言之,官員的權力是皇帝給的,封臣的權力來自契約保障的權利。至於曆代皇朝所封的王、侯,除了少數幾個朝代的初期如西漢、西晉和明朝,大多數僅有爵位和收入,而無實際的地方治理權,與封臣享有的權力相比,不啻天壤之別,史家稱為虛封而非實封,虛就虛在隻封爵而不建國。漢高祖劉邦實封同姓九國,結果吳王劉濞造反,漢景帝平亂撤藩,此後所封諸王又回複到虛位上。如此隻封不建,豈可稱為封建社會?

從秦到清的兩千年間,中國政體的主要形態是中央集權的皇朝專製,經濟上以家庭為單位的小農經濟為主體,與西歐封建社會的采邑或莊園經濟又有著本質的不同。在莊園中耕作的農民隻有土地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農民接受莊園主的保護,對莊園主承擔忠誠、勞役等義務,一如封臣之對於封君。中國的自耕農則擁有土地和人身自由,不必依附別人,除了向國家納稅(包括徭役),再無其他義務。

從秦到清不是封建社會,學術界早已有共識,現舉數例如下,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馮天瑜教授所著《封建考論》(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周穀城提出,從周武王滅商到秦統一,中國的政治是封建製度,之後變為統治於一尊的郡縣製(《中國社會之結構》,1930)。瞿同祖研究了封建社會的土地、宗法、階級和政治製度(《中國封建社會》,1936),認為周武王在全國建立了係統的封建組織,而秦統一天下,結束了封建社會。錢穆在《國史大綱》(1939)的引論中說:“以政製言,中國自秦以下,即為中央統一之局,其下郡、縣相遞轄,更無世襲之封君,此不足以言‘封建’”。西漢諸王僅“衣租食稅”而已,封邑內的治理,仍由國家委派官吏主持。錢穆又指出,秦以後的土地可自由買賣,地主和農民為經濟契約關係,不似封建社會中地主即封君,佃戶為依附封君的農奴。梁漱溟也以人身依附關係作為封建製的特征(《中國文化要義》,1949),在他看來,封建製僅存於周朝,秦漢之後,進入地主-自耕農經濟和官僚政治。胡適稱殷商西周為封建時代,秦漢以下為專製一尊主義時代(《中國哲學史大綱》,1926)。

否定秦至清的封建說,這些學者也指出了產生這一謬誤的根源。從方法論上講,不顧中國的具體情況,生搬硬套西歐社會發展階段論的一家之言,結論不是產生於研究之後,而是先有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主義的五階段模式,再削足適履,裁量修改中國曆史,以便與預定模式相契合。國情的特殊性湮沒在對普遍規律的信仰之中,對社會的複雜演進過程的研究退化為簡單公式的機械套用。

馮天瑜教授的專著顯示,秦至清封建說的首倡者為陳獨秀。陳氏於明治末年多次遊學日本,適逢日本思想界批判封建遺毒。陳深受影響,將清廷比作德川幕府,為保守、落後、愚昧和反動勢力的總代表。明治維新推翻幕府,鏟除封建製度,陳認為欲使中國現代化,也必須打倒滿清,於是提出反封建的口號。清廷的確已成中國發展之障礙,但並非因為封建製,而是壓抑和窒息社會活力的集權專製。

郭沫若為主張封建說的另一大將,郭氏著重從經濟的角度論證,中國社會的發展亦遵循“五階段”模式,商周為奴隸製,秦漢之後則是封建製(《中國古代社會研究》,1930)。由於郭一向大膽假設和大膽立論,其觀點飄移不定,不能保持首尾一致。

從學術界公認的定義可知,既然封建指封土建國,或政權的逐級承包,封建社會必然是政治分權,不可能與中央集權並存。至於主要矛盾說,暫且不論在人類社會的每一發展階段上,社會演進是否皆由兩大階級的鬥爭推動,世界各國封建社會的曆史表明,國王和諸侯以及諸侯和諸侯之間的矛盾往往主導了社會發展的方向,農民的作用則極少見諸史冊。

