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去紐約的時候囊中羞澀,通過朋友介紹住在曼哈頓上西區的聖保羅教堂。雖然是第一次見麵,但是 Hunt 神父親切仁厚,令人如沐春風。他看我是中國人,又知道我喜歡看書,就送我他剛看完的 Balzac and the Little Chinese Seametress,戴思傑寫的《巴爾紮克與小裁縫》。現在,這本書還在我的書架上,但神父去世已經快二十年了。
當時我剛看完了 Frank McCourt 的回憶錄 Angela’s Ashes ,想起McCourt 在紐約公立學校教了半輩子書,就跟神父聊起這本書。沒想到神父歎氣,說他試了幾次,但失望得讀不下去。他覺得 McCourt 的父親沒有責任感,不管妻兒死活,隻顧自己買醉,而且是一犯再犯。我記得聽了很吃驚。現在想來,一個是我當年閱曆不夠,隻愛著 McCourt 幽默的語句,卻沒有讀懂底下的傷痛;另一個則是我的淺見,想當然地以為做神父的人應該原諒一切。 但,神父也是人,自然會有喜惡。
為什麽想起這段往事?是因為剛讀完的話劇《推銷員之死》(Death of a Salesman) 。故事裏父子吵鬧不斷,互相怪責,看得人氣悶不耐,幾次想棄讀。
故事發生在四十年代的紐約。推銷員威利 (Willy Loman) 工作了一輩子,開著車到處推銷。老了,跑不動了,想換個坐辦公室的工作,卻被老板無情拒絕。威利再苦苦哀求,結果被直接辭退。兩個兒子也不成器。小兒子海痞 (Happy) 就是一個小痞子,不務正業,滿口謊言。大兒子必富 (Biff) 上高中時是學校橄欖球隊的隊長,還得了大學的體育獎學金,一時間風頭無兩。但是他數學掛科,不但高中沒能畢業,上大學的路也斷了。比富離家去了西部和南部,在農場裏打零工,掙一個星期三十五美元的微博工資。流浪十幾年後,比富回到家,發現家裏還是老樣子,或者每況愈下。弟弟不長進,三十幾歲了也沒什麽正經工作,還時不時回家啃老。父母老了。父親還有老年癡呆的跡象,好幾次開車闖紅燈,或者把車開到溝裏去。唯一不變的是他愛誇口的毛病,“a false pride” (p. 83),這是當推銷員的職業病,(“riding on a smile and a shoeshine”)。自欺欺人的次數多了,旁人不信,自己倒信以為真了。記得兩個兒子年幼時,威利跟他們吹噓,說某次出差在酒店大堂碰見州長,還閑聊了幾句,說得好像有什麽深交一樣,其實不過是禮節性的寒暄。讓人想起魯迅的辛辣諷刺。某小鎮有鄉紳四大人,鄉人都以跟他攀談為榮。某次有個要飯的自誇,說他跟四大人搭上話了。眾人都好奇,問說了什麽。要飯的很得意,“我站在他門口,四大人出來對我說,“滾開去!””
比富有小偷小摸的毛病。上高中時,偷學校的橄欖球。高中畢業以後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商店工作,很得老板器重,但他卻偷了一箱籃球。後來在西部流浪時,又因為偷竊被抓住關了三個星期。但跟弟弟海痞相比,比富仍可算不失良知。比富最大的遺憾是沒有上大學,失去了改變命運的機會。這個跟他的父親有關係。高中畢業那年,比富計劃上暑假班補習數學,希望能修夠學分畢業並上大學,但是,他發現在父親在波士頓有情人。這個發現擊碎了他對父親的崇拜,也打消了他前進的動力,由此開始沉淪。(封麵上,從手提箱裏掉出來的透明絲襪,是威利送給情人的禮物,勤儉持家的老婆卻在縫補舊絲襪。)
《推銷員之死》1949年出版,贏得了當年的普利策獎,跟同時期的《欲望號街車》 (A Streetcar Named Desire) 一樣大獲成功。我猜阿瑟米勒有意揭露資本的冷酷,人一旦老珠黃,就棄如敝履。但很明顯,這個故事同時是一個命運和性格的悲劇。威利自視甚高,習慣了用語言粉飾太平,一旦泡泡碎掉,脆弱得接受不了現實,於是一死了之。說到死,我覺得威利的死沒有說服力,他並沒有走投無路到了非死不可的地步。雖然丟了工作,但可以再找別的呀。他的弟弟查理,不是給了他一個工作嗎?他既然能夠為了虛榮心而拒絕查理的幫助,那就是說他還沒到山窮水盡的境地。再說,操勞一生,居然沒有攢下什麽錢,還過著月月光的生活。這個編的痕跡太明顯了。
這篇讀後感寫得這麽虎頭蛇尾,自己讀了也心虛。讀一個不忍卒讀的故事,寫一篇不忍卒讀的書評 —— 這個甩鍋有沒有人信?!