以英國為例,自諾曼征服(1066)全麵建立封建製後,王室、教會和貴族間的衝突主導了曆史的進程,對英國曆史有著重大影響的《大憲章》(1215),就是國王和貴族鬥爭的結果,雙方達成妥協,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了貴族的權利和義務。英國封建製的衰落與瓦解是個漫長的漸進過程,與王權和法律的擴張、經濟的發展、人口的變動、農民的反抗等多種因素有關,並非主要因農民鬥爭而崩潰。我國春秋戰國時期,王室衰微,群雄並起,激烈的軍事與政治競爭迫使秦國進行改革,率先廢除封建製,建立中央集權的郡縣製,再經秦始皇的兼並戰爭,推廣到全國。可見封建製之消亡,並非農民和地主的鬥爭所致。倒是秦統一之後,皇朝的更迭大多通過農民起義完成,農民和官僚地主之間的衝突,反有可能構成集權專製社會的主要矛盾,這正說明了秦漢以降,中國不是封建社會。

應當指出的是,馬克思本人並不讚同社會發展遵循普遍規律的命題,反對將西歐模式普適化,認為前資本主義的社會形態可以是多樣的,例如亞細亞生產方式、斯拉夫形態的所有製、東方專製主義等,資本主義不一定非要從封建社會脫胎而來(詳見馮天瑜《封建考論》,2005)。馬克思還批評了“封建”概念的任意延伸和濫用,強調封土封臣、人身依附(包括封臣對封君的依附和農民對領主的依附)作為封建社會的特征,並且明確表示,君主專製和封建主義是不相容的,君主專製產生於封建製衰落之時,沒有鞏固而是摧毀了封建社會。秦始皇廢封建、立郡縣,就是集權專製與封建製度不可並存的明證。

圍繞著中國社會性質的判斷,學界曾有中國曆史分期的論戰,從“五四”運動開始,至今仍未形成共識。盡管參與者眾,那場論戰的學術價值並不高。在社會發展“五形態”的同一前提下,爭論集中於封建社會的起始點,始於春秋,還是戰國,抑或秦、西漢……直到魏晉南北,每朝都有一派。無論起點在哪裏,各派均以滿清為封建社會的終止點。這是因為在“五形態論”的框架下,封建社會隻能在清朝結束,如果劃斷在其他朝代比如宋元,則明清就是資本主義,無法自圓其說。起點百家爭鳴,終點高度一致,這論戰不顯得有些怪誕嗎?思維定式之害,於此可見一斑。

就學術而論,可視“五形態論”為探討西歐文明演化規律的嚐試之一,它既不是惟一的,也談不上“放之四海而皆準”。社會學的奠基人韋伯就另建體係,將西歐的曆史分為古代社會、傳統社會和現代社會三個階段。英國曆史學家湯因比認為,單一的直線式社會演進模式與曆史不符,主張從多線式的和多模式的動態相互作用中理解曆史。在“宏觀曆史”研究中,馬克思以經濟為主線,在韋伯那裏是觀念,而湯因比的《曆史研究》則以宗教提綱挈領。角度不盡相同,各有自己的道理,複雜的人類文明曆史,恐怕也隻有從多方麵綜合考察,才可窺得真相的一二。

從秦到清不是封建社會,這兩千年的社會性質是什麽?雖然各家眾說紛紜,共同的一點是專製主義。如果此說成立,中國近代史的研究就要換個思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未在中國出現,原因不在封建剝削和壓迫,而是集權專製。市場經濟所要求的權利、契約和法治意識在封建社會中並不缺乏,卻遭到集權主義的壓製和破壞,“資本主義萌芽”在明清之際的夭折可能不是由於封建社會太長了,而是因為封建社會太短了。

中國封建社會過早地結束於秦統一之時,六百多年之後,日爾曼人方在西歐揭開封建社會的序幕。難怪梁漱溟說,中華文明是一個早熟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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